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吼(1 / 2)

阿穆爾心想:我不要麵子的嗎, 我是你的哥哥, 被你個小屁孩按在地上還要跟我講條件,氣死我啦。

巴克利的力氣太大, 阿穆爾用儘全力也沒辦法掙脫, 隻能十分氣憤的問:“什麼條件!說!”

阿穆爾心想,小崽子,你給我等著,看我起來怎麼收拾你, 你跑去那麼危險的地方摘那沒用的東西,你還有理了!

巴克利伏在阿穆爾的耳邊小聲說:“不要像教訓小孩子一樣教訓我,哥哥可以用拳頭狠狠打我, 不用怕打傷我,我很抗揍。”

阿穆爾終於明白這個彆扭的小崽子在鬨什麼,原本是不許打他的屁股, 我這一拳頭下去,你怕是承受不起。

巴克利:“哥哥,我不是小孩子,我在人類世界活到了28歲,比哥哥大很多。”

阿穆爾更加生氣:“你現在是不是比我小?我的人類身體15歲, 你才7歲, 你不是小孩?你還想我喊你哥哥?”

巴克利:“哥哥, 我不是這個意思, 您永遠都是我的哥哥, 我的意思是我有成年人的思維, 我很厲害,哥哥用拳頭打我才能起到教訓的作用……”

阿穆爾:“好,我答應你,放我起來。”

巴克利鬆開了阿穆爾,阿穆爾一個翻身迅速的站了起來。

七歲的巴克利身高才到阿穆爾的腰部,阿穆爾不得不蹲了下來,他握緊了自己沙包大的拳頭放在巴克利的眼前說:“你看好了,我的拳頭都比你的臉大,你確定你挨的起?”

阿穆爾從小就學各種防身術,雖然比不上軍人的訓練強度,但隨便打十幾個混混是沒有問題的,他和專業的特種兵比試過,都能打個平手,不是特彆厲害,也算是身手了得。

他可以一拳打破實木門,從小到大,所有的同學朋友都盛讚他力大無窮,隻是因為他不屬於那種非常強壯的身材,表麵上完全看不出來,實際上比牛的力氣都大。

巴克利點了點頭,雙腳分開站立與肩同寬,雙手背到了身後,這是軍人訓練抗擊打能力的標準姿勢。

阿穆爾覺得巴克利好像在說:我的頭可不是麵團捏的,你可得把勁兒全使出來,哼!

其實以巴克利的擒拿術和天生神力,阿穆爾就已經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巴克利的對手,不過小孩子太厲害就更應該有個管得住他的人,否則簡直無法無天了。

巴克利是很厲害,阿穆爾承認,但再厲害也不能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阿穆爾以極快的速度和最大的力道出拳打向了巴克利的眼睛,如果巴克利不躲,這一下的力道是可以打爆眼球的。

拳風呼嘯而過,巴克利硬是眼睛都沒眨一下,拳頭最終精準的停在了巴克利長長的睫毛上。

阿穆爾揉了揉巴克利的小腦袋說:“你就不怕我把你的眼睛打爆了?”

巴克利:“哥哥不會。”

阿穆爾的氣也消的差不多了,最後囑咐了幾句不許再去冒險,有一點點危險都不行,巴克利用力的點著頭。

兩人一起變回了虎崽的形態往回走,阿穆爾接過了雪蓮花叼著,巴克利冒著生命危險摘回來的當然不能浪費。

泰加還在檢查犛牛的屍體,其其波莉眼巴巴的等著吃,他們都不知道巴克利和阿穆爾剛才差點打起來。

這犛牛看上去很奇怪,外表非常新鮮好像剛才死的,但當泰加撕開肚皮卻看到內臟全部都壞了,散發出一股很詭異的味道,奇香撲鼻,內臟怎麼也不該是香的。

泰加當即決定帶著小崽子們下山捕獵,這牛肉再香也不能吃。

其其波莉隻能拚命地吞口水戀戀不舍的走了,泰加安慰著他們:“不吃,這個不好吃,以後爸爸給你們捕獵新鮮的,這些牛的腸子都壞了,不能吃。”

阿穆爾和巴克利都認為泰加非常明智,這些牛的內臟很可能是活著的時候就壞了,他們可能得了很嚴重的病而死亡,這種最好不要吃。

泰加看著阿穆爾叼在嘴裡的純白透明的漂亮大花問:“這是什麼?”

巴克利:“泰加,這是雪蓮花,吃了對身體好,等會兒我們進食的時候可以吃一點。”

泰加知道巴克利和阿穆爾懂得很多他們不懂的,既然他們都說吃了好,那就吃。

雖然已經跟著泰加生活了這麼長時間,巴克利的性格內斂還是無法喊出泰加爸爸,泰加也從未要求過巴克利喊他爸爸,泰加不在乎這些,隻要小崽子們開心就好。

回到苔原,泰加捕獵了一隻馴鹿,老虎最愛吃的還是鹿肉。

阿穆爾和巴克利撕下了雪蓮的五個花瓣,一隻虎吃一瓣,雪蓮花是大補之品,鹿血也大補,一次不能吃太多,一片就夠了。

他們喝著鹿血吃下了花瓣,雖然花瓣的味道對於老虎來說並不好,但鹿血香啊,花瓣也少,就很好吃,再吃鹿肉那就更是美味。

沒有吃完的雪蓮花,阿穆爾和巴克利把它放在了一塊石頭縫裡,石頭縫很窄,彆的動物吃不到也踩不到,隻有他們變成人類伸手進去才能拿到。

石頭縫很乾燥,雪蓮花在裡麵可以自動風乾也不用擔心儲存問題。

隨後很多天,他們都是這樣,下午到苔原捕獵吃飽之後休息玩耍到傍晚時分再回到雪山。

泰加帶著小崽子們在苔原捕獵的時候基本都在芬裡厄的領地裡,因為芬裡厄的領地距離雪山最近。

阿穆爾記得芬裡厄以前的領地可不在雪山腳底下,好像是泰加帶著他們在這裡生活之後,芬裡厄才帶著狼群將這裡占為領地的。

也不知道芬裡厄到底是幾個意思,阿穆爾懶得去想,反正現在他們完全不用擔心會被狼偷襲,過的很滋潤。

通過這段時間的觀察,阿穆爾發現渣狼芬裡查現在的日子有點慘,幾乎每天都會被狼群教訓一頓,吃的也是狼群吃剩後最差的食物,能有肉渣和內臟就不錯了,一般是連肉渣都被啃乾淨了的光骨頭。

阿穆爾看到芬裡查趴在狼群的最外圍,因為這段時間吃的太差原本油光鋥亮柔滑美麗的皮毛變的黯淡無光又毛躁,甚至大片大片的毛都掉了,身上到處都是傷和血跡,整隻狼消瘦了很多,隨時都是無精打采的。

不過因為芬裡查的顏值太高,就算如此狼狽不堪,反而增添了幾份潦草野蠻的俊逸。

芬裡厄對左右的狼說了什麼,那幾隻狼就到狼群的最邊緣將幾隻最低等級的亥狼帶到芬裡厄的麵前,這幾隻亥狼中當然包括芬裡查。

狼王無聊的時候,經常會讓亥狼“表演節目”娛樂眾狼。

芬裡查和幾隻亥狼賣力的表演著,他們在地上打滾,他們扮演被抓住的獵物趴在地上哀哀的叫著,旁邊的乙狼騎在他們的身上取樂,他們隻能更加搖尾諂媚。

阿穆爾覺得這個世界上最大的不公平大概就是長的好看的人和動物總是被偏愛,因為芬裡查長的好看,在這群小醜一般的亥狼裡格外的突出,反而讓人更加心疼憐惜他。

此時此刻的芬裡查就像是墜入煉獄的天使,落魄街頭的王子,陷入泥潭的天鵝,他原本應該高貴到不可一世,他表現的越諂媚越卑微越低.賤,越是讓人心疼,就好像把最美好的事物毀掉的慘烈痛感。

而其他幾隻長的醜的亥狼受苦受難好像就是應該的,他們的醜態隻供玩樂。

芬裡厄看著往昔被自己寵上了天的弟弟,他渾身上下每一根毛都寫滿了心疼,但他還是得狠下心來鍛煉弟弟。

看表演的還有芬裡查的三隻小崽子,他們還不滿月安靜的趴在芬裡厄的懷裡,芬裡厄把對弟弟的寵愛全部給了三隻幼崽,小崽子們一個個長的圓溜溜胖嘟嘟的,十分可愛。

三隻狼崽從小就看到他們的麻麻被狼王打被狼王驅趕,因為他們不是狼王的幼崽,麻麻帶著他們生活的非常艱難,而他們的爸爸芬裡查從來不管他們,最後看他們快餓死才把他們接到了芬裡厄叔叔的狼群。

自從來了芬裡厄叔叔的狼群,三隻小崽子才知道原來生活可以過的這麼開心,他們喜歡芬裡厄叔叔,不喜歡不負責任的爸爸,他們覺得爸爸現在受的都是他活該。

看完表演,狼群該進食了,亥狼隻能等到最後。

芬裡查實在是餓的不行了,但他不敢去搶食,之前他仗著哥哥的寵愛搶過,哥哥讓狼群把他咬的渾身是血,他再也不敢搶,那實在是太痛。

其實他知道如果他不是狼王的親弟弟,就憑搶食這一點就應該被活吃。

為了吃到一點肉,芬裡查找到了一隻乙狼,他趴在乙狼的麵前翻滾、搖尾巴逗乙狼開心,乙狼讓他去散發著惡臭的泥潭裡打滾,他都會毫不猶豫的去做,就為了乙狼吃飽之後賞他一點兒肉渣。

芬裡厄看著弟弟,弟弟以前是那樣高傲的狼,彆說如此卑微下.賤的討肉吃,就是毛被弄臟了一點都要反複的舔乾淨,弟弟很愛乾淨的……

這就是狼群裡最低等級亥狼的真實生活。

芬裡厄這樣強大的狼群裡的亥狼算是生活的好的了,更多的那些普通的狼群裡,因為獵物不夠,亥狼經常被活活餓死,或者因為餓的不行搶食而被狼群懲罰被活吃。

至少在強大無比的芬裡厄狼群裡,從來沒有亥狼會被餓死。

進食完畢,阿穆爾看到芬裡查又去了狼群的最外圍,他從芬裡查的眼神中看到了悔意,以前的芬裡查眼裡全是不安定的因素,現在已經沉穩深邃了很多。

這段時間噩夢一般的亥狼生活,讓芬裡查暗暗下定了決心,他一定要離開哥哥的狼群,一定要成為至高無上的狼王。

以前的芬裡查是十分不屑於當狼王的,他認為當狼王很煩,要管狼群那麼多的事,都沒時間出去浪,更沒時間撩小雌狼。

如今他明白,以前是因為有哥哥寵著他慣著他,他才能浪,而不是因為他不當狼王就能浪,狼終究是要長大的,終究是要承擔起雄狼的責任和重擔的。

當然他也可以不當狼王,不用承受這樣的重擔,那麼同樣的,他就沒有交.配.權,就算出去找雌狼生了小崽子也沒有狼群會養他的小崽子。

芬裡查想過,他不當狼王,至少是可以當乙狼的,不至於隻能混到亥狼的地步,可是他無法接受沒有雌狼的生活,他必須要當狼王。

阿穆爾很想告訴芬裡查:正所謂“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不想當狼王承擔保護發展族群的重任,又想享受狼王的待遇,你怕是在想屁吃!沒有你哥,你啥也不是!

這天,泰加還是帶著小崽子們在雪山上閒逛並且嘗試著再次捕獵岩羊,如果泰加一直無法在雪山上捕獵成功,他們就無法繼續前行。

縱然巴克利的箭法很好、力大無窮總是能用箭捕獵成功,但泰加固執的認為他才是爸爸,捕獵是他的責任,不到最後關頭他不想讓巴克利捕獵。

泰加認為自己必須具備在任何地方捕獵的能力才有資格帶著小崽子們全世界去找琪莉,一個雪山就難倒了他,以後怎麼辦。

作為萬獸之王,泰加永不服輸。

這時,阿穆爾看到伊娃朝著他們走了過來,泰加立即將四隻小崽子全部護在了身後,他還不信任伊娃。

經過這幾天的修養,伊娃身上的傷已經開始慢慢結痂,但看上去還是很嚴重。

伊娃在距離泰加不遠處停了下來說:“泰加,我是來告訴你怎麼在雪山上捕獵的,首先你需要在泥潭裡把自己的身體全部染成岩石的顏色……”

老虎身上的顏色在雪山上太明顯,自然很難捕獵成功,不像雪豹有天然“吉利服”。

就算雪豹有天然吉利服,他們在捕獵之前還會在地上、岩石上打滾讓身體沾上很多灰,泰加學過捕獵前在地上打滾但效果不明顯,經伊娃的提醒,他才明白。

老虎是很愛乾淨的,滾泥潭太臟,但為了能順利的走出雪山,為了能在雪山捕獵成功,泰加什麼都願意去改變和學習。

小崽子們被泰加藏在了小山坡上一處茂盛的灌木叢下,從這裡小崽子們可以全程看到泰加捕獵的場景。

被泥覆蓋全身的泰加的確不容易被發現,他按照伊娃提示的以及這段時間觀察學習的方法來捕獵。

他利用斜坡和懸垂的地形作為遮擋慢慢靠近正在草原上進食的羊群,在距離隻有四五米的時候是最好的出擊時機。

泰加盯緊了最近的那群肥羊,以最快的速度一躍撲了上去,羊群受驚瞬間四散而逃。

這一撲沒有抓到,但泰加的爪子已經打斷了岩羊的後腿,他緊追了兩步就將岩羊死死的壓在了地上。

其餘的岩羊迅速的跑上了草原旁邊垂直的岩壁,他們太過驚嚇跑的很快,分瓣的蹄子可以分散受力改善平衡更利於攀岩,足尖底部的粗糙墊提供了吸附一般的抓地力,讓他們能在懸崖峭壁上健步如飛。

這群岩羊從來沒見過這麼大的雪豹,他們跑到了最高的崖壁上,自認為安全之後才停了下來回頭去看捕獵他們的“怪物”。

儘管泰加父子已經在雪山遊蕩了很多天,但雪山太大,這裡的很多動物還是沒有見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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