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突然問道:“你實話告訴我,你以前到底有沒有給哪個乾部送過錢或者特彆貴重的東西?”
“你突然問這個乾嗎?”
“軍哥,我拿你當兄弟才這樣問你,希望你如實回答。”
賴軍猛抽了幾口煙,考慮了好大一會兒,這才說道:“我才接過酒廠的時候,為了酒廠的發展,我的確是給那些有權的人送過禮,但那都是十五六年前的事了。近些年我特彆注意這方麵,因為抓進去的官員太多了。我最多就是請客喝酒,再不就是送些那種特製的內供酒,至於錢和貴重的東西,我真沒有送過。”
陳聰這才鬆了一口氣,道:“這樣就行。”
但賴軍卻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道:“有一件事,我不知道這屬不屬於行賄。”
陳聰的心頓時又提了起來,忙問:“啥事?”
“兩年之前,城建局的肖局長向我借了五十萬元。”
陳聰差點蹦了起來,道:“五十萬?這不就是典型的行賄受賄嗎?”
“可是,我手裡有他給我打的借條。”
“借條還在嗎?”
“當然在了,我一直鎖在我家裡的保險櫃裡。”
“這錢是肖雷和你借的,還是你主動給他的?”
“是他向我借的,他說他要購買新房子,手頭沒錢,就先向我借了五十萬,還當場給我打了個借條。”
“他還你了嗎?”
“沒有。”
“他說什麼時候還了嗎?”
“也沒有。”
“我草,麻辣隔壁的,他這是在變相地向你索賄。”
“就算他向我索賄,但我手中有他打的借條,這就屬於正常的個人之間的借貸關係,怎麼著也夠不上行賄受賄。”
“你怎麼這麼糊塗啊,行賄受賄是你能說了算的嗎?隻有紀檢部門或者反貪部門說了才算。這件事將會非常麻煩。”
“我看也沒什麼麻煩的,反正我手裡有他給我打的借條。”
“你和他要過沒有?”
“沒有。”
“他主動還過一部分嗎?”
“沒有。”
“這麼說,他借了你的錢後,就再也沒有還過,也沒有提過這事?”
“嗯,是這樣的。”
本來要談如何打通老汪同誌那邊的關係,結果又扯到了肖雷身上。五十萬可不是小數目,這個數目足可以定罪了。
如果利用此事,完全可以將肖雷繩之以法。可那樣的話,賴軍也得跟著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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