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0 章(1 / 2)

不止陸家人驚慌失措,就連於家人也如此。

於大郎前天夜裡歸家,他們是知道的,後來見木氏和女兒不在,於婆子把這幾年發生的事添油加醋說了一遍,於大郎就消失不見了。

他們以為他是憤怒難當,去縣城找陸時秋算賬,沒想到他居然去告官。

這簡直出乎他們的意料。要是告官,一切都露陷了。

陸時秋,木氏和大丫二丫三丫一塊被帶走。

陸老頭哪能乾等著,當即就叫了四個兒子和幾個村裡人一起趕往縣城。

於家人也租了牛車跟在後麵。

到了縣衙,天剛剛亮,街上還沒什麼人。

李縣令看了半夜卷宗,得知衙役已經把被告帶過來了,當即就讓衙役準備升堂。

衙役們剛到衙門點卯,正七嘴八舌討論事情,就聽師爺告之,大人要升堂,一個個手忙腳亂。

好在他們已經習慣李縣令的做事風格,不到一會兒,就全部集合完畢。

李縣令坐在堂上,神情嚴肅,拍了下驚堂木,“帶主告於大郎,被告陸時秋上堂。”

陸時秋進來的時候,已經看到於大郎跪在堂下。

陸時秋沒有跪。

李縣令看了眼他的衣服,麵無表情道,“被告為何不跪?”

陸時秋拱手行禮,“大人,陸某乃今年新中的秀才。有免跪之權。”

李縣令點頭,揭過這事不提,“主告於大郎告你強占他人1妻1女,此事你有何辯解?”

陸時秋再次拱手,“大人,學生娶木氏時,於家已經為於大郎辦過殃榜(死亡證明書),於大郎之母代子寫了休書,族人也蓋上族徽。木氏隻能算是寡婦另嫁,如何能說我強占他人1妻1女呢?請大人明鑒。”

李縣令看向於大郎,“於大郎,你有何話說?”

於大郎拱手,“七年前,小人被亂堂韓廣平抓走當了一名普通士卒。被迫參加幾場戰役,前年韓廣平敗了,蒙皇上恩德,不斬殺降兵,小人才得已恢複身份。隻是當時小人受了重傷,身上也無錢財,隻能養好傷,掙足盤纏方才回了家。到了家,問過家中老母,說是陸時秋仗著父親是裡正,不知廉恥勾搭我娘子,被我娘發現,反誣告我娘,害我娘坐了三年牢。請大人明鑒。”

李縣令深深看了他一眼。這兩人各執一詞,倒是不好辦,他看向陸時秋,“你有何人證物證?”

陸時秋拱手,“大人,之前跟於大郎一起做生意的商人說於大郎已經死了。他還帶回來於大郎的衣裳。我以為他已經死了,才娶的木氏,紅樹村的村民皆可為我作證。至於物證,縣衙應有殃榜存檔。於家休棄木氏,休書在我家中,請大人使衙役到我家中取來。”

李縣令招了一個衙役,陸時秋從懷裡取出一串鑰匙。交待衙役一番,對方領命而去。

李縣令看向師爺。

對方站起來,從一個厚冊子中找出其中一個遞於於大郎看,“這是你三弟親自來辦的殃榜。”

於大郎對殃榜倒是沒什麼懷疑的。

他朋友帶回他身死的消息,家裡為了少交稅,一定會到縣衙辦理殃榜。

等了一會兒,衙役很快回來,李縣令接過休書,“上麵既有你母親的手印又有於氏族人的徽章,這休書是真的。”

於大郎麵露驚恐,急切磕頭,“大人,一定是陸時秋仗著裡正逼迫我娘和族人。這休書怎能作數?”

李縣令示意師爺。

對方已經翻找於婆子所犯卷宗,“六年前,正是顧中丞擔任縣令,你可以問百姓,他是難得一遇的清官,從不收受賄賂。身受百姓愛戴。上麵也記得清清楚楚,是你娘為了讓你娘子改嫁,找人汙蔑她的清白,你娘子不得已才告官。當時許多人在場,你娘也供認不諱。此案人證物證俱在,絕不是冤案。”

於大郎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像被人打了狠狠悶棍,又好像數九寒天被人迎頭澆了一盆冷水,凍得他全身僵硬。

就在這時,紅樹村的圍觀群眾也到了。

於婆子看到兒子跪在大堂,擠開人群想要衝進來,卻被衙役死死攔住。

不得已,她大聲呼喊,“大郎,大郎,你快點出來。咱不告了。”

於大郎猛然回頭。

前天夜裡,他到了家,他的三間青磚大瓦房住著三弟一家。一問才知,他娘子早就跟陸時秋勾搭在一起,在他死訊傳來沒多久,她毅然決然要改嫁。他娘死活不同意,陸家人使出毒計害他娘坐牢,他娘才不得已才寫了休書。

對這套說辭他深信不疑。為什麼呢?

因為他之前走商掙來的錢大半都交給他娘,這些錢足夠養活娘子和三個孩子。

可是他娘子很快就改嫁,不是早跟陸時秋有私情,她為何如此?

他心中憤恨,在村裡漫無目的逛著,越想越憋屈。

他在外麵吃苦受累,好幾次連命都要丟了,卻依舊咬牙硬撐,就是為了能有一日歸家,沒想到他娘子居然帶著他的孩子改嫁,一個孩子也不曾留下,多狠的婦人。

大約是走投無路,也大概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他已經再也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

所以他鼓足勇氣走了一天一夜,到了縣衙告狀。

沒想到,他竟然他從陸時秋口中得知另一番說辭。再看到他娘驚慌失措的神色,他心裡冒出一個可怕念頭。

難不成陸時秋說的都是真的?

李縣令拍了下驚堂木,衝於婆子道,“圍觀百姓不得喧嘩。”

圍觀百姓齊體噤聲。

李縣令收回視線,看向於大郎,“殃榜有記錄,休書也是真的,可見被告所言句句屬實。你可要我傳人證?”

於大郎跪下扣頭,“大人,就算有殃榜,但我人還活著。紅樹村的百姓皆可為我證明,我就是於大郎。我沒死。這休書就不能作數。”

休書一般都是由男子或者地位明顯高於常人的女子(例:公主)出具的書麵證明。

除非於大郎已死,於婆子寫的休書才能作數。否則根本不能生效。

李縣令點頭,看向陸時秋,“你可認得他是於大郎?”

陸時秋一怔,問他?

他點了點頭,“是,他是於大郎。”

李縣令滿意一笑,“陸時秋,雖然你沒有強占他人1妻1女,但你娘子確實是於大郎之妻。念及你也是受害者,本官不準備責罰你。但是你和他娘子的婚約失效。還他娘子和女兒,你可認同?”

陸時秋一怔。於大郎是明媒正娶的於氏。他們二人成婚先於他。李縣令所言倒也合情合理。

可他還是不甘心。憑什麼他好好的家要被拆散?

原以為他女兒分到四分之一的母愛就夠委屈的了,沒想到接下來竟連這四分之一也要沒了。

甚至一想到自己細心嗬護,溫柔賢惠的木氏不屬於自己,他心裡直冒酸水。

於大郎衝陸時秋磕了個頭,“這些年我在韓廣平手底苟延殘喘,要不是心心念念娘子和女兒,根本支撐不到現在。現在我回來了,請陸秀才務必物歸原主。”

眾人一陣唏噓。

物歸原主?這意思是想要回娘子和孩子。

這要求合情合理,可是木氏放著好好的秀才娘子不當,願意回去跟他吃糠咽菜嗎?

而且木氏已經跟陸時秋生了一個女兒。手心手背都是肉,她能舍得?

陸時秋低下頭,沉吟良久,才抬頭施了一禮,“可以。不過這幾年我養他們孤兒寡母不容易。於家必須把費用全部算給我。”

李縣令表情微微有些驚訝,他拍了下驚堂木,看向於大郎,“主告可有異議?”

於大郎知道陸時秋不會輕易放人,見他隻要錢,當下點頭答應,“可以。”

陸時秋拱手,“大人,那就叫木氏進來吧。”

李縣令招了招手,衙役很快把人帶過來。

木氏進來,看了眼陸時秋。沒想到他根本沒有看她,心裡隱隱有種不好的預感。

果然,李縣令開了口,把判決說給她聽。

木氏下意識抬頭看了眼陸時秋。她不敢相信他會這麼對她。

明明前一晚他們還纏綿,今天就要把她拱手讓人。難不成他對自己是假的嗎?

陸時秋沉著應對,“大人,我和木氏是奉元十一年八月十號成的親。據現在已有六年零十天,共2202天。”

“四個人,我估且算每人每天吃兩斤細糧。”說到這裡,他看了眼於大郎,“你也知道二丫一人就頂三個,這兩斤都未必夠。”

“2202天一共是17616斤細糧,細糧是一兩銀子一石,一石是120斤。算下來是一百四十六兩八錢銀子。”

他話音剛落,於大郎表情一瞬間裂了,“你唬誰呢?誰家頓頓吃細糧?”

他沒想到陸時秋居然落井下石。這明擺著是訛詐他。

陸時秋蹙眉,“大人,我家中夥食如何,可以問三個孩子。”

李縣令點頭,“把三個孩子帶進來。”

三個丫頭進來,二丫傻呆呆地,四下亂瞅。衙役示意她跪下,她也不懂。

還是大丫拉著她跪下,她才照做。

大丫神色非常局促,總覺得這事有些不妙。

而三丫對於大郎一點印象都沒有,她下意識跪到陸時秋旁邊,扯了下他的袖子,小聲叫了聲,“爹?”

陸時秋摸摸她腦袋,小聲湊到她耳邊,“乖,爹待會兒就帶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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