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說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馬替尼片,這藥的另一個名字叫格列衛,瑞士諾華公司研製出的、人類第一個用於抗癌的分子靶向藥。
諾華公司是1988年開始對格列衛進行研發的,期間耗時了13年,砸進去的研發費用是9.6千萬美元,將近一個億的美萬了,這藥2001年才在米國率先上市,在華國要賣24000多一盒。
這算是好的,因為這藥研製成功了,還是明星產品了。
1997年至2011年,諾華砸進去的研發費用是836億美元,但是隻有21個新藥被批準,而且其中還有滯銷的、沒法帶來利益的藥品。
所以,除去關稅和流轉成本這些影響,這藥不賣貴,藥企還怎麼有研發動力?
可是賣貴了,老百姓買不起!大家才會跑去買阿三幾百塊錢一盒的仿製藥。
安雅直接拿出藥研成果,這裡頭就略過了極大的一筆研發開支,也跳過了可能出現的大坑,一旦這藥通過審批和臨床後上市,20年的專利期限裡,這裡頭的利潤可是杠杠的。
鐘立言震驚得幾乎說不出話。
這可是新藥,還是主要是銷往醫院的新藥,而安雅的意思,是連著署名權都不要!
全國多少家醫院,每家醫院一年又要做多少台手術?!更彆說國外了!
手術都是要用上麻醉藥的,全麻的少,局麻的多,要是這種麻醉藥生產出來,這利潤——
這藥真的是原研新藥?你不留著當自己的畢業設計嗎?連專利發明的署名權都賣,是不是有些太可惜了?
鐘立言現在還真沒見過連發明專利署名權都一起賣掉的,一般都是賣使用權賣所有權,但是卻保留了署名權。
說句形象的話,自己生的崽,都不跟自己姓了,當爹娘的能舍得?
羅呱卡因本來就不是安雅的崽,安雅根本就沒想著占這個發明權的名字,所以拿出來毫不可惜:
鐘院長,我也是考慮過了,這種新藥原本大部分都是我那位老師研發的,我隻是在他過世後補充研究了一小部分。
我不知道老師的名字,我也不想以自己的名字獨占這個新藥,索性全部賣掉,心裡還舒服些。
我打算把這一筆錢的一部分拿出來,在院裡設一個獎學金,鼓勵和支持在藥學這方麵的研發。
另外,不光是答應給你的實驗室的捐贈,還有我的實驗室的籌備運行,都需要一大筆資金來支撐......地主家也沒有餘糧啊!
院裡雖然答應給安雅一間獨立實驗室,但是最多也就是房子和一些基礎設備了。
在沒有出研究成果之前,是不可能對她這樣一個新生主導的實驗室追加任何工作經費的。
這一點安雅相當清楚,所以算算手上的錢,這才動了賣新藥發明專利的念頭。
上級主管部門對藥廠每年的研究發明也是有要求的,如果能研究出一項新藥,不光有獎勵經費,更重要的是有名聲。
名聲打出來了,科研能力強的形象建起來了,很多好處自然會接踵而來。
至於設一個獎學金,那也是安雅早就想過的事,現在正好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