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與汝孰美(十三)(2 / 2)

“狀元郎啊狀元郎,你這樣下去,怕不是要打一輩子的光棍嘍!”

譚昭忍無可忍:“是啊,不過我不擔心,畢竟前輩比我年長,如今也依然孤身一人。”

誰怕誰,來呀,互相傷害呀!

係統:宿主我跟你講,你剛剛說話的時候,剛剛和死神擦肩而過了→_→!

……

所以這到底是誰家的係統,趕緊領走!

不算愉快的聊天結束,仵作一身血腥味從裡麵出來,顯然進一步的屍檢剛剛結束,譚昭退了兩步才聆聽仵作的報告。與刀客的傷口果然十分相似,同樣的放血手段,同樣的四處刀傷,隻是死的地點不一樣而已。

怎麼說呢,凶器人證確鑿,完全是可以定案了。

剛好,王憐花也這麼認為:“狀元郎,走,結案去!把李家三小子弄出來,咱們就喝酒去!”

譚昭雖然心動不已,不過還是斷然拒絕了這個誘惑人的建議:“不好吧,李兄會不開心的。”

“他不開心關我什麼事,查了這麼久都沒什麼消息,如今有個替罪羊也不算全然無辜,死了就死了唄。”話語間,儘是對人命的淡薄。

也正是此刻,譚昭全然打消了讓女裝大佬和他假成親的念頭。港真,和女裝大佬朝夕相處,不是他瘋就是早死。

“其實不用,我已經想到辦法了。”

隻可惜這事兒吧,永遠都是不按套路出牌的。譚昭的辦法前腳剛要實行,後腳大理寺衙門就傳來消息說結案了,原因是凶手——主動投案自首。

狀元郎和他的小夥伴們都驚了。

兩人一小孩趕到大理寺辦案大殿的門口,還沒進去就看到李尋歡和龍嘯雲一齊走出來,龍嘯雲見了譚昭還一臉不屑,大有提著槍就要追著譚昭打一架的模樣。

譚昭:……臥槽耍人呢?!

“見到凶手了?”

李尋歡臉色有些不好,他也沒有想到來自首的人會是她。

譚昭看他臉色,猜測道:“你認識他,對嗎?”

李尋歡這才點了點頭,臉上的傷感顯而易見,卻並願多提。

可譚昭難得地不饒人,堵著李尋歡就說:“但你知道他不是,對不對?”

兩人竟然有股針鋒相對的模樣,龍嘯雲本就不喜譚昭,這會兒提著槍就橫亙在他麵前:“譚大人,請不要無理取鬨。”

譚昭連頭都沒轉:“怎麼,你要襲擊朝廷命官嗎?”

直到看到李尋歡輕微地點頭,譚昭才輕輕籲了一口氣:“她是個女人,對不對?”

李尋歡的臉色終於不正常起來。

所以這凶手,還是得抓,辦法呢也可以適當換個辦法。早在昨天晚上,被案情糾纏的譚昭就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他索性就直接跟係統兌換了藏金的地方。

不貴,也就七天,倘若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他肯定早在承諾之日就直接兌換,不帶任何猶豫的。

不過現在也不算太晚,甚至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

第二日,譚昭去李府找李尋歡。

李府看門的小哥認識譚昭,知道這是主家的好朋友,連通傳都沒有就直接領著他進門。剛進了二門,譚昭就看到小花園裡一高一矮兩個身影,定睛一瞧,那不是龍嘯雲嘛?

“這姓龍的怎麼在這裡?那是不是你們表姑娘?”

看門小哥表示不知,他就一個看門的哪裡見過表姑娘,倒是這位龍俠士:“今日二爺帶回來的,說是無處可去便暫住一日。”

“……你信嗎?”

譚大人你這話讓人怎麼接!

說話的功夫,眼看著那龍嘯雲距離越靠越近,譚昭覺得好友頭頂或恐綠油油,立刻重重地咳了一聲,隨即喊道:“李兄!李兄,有好消息找你呀!”

對美人一見鐘情想要進一步發展的龍嘯雲:臥槽!

作者有話要說:

係統一日手劄:狗官宿主,你好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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