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送出去了,哪裡有再收回來的道理。”施子煜查看了一下衣服上的針腳,問道:“這是你做的?”
“當然!”時楚依看了一眼自己做的樣式略顯簡單的衣服,說道,“我好久沒做衣服了,有些手生。不過,我可跟你說,哪怕你再
不喜歡,也不許說出來,不然我跟你急。”
施子煜連忙道:“我很喜歡!”
他早就和時楚依坦誠相見了,也不用刻意避著她,直接將身上的衣服脫了下來,換上了時楚依給他做的。
施子煜平常都是一身軍裝,此時穿著白襯衫黑褲子,整個人仿佛一下子年輕了好幾歲,不禁讓時楚依眼前一亮。
時楚依剛想誇施子煜好看,他忽然牽著她的手單膝跪地。
施子煜望著時楚依的眼睛,深情款款的道:“依依,今天不止你有禮物要送給我,我也有禮物要送給你。你不是一直想讓我跪下
唱《征服》嗎?我唱給你聽。”
時楚依完全沒有想到,今天還有這樣的驚喜,一時間沒能反應過來。
時楚依愣神間,施子煜低沉悅耳的歌聲響起。
“我爬過高山,
我踏過草原,
我曾在槍林彈雨間穿梭,
不畏各種艱難。
卻因為你,變得有所依戀。
我會在爬山時,看著柳樹想起你的身姿。
我會走在草原,望著雲朵想起你的笑臉。
我會在槍林彈雨間,想著同樣思念我的你。
男人誌在四方,而我願意為你,停下自己的腳步,和你相扶相依。
……”
這首歌曲不算溫柔纏綿,從頭到尾沒有出現過“征服”兩個字,卻讓時楚依紅了眼眶。
施子煜是一名優秀的軍人,卻願意為了她,停下自己的腳步。
如果這都不算是她征服了他,那什麼又能算是呢?
施子煜見時楚依一副要哭了的樣子,忐忑的問:“是不是不好聽?”
時楚依搖了搖頭,將即將要流出來的眼淚憋了回去,問道:“這首歌是誰寫的?”
“我寫的!”施子煜回道。
時楚依驚訝的問:“你自己作的曲填的詞?”
施子煜硬著頭皮點了點頭。
他也是沒有辦法,他問遍了身邊的人,沒有一個人會唱《征服》這首歌,他也隻能自己想辦法了。
為了作曲填詞,他費了不少心思,還專門找人學習了一番這方麵的知識。
用了很長時間,他才勉強弄出來一篇自己滿意的歌曲。
隻是,他自己滿意了,卻沒有把握時楚依也能夠滿意。
“你那幾天躲著不肯見我,就是為了這首歌?”時楚依聲音略帶哽咽的問。
施子煜回道:“是!本來前些天文工團有一場演出,我想當眾唱給你聽,然後順便跟你求婚。
可是,我把這首歌給文工團的團長看,對方說太兒女情長了,所以……”
所以,施子煜沒能夠登得上去台,隻能單獨唱給時楚依一個人聽了。
時楚依聽金花說過,前幾天文工團有一場文藝彙演。
她對唱歌跳舞的節目沒有興趣,便沒有去湊這個熱鬨。
卻不曾想,施子煜差一點就登了台。
對於施子煜沒能登台,時楚依一點都不遺憾。
這首《征服》本就是他給她寫的,合該他唱給她一個人聽才對。
時楚依將施子煜從地上拉了起來,與他十指相扣:“不論你以後做什麼,都不許再跟我玩失蹤,知道嗎?”
“我再也不會了!”施子煜保證道。
這種蠢事,一輩子做一次也就夠了。
時楚依嘴角微勾:“你餓了吧,咱們吃生日蛋糕吧!”
施子煜卻不急著吃,而是問道:“你究竟喜不喜歡這首歌?”
“喜歡!很喜歡!”時楚依在施子煜的臉上親了一口,“等以後咱們有了孩子,你一定要唱給孩子聽!”
施子煜見時楚依的表情不似作假,這才算是徹底放下了心。
他當糙漢子當慣了,對作曲填詞完全不在行,能寫出來一首自己看著還算滿意的歌曲不容易。
如果時楚依不喜歡的話,施子煜真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再寫一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