第二天,盛林索性和傅子越一起去見了葉宣。
他們約了個隱蔽的下午茶餐廳,葉宣認識老板,特地留了間包廂。
見盛林跟著一起出現,葉宣毫不意外,一如既往地熱情招待,還誇了一番盛林的香水,清新凜冽,格外獨特。她語氣輕鬆,透著勝券在握的樣子,讓盛林緊繃的情緒瞬間消散了。
葉宣給兩人點了甜品與咖啡,隨後切入正題,“聽說雙方都暫時把微博刪了?段琅琅給你什麼新反饋了嗎?”
“目前還沒有,應該還在解決中。”傅子越說。
葉宣笑了笑,“這種問題在所難免,畢竟代言合同簽在後麵,客戶又急著上線廣告,否則也不會撞得這麼近。回頭你要提醒他們,把其他媒體要上線的物料都檢查一遍,不要再有手表露出了。這個代言客戶昨天晚上我查了一下,是有朋友認識他們大中華區的老板,回頭我們請客見一下,你當麵道個歉,再多讓出一兩個條款的權益,客戶應該是不會太為難你的。他們物料都花大成本拍攝完了,所以一定不會不用你,損失太大,公關部門承擔不起的。”
她輕描淡寫說完,盛林鬆一口氣,但還是追問了一句,“小葉姐,這兩個品牌是競品,連我都知道的。奢侈品牌忌諱都很大,出了這樣的問題,他們真的不會放棄代言合作嗎?”
“平麵和視頻的拍攝,他們投入幾十萬了,不會輕易放棄的。”葉宣胸有成竹道,“唯一的問題是,他們也會擔心傅子越戴了競品的圖流傳到國外總部,那樣的話一定會牽連國內這邊的工作人員。所以隻要能控製住媒體那邊的圖流,就不是問題。”
“那媒體……”盛林扭頭望向傅子越。
傅子越若有所思,雜誌和品牌不同,在品牌,隻能和最高層打好招呼,原則上後續執行不會再橫生枝節。葉宣人脈廣博,既然她有十足把握,那多半不會有問題。而媒體向來是各種勢力交織盤雜的地方,編輯與編輯之間,市場部與編輯部之間,從主編到底下負責商務的部門關係,都各自有各自的背景和KPI。對於媒體編輯來說,減少這一頁的網絡傳播或許不是問題,但是負責商務植入的市場部又能甘心嗎?腕表露出也是付費的,怎麼可能說不傳播就不傳播了?
葉宣看出傅子越的遲疑,段琅琅沒帶過這麼影帝級彆的藝人,所交往的媒體和客戶關係肯定也不會是高層。底下的小編輯能定個選題,但未必能決定讚助品牌。整個浩粵娛樂的資源都在她出走以後大幅下滑,要指望浩粵擺平這起官司,恐怕不太容易。
而這,當然也是他們的契機。
葉宣隨之笑起來,從容道:“子越,你也不用太憂心了。這件事一日不解決,你代言的品牌也就一日不會官宣。合同簽訂了,首期款應該也付了,說起來也是客戶更被動一些。我覺得趁這個風口浪尖,你不如就先和公司提解約吧。”
“直接提?”傅子越挑眉。
葉宣頷首,“既然小公子也在,我就直接和你們分享一下我的方案吧。我看了一下,當時我離職的時候,子越是我最後一批親自簽進來的藝人,合約都是十年到期,前五年分成都是46,公司四成,藝人六成,之後五年是藝人七成,公司三成。現在已經過了第五年,馬上你的分成就要漲了。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公司為了穩固你這樣級彆的藝人,接下來分成還會給你提高,但是會拿出續約合同。浩粵不光需要你這樣的藝人賺錢,更需要你作為招牌,來吸引更多高層次的資源,所以對他們而言,錢並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盛林一聽比例嚇壞了,咋舌感慨:“這也太少了,難怪傅子越以前那麼窮。”
葉宣玩笑道:“小公子怎麼這麼不留麵子?”
盛林捂嘴,看了眼傅子越,討好地認錯:“對不起噢……”
傅子越在桌子底下偷偷摸他的手,很溫柔地說:“這有什麼?沒關係。”
葉宣不動聲色地觀察兩人關係,半晌,笑了笑,繼續說:“所以我的建議是,不用直接解約。可以先和公司商量五年的分約,我拿八成,全權代理。留兩成利潤給浩粵白拿,藝人名義上還是他們的藝人。不傷筋動骨,也不觸及浩粵的根本利益,他們更容易答應。”
傅子越對此並沒有什麼異議,浩粵娛樂畢竟是將他一手栽培出來的公司。即便他有心離開,也並不想留下忘恩負義的惡名,能這樣處理,當然是對彼此的顏麵都能顧及。
盛林聽了也不由得拍掌叫好,這個方案真是照顧到所有人的心病,不愧是葉宣這樣八麵玲瓏的經紀人想出來的辦法。
但唯有一點,傅子越有些擔心。
他看了一眼葉宣,對方也正目不轉睛地注視著他,仿佛是一種考驗。
傅子越頓時心下明了,這應當是葉宣故意等他開口的內容。
對於已經擁有如今這樣江湖地位的葉宣來說,她能夠合作的藝人,不光要在表演領域有能力往上走,更重要的也是人品上值得信賴。她已經擺出十足的誠意迎接合作,傅子越自然也理當有所表示。
於是,傅子越順理成章道:“這樣的話,小葉姐的分成應該會被影響很多。不如藝人分成就先不動了,還是按照以往的比例,先拿六成。未來怎麼分,我們就等浩粵的五年約結束,容後再議。我也可以先和小葉姐簽一份意向協議,五年合作結束後,同等條件下,優先和小葉姐續約,這樣彼此都能得到保障。”
葉宣聞言,果然笑了起來,“子越是個大氣的性格,注定是能成大事。好,那就按照你說得辦。趁封口浪尖上,你去提解約,公司一定會為了安撫你的情緒,懲罰段琅琅這次工作上的失誤,表示要幫你換一個更優秀的經紀人。你不用立刻答應,隻說考慮一下即可。我過幾天,親自上門去挖牆腳。比起解約的代價,我的老東家應該不會排斥分約這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