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鈞潮按著眉心,似乎真的很頭暈的樣子。
路夕本來還疑惑,戴蒙不是說他很能喝的嗎,但看見他一副搖搖欲墜的樣子,便說道:“你很不舒服嗎?我去叫戴蒙。”
“他也喝酒了,還是麻煩你送我回去吧。”賀鈞潮虛弱道。
他的表情看上去怪委屈的,好像如果路夕不送他就是對不起他似的。
路夕覺得他可能是真的喝醉了,因為平時的賀鈞潮,打死都不可能這麼跟他說話。
他隻得點了點頭道:“好吧,車鑰匙呢?你還有什麼東西沒帶嗎?”
賀鈞潮從褲兜裡掏出鑰匙,用兩根手指拈著給他,搖頭道:“沒有,走吧。”
“要不要回去和他們打個招呼?”路夕猶豫著說。
“沒事,戴蒙會解決的。”賀鈞潮邊出門邊道。
路夕覺得他走路的姿勢有點過於英姿颯爽,著實不像是喝高了的模樣。
不過並不是每個人喝醉都沒法走路的,他搖了搖頭,覺得自己想多了。
他們從後門去了停車場,路夕按下鑰匙,旁邊一輛黑色蝰蛇響了響。
路夕第一次開超跑,以前比較喜歡商務車,從來沒試過跑車。
他一邊看操作一邊想,這車還真是賀鈞潮的風格。
賀鈞潮係上安全帶,問他:“需要導航嗎?”
“不用,我記得路。”路夕隨口道。
賀鈞潮以為他之前來過這一帶,於是說完這句後,便不再做聲了。
路夕發動車子,駛入黑暗中。
兩邊的路燈一個接一個閃過,賀鈞潮看著窗外,車內有些沉默。
過了許久,他開口道:“聽歌嗎?”
路夕專心開車,隨口道:“好啊。”
幾秒後,音響裡傳來了富有磁性的男聲。
路夕誇了一句:“音響不錯。”
隨著動感十足的節奏,跑車在黑夜裡飛馳。
三分半鐘之後,下一首歌切入。
路夕說:“你很喜歡戳爺?”
剛才放的是《forhim》,現在這首是《Wild》。
路夕不怎麼聽歐美男歌手的歌,倒是很喜歡女歌手。但這兩首歌實在太火,他在大街小巷聽到過幾次。
“還行,不過不少人會對他有偏見。”賀鈞潮語氣淡淡地說。
“嗯?為什麼?”路夕隻聽歌,不太關注歌手本身,他以為戳爺是很受歡迎的。
賀鈞潮看了他一眼,說:“因為他是gay,你也知道,這類群體總是受到很多爭議。”
路夕沒有察覺他的視線,微微詫異道:“都什麼年代了,還有人會攻擊性取向?也太掉價了。”
他雖然從小生活環境優渥,身上卻沒有半點富家子弟的壞習慣。
在他眼裡,看不起性取向和看不起外貌一樣,都是非常low的行為。
“你覺得同性戀正常嗎?”賀鈞潮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他,試探地問道。
“當然正常啊,很多優秀的名人也是gay。”路夕說,“怎樣去評價一個人,取決於他是‘什麼樣的人’,而不是‘他喜歡男人還是女人’。”
他說完這句話後,賀鈞潮久久沒有聲音。
兩人聊了半天,空氣又突然安靜下來,讓路夕覺得有點不適應。
他主動說道:“那你呢,我一直以為你對同性戀的態度不太友好,但今天看起來好像是我誤會了。”
賀鈞潮沉默了,過了一會兒,他問道:“如果你有個朋友是喜歡男人,你和他相處起來會不自在嗎?”
他的聲音有一絲不易察覺的緊張,但路夕正在開車,沒有注意到他的不對勁。
“假設我有個gay朋友?”路夕笑了。
賀鈞潮想了想,說:“不算gay,他隻喜歡過一個人,但是恰好那人和他相同性彆。”
路夕嘴角的笑容逐漸淡去,說道:“那就是真愛了,真愛至上,我當然不會對他有什麼看法。”
“真的?”
“嗯。”
車裡複又靜默下來。
夜色中,超跑的聲音不停炸街,接下來的路程裡,誰都沒有再主動說話。
沒多久,就回到了訓練營。
路夕將車停好,賀鈞潮在解安全帶的時候,衣服不小心掛在上麵了。
他便傾身過去幫他,動作間,一不小心打翻了車上的儲物盒。
盒子裡麵照片一樣的東西嘩啦啦掉了下來,灑在了賀鈞潮的身上。
“啊,不好意思。”路夕趕緊說道。
就在他去撿照片的時候,卻忽然停住了。
大概有一、兩百張那麼多吧,花花綠綠,全是他的寫真照。
有沙灘下漫步的,有浴缸裡叼著領口的,有彎腰打籃球的……這些是他們以前在組合的時候拍的,但卻沒有其他人的影子,每張都隻有他一個人。
除了這個也就算了,居然還有他的機場look。有一張戴著口罩看鏡頭的,是最近一次去《明限》拍的。
車內的氣氛一下子凝固了起來,粘稠的空氣仿佛讓人呼吸都困難。
路夕保持著原來的姿勢,一動不動。
終於,賀鈞潮打破了沉默,他清了清嗓子道:“那個,這是我妹妹放在這裡的,她一直想要你的簽名照來著。”
路夕迷茫地抬起頭,看向他。
十分鐘後,休息室內。
路夕麵無表情地拿著馬克筆,給一百三七張照片挨個簽名。
賀鈞潮冷靜地在旁邊指指點點:“這裡畫一隻豬頭,嗯,她喜歡小豬。這裡寫一個‘祝沐冉小朋友天天開心,笑口常開’。”
路夕疑惑地問:“你妹妹多大了?”
他隱約記得,以前同團的時候,賀鈞潮就說她妹妹上初中了,現在怎麼說也該是高中生了吧。
“十七,今年大一。”賀鈞潮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