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娛樂圈完(2 / 2)

因為這個人,讓我發現,原來我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歡上她了,喜歡這個無意間一直給我力量的人。

沈老師的有錢也超出了我的想象,她追人的手法也讓知道了什麼叫做偶像追粉絲,分分鐘的事,作為粉絲的我表示我已經躺好了。

我在想我是不是應該在堅決的拒絕一點,沈編劇知道我這個想法後,讓我知道了什麼叫做撩到軟。

我的潰不成軍,隻是因為那個人是你。

讓我丟盔卸甲,讓我心甘情願。

我以為我能緊緊抓住她的手就這樣幸福的走下去,上天也許看見我太幸福了,然後他奪走了一切!

我鬆開了一次沈慕雲的手,就再也沒有機會握緊。

為什麼!

為什麼奪走我的幸福啊!

為什麼奪走她的生命!

我不斷的詢問!

可是沒有人能回答。

我關在屋子半年,萎靡不振,時刻好像都能聽到她在說話,

“嫂子,你要振作起來。”傅西風已經沒有了少年的模樣,而是老練的處理那些人,那些幫凶。

我出席了我第一次獲得最佳女演員的電影獎。

我用著沈慕雲的劇本,捧回一座座最佳女演員,最佳女主角,影後這些獎杯,可是我為什麼一點也不快樂那?

我曾待在她的懷裡說:“沈老師,你說我是不是有些太幸福了。老人們常說幸福應該藏起來,不然會被上天知道奪走的。”

她笑,“封建迷信。”

親吻了一下我的臉。

“彆怕,我一直都在。”

.......

夢醒,我無數次哭濕了枕頭。

可是今天我要畫上最精致的妝,穿上黑色的衣裙。

來到墓園,來到淺笑著人的墓前,她等了我很久很久了。

“我今年又用你的劇本拿了一次影後,你怎麼寫了那麼多劇本啊,我我每年演三部都要演到八十歲去了!你是不是故意的啊,故意不讓我去找你!沈慕雲你太過分了!”

“沈慕雲,你真的太過分了,你怎麼能丟下我自己走那?”

“沈慕雲......”

————

我叫艾張。

因為我爸姓艾,我媽姓張,為什麼叫艾張這個名字,應該不用我細說。

我爸是沈先生與沈太太的保鏢,我為什麼是老板的保鏢這也不用多說。

不過,我爸和沈先生、沈太太都在那場車禍中當場死亡的時候,我就發誓我絕對會保護好老板。

並不是因為我們從小一起長大,而是我的父親沒有儘到一個保鏢的責任。

因為那場車禍不是意外,他沒有保護好雇傭人,就算他已經當了沈先生、沈太太二十多年的保鏢,但是他大意了,鬆懈了,那場車禍才會發生。

我十八歲時就順利成為了老板的保鏢,我的老板

可是有了變故。

我的老板突然變了很多。

這種變化很細微但是我察覺了出來。

因為一個叫沐璃桐的女性,我的老板變得愛笑、溫柔、捉摸不透。

笑與溫柔她都給予了這位女性,冷冷的狗糧塞給了我這單身狗。

你也許會問我眼中的老板是什麼樣的。

我的回答是,自信、強大、優秀、美麗的一個人,知道自己要什麼,知道自己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做什麼,永遠是理智的。

在想要她生命的陰謀者麵前也能做出最理智的反應,然後反擊!

這是她的人格魅力,也是她的魄力。

雖然她一直是一個強大有魅力的人,但是在遇到沐璃桐的時候她就完全變了,這是我想說的捉摸不透。

每年有一個月的時間我會去國外培訓,在我培訓結束後,老板讓我去查一個被關進監獄的黑粉,他曾給老板寄來警告信,我去調查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我看著老板嚴肅的樣子,我知道這個黑粉的死並不簡單。

我也知道老板有了喜歡的人,就是這個叫沐璃桐的女性。

我曾想過什麼人能配得上我的老板,我沒有想到會是這樣一個女性。

不過,老板很喜歡她。

喜歡到為她買下一個遊樂場,我知道那是沐小姐曾經打過工的地方。

喜歡到在沈先生、沈太太為她建築的城堡裡給她開一場生日會,那些鮮花都是空運,城堡裡的人在半個小時內。

喜歡到在整個鼎盛周年慶這樣浩大的盛典時,當眾告白她。

也是在那一晚,讓我覺得可怕的一晚。

我懷疑我老板的死亡是一場陰謀,是她自己給了自己一場死亡。

讓所有人都毫不懷疑,她的死是因為唐氏的殺手。

但是老板會防身術還有格鬥術以及如何奪下他人器具,這是隻有我才知道的事情,她在國外學習的時候來過我受訓練的學校,並不是來看我而是來虐我。

所以老板身體的爆發力、速度、力量我都是清楚的,她也一直有在鍛煉。

那個殺手就算在陰暗處再怎麼出其不意,但是一直有防備的老板怎麼會被他捅傷。

直到屍檢報告出來。

唐氏已經倒台了,但是唐祁還在潛逃。

我找到了他,殺了他。

屍檢報告裡老板胃裡有一種毒,麻痹人的神經,讓人的反應遲緩,毒是如何進入她身體的?

她喝過酒,在與唐祁站在一起的時候,我親眼看見的。

我失眠了很久很久,直到我親手殺了唐祁的時候,我睡的很沉還做了一個夢,醒來就看見了傅西風。

他說:“睡得好嗎。”

“嗯。”

“三年滿了。”

“哦。”

“老艾,你愛過我姐是嗎?”

我待在監獄裡看著外麵的傅西風,西裝革履與那些商業人士沒有不同了,也聽說他接管了傅家,而這樣的樣子有些像我的老板,我沉默的背過身子,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我也......沒有否認......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