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2 / 2)

“你不是說讓我套隻豬回來嗎?”。

“爸爸,你真套住野豬了?”一聽到野豬,趙愛華的瞌睡全無。

“套住了就套住了啊,大半夜裡,你不會讓我起來殺豬吧?”劉蘭秀是一個行動派,在她說這些的時候,已經穿好衣服起身了,臉上的笑容出賣了她的好心情。

“套住了兩隻野豬,一大一小,小的我已經扛回來了,大的還在山上”。

劉蘭秀狠狠瞪他一眼說:“愛華,動作輕點,快點穿好衣服,你給我們打燈”。她是個急性子的人,最討厭彆人說一半留一半。

趙國生拿好扁擔和繩子領著劉秀蘭母子繞過林場,直接從後山上去,他可不想被林場看護人當賊。這頭大黑豬抬下山後,趙國生當機立斷的決定直接從去縣城屠宰場賣掉。最後這頭大黑豬一波三折的‘命運’以八十元的高價賣掉。

那隻小豬趙國生他們家也沒有張揚出去,半夜裡他們夫妻悄然無聲的弄到河邊處理了,主要是說不清這豬是林場範圍內獵的還是林場範圍外獵的。事實是在林場後山獵的,不屬於公共區域,可誰能證明?(當地習慣,在林場裡像野豬野牛等大型動物被捕捉,屬於是公共財產······像小兔子、野雞、黃鼠狼等小動物就無所謂)

“你明天送點豬肉回娘家”除了逢年過節劉蘭秀一般沒事不會回娘家,應該說這個年代的出嫁女都這樣。

劉蘭秀娘家離趙家村不遠,每次去鎮上趕集都會經過劉家村的那條岔路口,往裡走二十分鐘就是,大夥都是一個鎮上趕集,相隔不了多遠。

“···嗯···”一向話不多的自家男人最近有點變了,先是鼓舞孩子們讀書,學手藝,後又不再一味的愚孝,現在還主動提起她娘家,讓她往娘家送東西?

發覺劉蘭秀打量的視線,趙國生反倒是奇怪的反問到:“女婿想孝敬老丈人不行啊”經過這些天的磨合,他對這個年代的適應度還算合格,也不怕被人識破身份當成妖魔鬼怪給燒死。

“行,怎麼不行,我爸總說一個女婿半個兒,以後你就好好孝敬他兩老”管它什麼原因的變化,對她有好處就行,往娘家拿東西孝敬爸媽她高興還來不及呢。

七十來斤的毛重也就四五十斤左右的豬肉(包括豬蹄),沒多少膘肉,一家分幾斤就沒了,這些豬肉送人的理由必須得先想好。

“四個豬蹄太小了,不適合送人,明天一早你拿六斤豬肉和兩斤鱔魚回娘家”劉蘭秀娘家生活條件不太好,老丈人早年摔斷了右腿走路一瘸一拐的,乾不了重農活。(劉蘭秀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

劉蘭秀滿心歡喜的點頭,前些年沒分家,她可沒膽量在婆婆的眼皮底下往娘家送東西,這兩年分家後稍微好點,每逢佳節給父母拿點錢,買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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