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女皇的佞寵[女尊](15)(2 / 2)

(快穿)不知羞 故裡安 6357 字 3個月前

少年被堵得啞口無言,眼裡一包淚,小狗似的可憐巴巴。沈嬈看了心軟,調和道:“慧哥兒,你先回家……”

白華甩袖大步走了。

沈嬈慌忙攆上去,還不忘回頭喊:“回去看看你姐的傷,告訴她,喜歡人沒錯,錯的是她的法子!讓兩個人都開心的法子才是正經法子!”

少年抹了抹淚,看著陽光下,沈嬈靈秀動人的臉羞答答應了聲。

沈嬈放心了,大步追在白華後頭。

方才那小丫頭還有點兒爆發力,撒丫子逃的時候竄得比猴兒還快,追了挺長一段,後來還是沈嬈用輕功逮住的。

白華就沒用輕功。

可見白華氣是氣,卻沒那麼大的氣。

所以沈嬈這時候才敢再勸:“她到底還小。”

白華似笑非笑看她一眼:“不小了。弟弟都到了許人家的年紀,姐姐這點兒道理都不懂麼?”

懂什麼?不該爬人家牆頭送花?若擱旁人說不得是情趣,小打小鬨罷了,但不能這麼說。再說,那丫頭終究做得不對,白華氣憤委屈,都是應該的。她不可這時候犯原則性錯誤。

“那我晚上去和周嫂子說一說,讓她給三鑫換個先生。”

白華冷哼,更大步走到前頭,沈嬈再跟上。

“她一家子我都不教。”平淡而不容置疑。

“是,是,彆氣了,為此等人不值當!”沈嬈看他怒染的側臉,哄人的花樣百出。

白華到院,磅地甩上門,將沈嬈關在外頭:“現在去。”

“哎!這就去!”

聽著急匆匆的腳步聲,白華輕哼,此刻冰凍的眸子才微有化解,嘴邊漾起抹不自知的笑。

春去秋來,秋來春去。二人在這兒一待就是兩年。沈嬈越想著引領白華往好處走,便越發覺得白華不是從前自己想得那樣惡毒虛榮,貪慕富貴。心中愧怍便越滾越大,對白華也越百依百順,能捧著絕不單哄著。

這年,百年難遇的洪水衝蕩南綏。瘟疫爆發,民不聊生,女皇派攝政王方墉南下賑災,二人終於等到機會。

“話說方墉方親王,那可是扮豬吃老虎的典範!”說書人驚堂木一拍,頓挫道:“蟄伏二十餘年,這不,如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不說,”老頭兒綠豆小眼四周瞥了瞥,做足了氣氛:“就連那位如今都得敬他八分!今兒咱們就來講一講……”

沈嬈和小二要了壺茶,跟白華咬耳朵:“這也就在這窮鄉僻壤的,再大一點兒地方早殺了。”

白華睨她,眸中嫌棄:“趕緊歇,還得趕路。”

吵著沒精力趕路還有精力交頭接耳議論他人。

沈嬈也不辯駁歇這一腳是為了誰,接了小二來的茶壺,給白華先滿上,才給自己倒了杯笑眯眯地喝著:“哎。”

二人趕到南綏時是個久違的豔陽天。炙熱的太陽將地上殘留許久,捂得發黴的水汽烤乾了,路邊兒野草野花挺了挺腰,連帶著噠噠走著的馬也走了精氣神兒。

拿新辦的文碟說是尋親,進了守備並不森嚴的城,二人隨便找了個正蹲在路邊兒喝粥的難民,打聽欽差的臨時府邸。

南綏整座城都垮了,所謂府邸也不過是幾根柱子臨時搭的間小茅草屋。

沈嬈讓白華站在街角不要動。自己走出去,接近茅草屋。

“乾什麼的!”守在屋外的侍衛看著沈嬈探頭探腦的模樣質問。

因災而產生的暴民她們不是遇到過,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不要命的不怕要命的,十分危險難纏。甚至方墉還為此受過傷,不過那人到底是暴民還是女皇的殺手,各人有各人心裡的想法。

沈嬈笑:“來找王爺。”她搓搓手,一副攀親的老百姓做態:“在下太奶奶的三姨娘的曾孫子和老伯爺是好友……”

侍衛不耐煩:“滾!王爺忙著賑災,沒空!”

沈嬈接著道:“所以,這回聽說王爺身子不適,在下特地帶來偏方。”

侍衛揮著的手頓了頓。

“什麼偏方?”

從屋裡出來個人,青衫青帶,是翰林院,曾給她是謝景瀾打過下手的那人。馮知遠。也是那裡頭,唯一一個,不曾在她麵前說過白華壞話的。

“馮大人。”侍衛行了禮。

沈嬈知道能將裡頭的人引出來,這就賭對了。

她意味深長:“這偏方可不能隨便拿出來。得先見著王爺,親手交給王爺。一則祖宗留下的東西,不能外傳。二則,方中有幾味藥,若是遇到懂行的,怕傳出去什麼不好的消息。”

馮知遠臉色一沉。她打量著沈嬈,目光犀利,一點也無當初的憨厚愚鈍。

“跟我來吧。”她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