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她可不慣著這婆娘!(1 / 2)

王淑琴說完就匆匆走了,江小豔抹著眼淚關了門,隔絕了鄰居們探究的目光,恨恨地低罵了一句:

“一天到晚地現,說的自己好像有多能一樣!真要有那麼能,怎麼攏不住自個兒男人的心?還讓崇華來幫她做這些事!”

王崇華被抓走,江小豔先是慌了神害怕,很快就反應過來了。

既然警察說到喬律成了,江小豔也不管彆的,先把這事往王崇華幫他姐的那件事上靠。

不然光憑江小豔自己,她能從派出所撈出人?

所以她才故意擠兌了那幾句,就是逼著王淑琴去理這件事。

王淑琴自己牛心左性,搞得家不像個家的,要是還來帶累她的家,可彆怪她翻臉不認人!

江小豔心裡發著狠,想了想拿上鑰匙匆匆跑出門。

王淑琴嫁了人,自己沒個做人媳婦的樣子,她喜歡怎麼跟她老公鬨就怎麼跟她老公鬨,可不能把他們這一家子,不能把崇華給

害了進去!

崇華可是王家的兒子,是要給孫秋菊養老送終的,王淑琴一個女兒,能跟崇華比?

再是手心手背都是肉,這肉也有個厚薄,而且他們還生了浩浩這個兒子呢,就不信婆婆不疼兒子孫子些!

她得趕緊把婆婆找回來商量,要真是喬律成那事兒發了,她和婆婆得對好說辭,必須把崇華從裡麵摘出來。

喬律成把事由以及時間、地點、人證和物證都交代得清清楚楚,王崇華進了派出所卻咬死也不肯承認。

隻說跟喬律成今天中午是一起吃過一餐麵,那是因為喬律成跟他借一百塊錢。

至於借錢做什麼,他一概不知道,也跟他無關。

這年頭可不管什麼拘留隻能24小時的,派出所做詢問筆錄的兩個警察瞧著王崇華這副死不認賬、不肯交待那個“朋友”的情形,

也起了心火,把鋼筆一收,就把他往窗戶上一銬:

“不肯交待是吧,不肯交待就先在這裡醒醒腦子!”

然後拍拍屁股就走了。

愛說不說,誰耐煩在這裡跟他磨蹭,不老實交代的話,在審訊室這裡銬上一夜再說!

等王淑琴後腳趕過來的時候,就看到弟弟被銬在一扇窗戶的鐵欄杆上。

窗台不算矮,王崇華要想在地上坐一會兒,靠著的那隻手就得高高舉著吊在那裡。

而且現在才剛剛開春,溫度還沒回升,夜裡更加冷,要在地板上坐一夜,第二天非得感冒不可。

要說不坐地上一直在窗戶邊站著吧,王崇華這幾年日子過得還是挺舒服的,讓他站一兩個小時還成,要是站上整整一夜,鐵定

得哭爹喊娘。

隔著房門旁邊的窗戶看到他姐,王崇華就哭喪著臉:“姐,你快找找人把我放出來啊!”

房子有點隔音,王淑琴也沒聽到弟弟說些什麼,就見他一臉難受地被銬在那兒。

想到弟弟從小到大就沒吃過這種苦,王淑琴急著就要往審訊室裡衝:

“我弟弟沒犯事,你們快放了他!”

值班的小民警一把將她攔住了:“噯噯,我說你這人乾嘛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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