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2 / 2)

許是知道今兒妻子前夫家的侄女要來家裡做客,劉啟振把超市交給營業員,早早就回家等候。

古初晴剛隨古耀踏進劉家,一個禿頂大叔就迎了上來。

“這就是初晴吧,進來坐,進來坐。你伯母念叨了你好些年,今兒總算是來了。”劉啟振笑嗬嗬的,很熱情。

古耀把鑰匙放到鞋櫃上:“初晴,這是劉叔。”

“劉叔好。”古初晴一聽介紹,就知道這中年大叔是大伯母現在的丈夫。

看見這個中年禿頂男人,古初晴心裡稍稍詫異。

她笑眯眯地看了劉啟辰幾眼,似乎是明白了什麼,回頭朝古耀古靈精怪一笑。

真沒想到,溫柔漂亮的大伯母,二婚丈夫竟然長這般模樣。

劉啟振長相平平,看上去妥妥就是個油膩大叔。唯一讓古初晴覺得能配得上大伯母的,就是他麵相亮堂,端端正正,一看就是本份老實的男人。

古初晴嚴重懷疑,當初大伯母嫁給這麼個男人,大哥肯定在暗處做了手腳。

古耀溫和回笑,仿佛是在間接承認般。

這個男人,確實是他為媽媽選的。

古家人的壽命很有可能會讓媽媽老無所依,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讓媽媽嫁一個靠得住的人......如果不幸他先走一步,最起碼媽媽將來還有個依靠。

而劉啟振就是眾多相親男人中,他最看得上眼的。

這人長相雖不出眾,但福壽好,且心也善,媽媽和他在一起,後半輩子絕對不會再受苦受累。

劉啟振把古初晴三人迎進家,回頭朝廚房裡喊了一聲:“方清,初晴到了。”

“初晴來了,昨晚什麼時候到的?”

劉啟振話剛落,廚房裡就響起了方清的聲音。

方清從廚房裡出來,手上還拿著一個碗,顯然是聽到聲音,就急急忙忙走了出來。

古初晴一笑,脫掉外套,袖子一擼,就朝方清走了去:“三四點鐘到的,伯母,我來幫你…...”

對於方清,古初晴一點都不陌生,哪怕她們四年沒見,她依舊是她記憶中熟悉的人。

方清也不把古初晴當外人,慈愛地道:“都弄好了,端上桌就行。”

她心裡感慨:幾年不見,初晴是越長越漂亮了。

想當初......

“這位是?”

方清和古初晴說了一會話,後知後覺發現,進屋的還有一個陌生男子。

古初晴:“這是我朋友紀弘修,是他送我過來的。”

“你朋友?”

方清詫異,似乎是想什麼,她臉上露出一個大大的笑:“你是該多交交朋友了。”

說完,她又打量了紀弘修幾眼。

似乎是很高興紀弘修的到來,方清笑得格外開心,拉著紀弘修說了一會話,然後就招呼大夥入座。

這頓飯吃的很熱鬨,比起範家舅媽與表妹的疏離客套,這裡的親人,更歡迎古初晴的到來。

桌上,方清還高興得和紀弘修小抿了一杯。仿佛丈母娘看女婿般,越看越滿意。

這小夥子長得簡直天怒人怨,五官比她兒子還要精致幾分。先不提他家庭情況,就隻說他的長相就與初晴很登對,這兩人站一塊,連她這個大媽都覺得賞心悅目。

.......好吧,男人與女人的區彆就是那麼大。範大舅看紀弘修,就差沒把他挑剔得一無事處;而方清看紀弘修,卻是越看越覺得配得上古初晴。

扯遠了....

時間在歡聲笑中度過,不知不覺到了傍晚,古初晴起身準備回範大舅家。

方清拉著古初晴:“給你大舅打個電話,今晚就住這裡。”

古初晴搖搖頭:“不了,我晚上還有點事要辦,那地方離大舅家近。”

方清:“你剛來斫市,有什麼事?”

古初晴躊躇了一下,才道:“送人回鄉。”

她並沒有瞞著方清,方清嫁進古家這麼多年,是最熟悉古家的人,有些事,瞞著反倒隻會讓她擔心。

方清笑容一頓:“危險嗎?”

古家人的命啊......

方清很無奈,卻無力阻止。

這兩兄妹似乎是把古家人的宿命刻進了骨血裡。兒子長年病弱,病得床都爬不起來,卻依舊堅持不懈地練功,而古初晴,不過是來斫市走個親戚,卻還......

他們這麼堅持,到底是為了什麼?難道就不能放下一切,做個平凡人嗎?

古初晴安撫道:“不危險,不過就是順路幫忙送個骨灰過來。”

方清聞言,臉色一鬆:“斫市你不熟悉,讓你大哥陪你去。”

古初晴:“不用,我能找到路。”她是送靈人,怎麼會找不到路。

方清不放心:“還是一起去吧!”

古初晴拒絕了幾次,見實在是拒絕不了,最後隻得妥協。

來時兩個人,離開時,卻多了一個人。

方清在三個小輩離開後,愣愣地站窗戶邊,黑眸滿是滄桑。

她站了很久,很久,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麼傷心事,消瘦背影驀然間仿佛老了幾歲。

良久後,她轉身,一臉悲慟地走回了臥室。

——

冬日的天,黑得特彆快。

剛才天上還放著朦朧亮光,轉瞬間,光線就黯淡下去。好在是生活在大都市,天黑也並不影響人的視線,霓虹燈早早就開始放耀光華。

夜晚寒意阻檔了大部份人的腳步,街道上人行寥寥,隻有三兩個人縮著脖子在匆忙趕路。

古初晴三人如飯後散步,悠閒地往車子停放的地方走去。

一道朔風吹過,遠處塵沙飛揚,讓人眼睛刺痛。

與古初晴兄妹走在一起的紀弘修在風起刹那,似是看到了什麼恐怖東西,鳳眸突兀一緊,條件反射地躲到了古初晴身後。

而正在和古耀說話的古初晴,話音一頓,腳步赫然上前,把古耀與紀弘修齊齊擋在身後。

古初晴神色肅然,心中警鐘大作,沉聲道:“大哥,你帶紀弘修先回去。”

她目光如炬,緊緊盯著遠處。

“無妨,你去吧!”古耀臉上笑意消失,一片清冷。

古初晴回頭,急道了句:“彆跟來。”

說罷,身子一縱,以一種讓人眼花繚亂的速度,往風吹起的方向奔了去。

好濃的邪氣與血腥味,前方必有妖魔,她得趕去阻止那妖魔作亂。

這裡是城市中央,希望那作亂的東西有所忌憚,可千萬彆鬨得太過份。

紀弘修縮著脖子,問站得筆直的古耀:“那邊是什麼玩意?”

“不知道。你自己開車回家,你過去看看。”古耀眸光直視那方,說完話,步子一抬就往古初晴消失的方向追了去。

紀弘修看著離開的人,跺了跺腳,一咬牙,也追了過去。

古初晴速度極快,幾個起落,便順著空中氣息,到達了異動傳出的地方。

這是一處離古耀家不遠的工地,不過現在工地上空蕩蕩,工人們都下了班,整個工地唯剩幾盞照明燈照射。

古初晴到了這裡,就停下了腳步。

她眉頭緊鎖,黑眸警惕觀望四周。

似乎有所發現,她腳步一轉,謹慎地往左方一處建了一半的高樓走了過去。

那裡邪氣最重,空中血腥味也是從那裡傳出來的。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親們的支持,求波營養液,麼麼噠。

作者君打算把文名改成《全世界的鬼都找我趕屍》,先把封麵掛上去,等編輯上班後再改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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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親親說文章水,其實作者君已經在儘量縮短無關緊要的事了。但有些事和有些人卻必須得講解清楚。

大舅家與古耀家對女主來說都很重要,這兩個家庭會穿插全文,不能一筆帶過...而有些東西現在不寫,等到後麵要發展的時候,可能會讓人看得雲裡霧裡。

打個比方,男主在文中,光環幾乎弱與所有男配,如果不寫一些他與女主之間的互動,增加二人的熟悉度,等到後期兩人牽手,肯定很多親親會覺得這兩人發展有些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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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親們也許奇怪,我為什麼選擇紀弘修來當男主。

那是因為,我是親媽,女主家情況比較陰暗,所以,男主就儘量讓他陽光,開朗,做個溫暖女主的小太陽,哈哈哈....

男主是普通人,在古初晴所認識的人,除了帥哪方麵都不出色,作者君也擔心把他寫成紙片人,所以,儘量多給他加點戲,還給他開了個卦,就是陽氣重到可以幫助女主解決很多事情。

希望後麵能把男主寫得突出些。

一說說了這麼多,不扯了,作者群繼續碼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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