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棉靴(1 / 2)

棉靴

“棉…靴?”

聽到新鮮詞彙,阿黎一如既往的先鸚鵡學舌起來。

不同於以前磕磕碰碰的,一連說個十幾次還會發音不準,現在的阿黎,基本隻要聽上一遍,就能吐字清晰的把這個詞彙複製出來,那一字一句的發音,有時候赫雅聽著,比她還標準上幾分。

她眉眼含笑的點點頭,又繼續捏著骨針,穿針引線的縫製起來,一邊忙活,一邊還溫和的解釋道:“嗯,這不冬天快到了麼?咱們總不可能接下來的整整180天都窩在炕上不下來吧?總要出去刷個牙洗個臉什麼的,透透氣,跑跑步,那樣冷的天,光著腳踩出去怕不是瘋了吧?所以還是先把棉靴做好,也免得將來生凍瘡。”

這也算是赫雅的經驗之談了。

生凍瘡是她最抗拒的人生幾大崩潰之事,尤其是學生時代那會兒,她的手和腳一個不小心注意保暖,就會開始生凍瘡,又醜又腫的先不提,每回凍瘡發作起來,那種恨不得撓下一層皮卻又必須強忍著的感覺簡直就是人生噩夢!

連在溫室效應最為劇烈的水泥森林裡都會生凍瘡,更彆提這個沒有暖氣,沒有空調的遠古時代了。

赫雅實在怕極了那種感覺,就更加不希望阿黎跟著一起步她的後塵。

說罷,她抬起頭來開始在一堆帶毛的獸皮裡挑挑揀揀,為了能最大程度的做出一雙質量過關又耐用的棉靴,鞋子的外皮赫雅直接選擇了用鱷魚皮來製作,至於鞋子的內襯,她則選用了毛質綿軟柔和的兔毛皮,兩相疊加在一起,中間還鋪了一層藥草,這是赫雅目前能想到的最保暖的一種方式了。

阿黎盤腿坐在一邊,撐著下顎若有所思的看著赫雅在忙碌,他的眼神專注而又認真,似乎是在學習著怎麼製作棉靴的完整過程。

在看到赫雅選用了兔毛皮做內襯時,他歪著腦袋向她發問道:“隻能選擇用兔毛麼?彆的毛就不可以了嗎?”

赫雅搖了搖頭,回答他:“那倒也不是,隻是兔毛和羊毛比起其他動物毛都要保暖許多。你看這個兔毛的大小,做一隻棉靴就差不多正好了也,不會出現浪費,到時候要是還覺得冷,還可以在鞋子下麵再塞點羊毛進去,方便。”

說著,她拿過一邊的獸骨刀,用尖尖的刀尖在鱷魚皮最柔軟的位置上開了個洞。不愧是號稱“皮革中的黃金”,鱷魚皮的外表非常光滑而且堅硬,普通的銳器根本就紮不穿它,更彆提雨水了,基本不會滲透到鞋子內部,這也是為什麼赫雅選擇它用作棉靴外皮的緣故。

奢華金貴,又特麼超級實用!

見赫雅給鞋子紮個洞也費了牛鼻子老勁兒,阿黎索性接過她紮孔的活兒,一邊替她把需要穿孔的位置戳好,一邊又繼續嘮嗑起來,兩個人你挨著我我挨著你的話家常,溫馨的氛圍逐漸在這片不大的房間裡擴散開來。

鞋子在赫雅的不斷改進下,總算有了些許雛形,阿黎一拿到手裡,立刻就發現了一些特彆之處,他拿起鞋子用手掌比對了幾下,隨後像是發現了什麼新大陸一樣,咋咋呼呼的湊到赫雅的跟前跳著腳說道:“赫雅,你這雙棉靴好像沒做好耶。”

她聞言抬起頭來,發現對麵的美少年正愁苦著一張俊美的小臉,他把那隻做工堪稱極為粗糙的棉靴放在掌心上,兩相一比較,瞬間就讓人明白了“雲泥之彆”的差距到底在哪兒。

跟他那隻修長漂亮的手比起來,她做的這雙鞋子仿佛是給大象穿的一樣,簡直不堪入目。

赫雅漲紅了一張臉,劈手就奪過了那隻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