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議和離(1 / 2)

錦堂香事 浣若君 6616 字 3個月前

陳淮安進正房的時候,嘉利和嘉雨兩個已經去學堂了,隻有一個齊梅坐在炕上,見陳淮安進來,伸著雙手道:“我的乖兒,今兒你準備往那玩去?”

齊梅娘家是渭河縣有名的大地主,家裡良田千傾,還養著走西口的駝隊,嫁給陳杭算是低嫁。

所以便陳杭是個朝奉郎,在兒子們跟前做足了威嚴,在這個妻子麵前卻輕易不敢發聲,再婆婆分在陳杭的大哥陳進跟前兒,齊梅在這家裡一人獨大慣了,平日沒事兒炕都不肯下,就坐在炕上,指著窗子外麵兩個兒媳婦替自己乾活兒。

齊梅自己又偏疼陳淮安,每日都要塞幾個銀角子給他,讓他出去請朋友們吃飯,慣的久了,就慣出陳淮安個不愛上學堂的毛病來,這不,自打陳淮安記事以來,就一直在外麵鬼混。

“也不去哪兒,我想跟錦棠兩個和離,您收拾收拾,把她那份子嫁妝給還回去。”陳淮安道。

齊梅頓時笑僵在臉上:“淮安,就算挑遍整個渭河縣,錦棠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休了她,再從那兒給你找嬌女子去?”

陳淮安愣了愣,未說話。

錦棠確實漂亮,她的麵相,說難聽點兒,生的就跟隻狐狸一樣,瓜子臉兒水杏眼,不說麵相,就說在床上,那身條兒不瘦不胖,軟和的像一團麵一樣,陳淮安記得自己年青的時候,隻要好說歹說能把她哄壓到床上,一夜不來個三回五回都不知足。

可經過上輩子他算是明白了,過日子不止床上那點子事兒,倆個人要是脾氣不投,一個深恨著一個,那日子就沒法過下去。

因他上輩子三天兩頭子的也在吵和離,齊氏倒也不放在心上,轉身從掖下的銀袋裡掏巴掏巴,再多掏了一角兒銀子出來丟給了兒子。

“出去找人吃吃酒,聊上幾句再敞一敞,回來就什麼氣兒都沒了,快去吧。”說著,齊梅埋頭,又去做自己的繡活兒了。

陳淮安接過那角銀子,忽而心頭一動:“娘,這銀子打哪兒來的?”

齊梅略有些不自然的挑了挑眉:“哪來的,你外婆給的唄,她就希疼你生的俊,回回給了銀角子,隻叫我拿給你用。”

陳淮安接過銀角子,轉身出了門。

其實不然。

上輩子到京城認了親爹後,陳淮安跟生母聊過,記得生母陸寶娟說自己因故不能養他,心中有愧,就每隔半年就會從京城寄銀票到秦州,算是給他的貼補體已。

所以,齊梅給他的錢,其實是他生母陸寶娟給的。

以上輩子十年權臣,五年內閣輔臣的辣眼,陳淮安當然早就明白了齊氏為何刻意隱瞞銀子的來曆,又為何非得勸著他出去吃酒了。

但畢竟從小到大齊梅都對他格外的疼愛,婦人的那點小心思而已,鬨不起什麼風浪來,陳淮安也不說什麼,接過銀子便轉身出了門。

他沒有像平常一樣出門吃酒,反而是進了書房,重新撈起那本《論語》便翻了起來。

他自幼聰穎,但考試卻回回落第,便那個秀才,還是陳杭跟考官是同年,最後放水讓他過的,漸漸的他也就對讀書生了反感,這些考科舉八股文的書,隻要多看上一眼就頭疼。

吟風作對也不過閒過時間而已。生身為男子,就都有一顆乾一番大事業的心,所以在知道生父位居高位以後,陳淮安立刻投身官場,開始了他長達十二年的舞權弄柄生涯。

重新睜開眼睛,他不知道自己為何會重來一次,對於自己的人生也還沒有規劃,翻開一本論語來:

十五而致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他死在三十二歲,正當而立之年。從京城到幽州,從大權在握高高在上,到那間悶熱的打鐵屋,至死時,他看透了太多人,太多事,重活一世,才發現《論語》中所講的,果真才是真理。

將本《論語》輕輕擱在桌上,陳淮安又撿起了本《中庸》,重活一回,才發現這上輩子他所厭棄的,反感的,這些書本裡的每一字每一句,才真真是警言良語。

一巴掌拍在臉上,陳淮安心說,上輩子死的實在不冤。隻是羅錦棠死的也太冤了些,還有她腳上那雙破了洞的鞋,可以清晰分明看見裡麵腳趾上的凍瘡。

就在他們合離的時候,在她寄宿的客棧裡,他去求她回家,她光著兩隻腳踢他的臉時,他除了生氣惱怒,恨不能跳起來揍她兩拳,也恨不能咬一口她那雙潔白玉嫩的足兒,概因那雙足兒著實生的惹人愛。

那雙足是怎麼會生的凍瘡,又為何會穿著那樣一雙爛鞋去幽州找他,在他離開京城之後,到底把日子過成了什麼樣子?

最可怕的莫過於彼此厭棄,還深知對方的底細。剛剛發現羅錦棠也回來的時候,陳淮安還妄圖蒙混過關,假裝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再往前推一步的,豈不知倆人對彼此恨的太深也太熟悉,不過一眼她就看穿了他。

遙想上輩子他從一個小生意人到最後入閣拜相,錦棠一路不離不棄,若非最後看到他養外室,孩子都五六歲了,是不會跟他和離的。

再想想臨死之時,錦棠穿著件薄衣服,背著個小包裹兒,鞋上那一層層的補丁,雖說她曾當著皇帝的麵差點扯掉他的耳朵,踩著他的臉讓他抬不起頭來,讓整個京城的人都在茶餘飯後笑話他,可最後她終究還是去看他了。

窮的身上打滿補丁,腳上滿是凍瘡,終歸還是應他一諾,去看他,給他收屍了。

陳淮安閉上眼睛默了片刻,便打算再勸勸錦棠,畢竟她那娘家也不是個好地方,回去還得吃苦受罪,倒不如先呆在齊家,二人慢慢計議謀出路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