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一章 妞妞:一步錯,步步錯(1 / 2)

老奶奶有一個孫子,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做謝勾哲。

老奶奶問我,我叫什麼?

劉音染嗎?

不!

我早就已經不是當初那個劉音染了!

我和老奶奶說,我叫劉迎新。

我要把過去開心的,不開心的全部忘掉,開始迎接新的生活。

老奶奶對我謊報姓名的事情沒有任何懷疑。

對老奶奶來說,我以前叫什麼名字,過著怎樣的生活,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未來。

老奶奶是一個很通透的人,在她身邊,我感到很開心。

但是,老奶奶的家境並不富裕,隻能夠得上溫飽而已,養兩個孩子有些費力,我和謝勾哲每天都必須要幫著做一些事。

雖然仍舊要做事,但是因為這次是我心甘情願的,所以我既不感到苦,也不感到累,反而感到很踏實。

我希望能這樣生活一輩子。

然而,對於我這樣的人,連這點卑微的願望,終究也是妄想。

老奶奶生了病,很嚴重的病,為了給她治病,我和謝勾哲把僅有的錢給花光了。

可是,我們仍舊沒能從死神的手裡,把老奶奶給拉回來。

在一個大雨滂沱的夜裡,老奶奶徹底離開了我們。

老奶奶雖然走了,但是生活還要繼續。

我們兩個半大的孩子,如何繼續活下去,成為了一個問題。

本來發生了這種事情,按照我之前的性子,應該找機會離開。

可是,老奶奶走之前,曾經拉著我和謝勾哲的手說,要我們互相扶持著走下去。

儘管老奶奶沒有明說,我卻知道她希望我將來能夠嫁給謝勾哲。

謝勾哲比不上小哥哥,卻也是一個十分勤勞的人。

我相信隻要把眼前的難關度過去,謝勾哲將來一定能夠成為,為我遮風擋雨的男子漢。

所以,我選擇留了下來。

可是,家裡除了一個破舊的房子,當真可以用一貧如洗來形容。

彆談生活品質了,就是想要吃一頓飽飯,都是一件極難的事情。

為了活下去,我勾搭了鄰居家哥哥。

我看得出王大誌喜歡我,從他手裡討點吃的應該不難。

我成功了!

隻是,王大誌並不是一頭小綿羊,而是一頭狼,總想著對我動手動腳。

為了穩住王大誌,我騙他說,我喜歡的人是他。

等我將來長大了,就嫁給他為妻。

他開始還相信,對我規矩了不少,隨著我和他的接觸越來越多,他越來越不滿足於此,竟然騙我去他家,然後趁機強了我!

那天,我哭了很久。

王大誌說:“你既然說要嫁給我,早晚都要成為我的人,我隻不過是早一點行使了身為丈夫的權利,你有什麼好哭的?”

我不能和他說,從來也沒有想過要嫁給他,隻道:“我們兩清了!”

他給了我食物,我把我最寶貴的第一次給了他。

從此,我再也不欠他的了。

我渾渾噩噩的回到家,換了一身衣服躺在炕上,沉默的看著布滿蜘蛛網的房頂。

我頭一次開始懷疑,當初決定留下來是不是錯的。

謝勾哲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一條巴掌大小的魚,興高采烈的跑回來。

看到我腫成了核桃的眼睛,他關心地問,我是不是被人給欺負了?

看著謝勾哲滿是擔憂的臉,我搖了搖頭。

即便我把我的遭遇告訴了謝勾哲,又能怎麼樣呢?

他還小,根本沒有能力對王大誌做什麼?

報警嗎?

細算起來,我也不是無辜的小白花,警察說不準認為我是自願的。

最重要的事,我不希望顛覆我在他心裡美好的形象。

我跟他說,我是太想老奶奶了,才會哭得這麼傷心。

謝勾哲信以為真。

他拉著我的手說,老奶奶在天上一定會保佑我們的,看他今天就很幸運,從河裡撈出來了一條魚。

他待會兒就把魚給燉了,給我補補身體。

我聽了非常感動,將獨自離開的想法給打消了。

在我滿是黑暗的世界,老奶奶和謝勾哲就是一道光,帶給了我光明,我又怎麼會願意離開光明呢?

隻是,這個地方真的不能繼續待下去了!

我希望謝勾哲和我一起離開這裡,謝勾哲不同意。

他從小就生活在這裡,從來也沒有去過外麵,對他來說,外麵的世界實在是太陌生了。

況且,他和這裡的人都很熟悉,多多少少能夠得到一些幫助。

去了外麵,他一個人也不認識,當真是求救無門。

我能夠理解謝勾哲的心情,卻並不認同他的觀點。

外麵的世界天高海闊,存在無數種可能,隻要我們想,總會有辦法生活下去。

我們誰也說服不了誰,這事就被耽擱了下來。

後來,王大誌又來找過我,我並不想見他。

他威脅我說,如果我不從了他,他就把這事告訴謝勾哲。

被逼無奈,我隻能從了。

不過,我再也沒有收過王大誌的食物。

拿我的身體換取來的食物,我嫌臟!

我迫切的想要離開,擺脫王大誌,可是謝勾哲就是不肯走。

我心情壓抑,加上每日連一頓飽飯都吃不上,最終生起了病。

我躺在炕上,突然自暴自棄的想,就這麼死了也好!

這也算是解脫了!

然而,謝勾哲卻不允許我死。

他為了我將所有能求的人都求遍了,希望他們能救救我。

可是,人是善良的,卻不是無私的。

看病需要花很多錢,村子裡的人都不富裕,根本不可能為了一個非親非故的人,把所有的積蓄掏出來。

我對謝勾哲說:“算了吧!”

謝勾哲繃著小臉說:“不行!你相信我!你一定會好起來的!”

明明謝勾哲也很害怕,卻還要裝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樣,安慰生病的我,這樣的他真的很讓我心疼。

我淚眼朦朧的道:“如果我活下來了,一定會和你好好過日子!”

隻要能和謝勾哲在一起,粗茶淡飯一輩子,我想我也是願意的。

謝勾哲不知道從哪裡聽說,鎮上有義診的。

從沒有出過村子的他,義無反顧地去了鎮上。

王大誌見謝勾哲走了,偷偷溜了過來,給我帶了一個窩窩頭。

他讓我不要怨他,他是很想給我治病,讓我當他的媳婦。

可是,他媽不願意。

家裡已經給他說了一門親事,年底的時候就結婚。

雖然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嫁給他,但是從他的口裡聽到,這種不負責任的話,我仍舊非常憤怒!

我費力的拿起窩窩頭,直接砸向他,想要將他給轟出去。

我的這個行為直接激怒了他,他又對我行了不軌之事,說這是對我的懲罰。

我還生著病呢,他就這麼對我,這和禽獸有什麼分彆?

我試圖反抗。

然而,哪怕我健康的時候,都不是王大誌的對手,現在渾身無力,就更拿他沒有辦法了。

也許是我驚怒過度,直接暈了過去。

等我再次醒過來的時候,王大誌已經離開了,我不在村子裡,而是在鎮上的一家招待所裡。

我旁邊坐著一個人,不是謝勾哲,而是一個有著一頭棕色的秀發,和一雙碧藍色眼睛的人。

幾乎是一瞬間,我就認出來了對方是誰。

我以為我是恨時楚依的,可是看到她的時候,我心裡湧現出最多的,不是恨意,很是欣喜。

我很想和時楚依相認。

然而,她早就已經認不出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