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本·同學會(十六):(1 / 2)

金律師身為老玩家的腦子還是在線的,對陸教授道:“也許這回你不是有計劃的要殺人,而是發現了枕醫生準備動手,不得不臨時起意,搶在枕醫生之前弄死應德。”

不想讓自己暗戀的人手染鮮血,這種理由還少見嗎?

陸教授的回答是:“哦,那我倒是有可能。”他非常乾脆的承認了,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甚至有點……驕傲?他看著枕流,認真道,“在你殺人之前,我一定會先讓他咽氣。”

枕.菠蘿頭.流不為所動:“那你是幾點下的手?”

陸教授也是個老敷衍大師了,既沒有拒絕回答,但也沒有好好回答,他隻是說:“反正是在淩晨兩點以前。”

喬籃球都沒有反應過來這個淩晨兩點是什麼意思,枕流卻已經明白了,枕醫生自認為萬無一失的計劃,陸教授不僅知道,還預判到了因為金律師的攪局會讓死者提前死亡,所以陸教授更早的動了手。

“所以,你承認二樓的高爾夫球杆是你打的咯?”

“如果我動手,他會半個後腦勺都不剩下。”陸教授露出了一個十足十的變態笑容,語氣卻輕描淡寫的仿佛他隻是在描述一個現實,“我怎麼可能犯留下後患?萬一沒打死怎麼辦?”

枕流就事論事:“陸教授住在二樓,很大概率不會把殺人凶器留在二樓。”

枕流一開始就排除了高爾夫球杆屬於陸教授,這是人的一種下意識行為,殺人凶器一般要麼會扔的很遠,要麼貼身存放,當然,也有可能會在倉促間遺落到犯罪現場。總之,這種不當不正放在娛樂室的做法,不太可能是住在二樓的人乾的。

金律師也跟著道:“同理而知,枕頭捂人也不像是陸教授會選擇的手段。”

一方麵,捂人不一定能夠把人捂死,另外一方麵,會選擇這種手段的人,要麼篤定死者無法反抗,要麼就是對自己很有自信,覺得死者打不過自己。

也就是說,符合枕頭捂人這個側寫條件的,要麼是下了助眠類藥劑的人,要麼是身高體壯手勁大的喬籃球。

假設枕頭的手法真的屬於喬籃球,那大家的殺人方式就已經很明顯了。

金律師用了A類毒。

枕醫生用了B類毒。

喬籃球用了枕頭。

趙二代用了高爾夫球杆。

陸教授用了刀子。

就金律師個人的判斷,他一開始還以為捅刀的人,是因為第一次殺人沒有經驗,慌亂下才多捅了幾刀。但如今看來,隻是陸教授習慣性補刀,想要確定死者死的不能再死,不會爬起來。

而如果殺人手法能夠對上,也就會產生另外一個時間線上的推測,陸教授才是最後動手的人。畢竟捅刀這麼明顯的事,前麵的人不可能看不到,聞不到。

那嫌疑人的範圍就縮的很小了。

金律師把目光全部都集中到了趙二代身上,所以,這才趙二代這麼想對付他的原因嗎?

在喬籃球之後第四個分享證據的枕流,目前也比較懷疑趙二代,隻不過和金律師的推測不同,枕流覺得是有人看到了刀傷,卻故意瞞報。

“我去了洗衣房,看到了有人半夜使用過的記錄。”民宿彆墅的洗衣房在地下,那裡除了是車庫以外,還有一個通透的天窗設計,可以用來晾曬衣物。洗衣機是供租客免費試用的,但和其他家電一樣,都是有使用記錄的,從幾點到幾點,寫的非常清楚。

為什麼要在這個敏感點洗衣服呢?

“因為衣服上有血跡。”枕流按照整理好的順序,放出來了幾張響應的照片,“但大家也都知道,血跡是哪怕擦掉,也能夠檢測出來的。這是洗衣機的魯米諾反應。”

青白色的痕跡到處都是。

這些便是本應該被擦去的血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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