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第一百一十章(2 / 2)

沒錯,確實是劫富濟貧,自己就是那個“貧”!自己孤身一人來到這個古怪的小世界,身上的靈石金葉子全都用不出去,霄兒劫了小混混的銀票,又大方地請自己吃燒烤,這不是劫富濟貧,還能是什麼?

這個時候,秋雨桐已經全然忘了,他昨天是怎麼批評小徒弟的。

校長和李老師還在發愣,劉局長看了他倆一眼,十分熱情地開始解釋:“徐校長,我昨天路過你們學校後街,正好看到這位同學在見義勇為,年輕人能有這份勇氣,實在是難能可貴!對了,你們學校的管理也要加強了,怎麼能讓小混混騷擾學生呢?”

“是是是,一定加強管理,一定加強管理。”校長賠笑道。

“劉局長啊,您真是慧眼識英才,這位陸霄同學,是我們班的優秀學生,從來都是品學兼優,不但成績優秀,而且特彆有禮貌,特彆愛幫助同學……”胖女人笑得簡直要滿臉開花。

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陸霄瞪著口沫橫飛的胖女人,一臉懵逼。

難得看到小徒弟懵逼的樣子,秋雨桐緊緊抿著唇,強忍著不笑出聲。

劉局長又跟陸霄寒暄了一通,校長和胖女人站在旁邊,把陸霄誇得簡直是天上有地上無,陸霄從“沒有家教的小流氓”,一躍而成了一朵品學兼優,毫無瑕疵,飽受欺壓,楚楚可憐的清純小白蓮。

兩人離開辦公樓的時候,秋雨桐終於忍不住笑出聲來:“霄兒,我怎麼覺得他們說的那個人,不像是你呢?哈哈哈……”

“很好笑?”陸霄無語地瞥了他一眼,又沉吟道,“這件事情,我總覺得有點古怪。”

“咳咳,沒什麼古怪的。”秋雨桐趕緊忍住笑,正色道,“雖然人家劉局長誇你見義勇為,但你以後可不許做這種事情了,那些小混混萬一帶了刀,傷著你怎麼辦?以後看見這種事情,你可以報官……咳咳,報警,也不要再拿彆人的銀錢了。”

陸霄沉默了片刻,忽然道:“你這是在……擔心我?”

“我當然擔心你啊。”秋雨桐疑惑地看了小徒弟一眼,“你聽見我方才說的話了嗎?以後不許打架了,也不許拿彆人的東西。”

陸霄垂眸看著他,眼神非常複雜,過了許久,終於低低“嗯”了一聲。

“這才對嘛。”小徒弟如此聽話,秋雨桐一時間簡直心滿意足,忍不住順手摸了摸陸霄的頭發,小徒弟這一世是短發,手感癢酥酥的。

忽然被摸頭,陸霄明顯愣了愣,眼神幾乎是恍惚了一瞬。

秋雨桐眨了眨眼睛,想起自己“遠房表哥”的身份,似乎不應該做這種親昵的事情,趕緊把手縮了回來:“呃,抱歉,一時手癢……”

陸霄垂下眼簾,也沒說什麼,隻輕聲道:“這都第四節課了,上午的課也不用上了,我帶你逛逛學校吧。”

於是這天上午,陸霄便帶著秋雨桐逛了逛學校,中午又帶著他吃了食堂的營養餐,還吃出一條煮熟的胖蟲子。

到了下午,陸霄回去上課,秋雨桐便坐在樓梯間玩手機,他玩了一會兒手機,又好奇地跑到教室窗外,偷看小徒弟上課的樣子,窗邊的同學還以為年級主任來巡堂了,差點嚇個半死。

……

之後過了兩周,倒也平安無事,陸霄沒再打架,又考了兩次年級第一,黃毛見了法拉利之後,收斂了許多,不再故意挑釁,學校也沒再找陸霄麻煩。

這段日子,秋雨桐白天窩在那個小小的家裡,要麼玩手機要麼看電視,晚上等著陸霄回家做飯,吃完晚飯就一起出門逛夜市,小日子過得十分滋潤。他也想通了,不急著給陸霄輸送靈氣,隻是耐心地等待合適的時機。

這天早晨,他正睡得迷迷糊糊,忽然感覺有人扔了件衣服在他臉上:“雨桐……哥,起床了。”

“唔……霄兒,幾點了,你不去上課嗎?”秋雨桐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長發,揉著眼睛,慢吞吞地坐了起來。

“今天是周末,我上周打工存了一點錢,今天帶你出去玩兒。”

“去哪兒玩兒?”秋雨桐立刻來了精神,一邊問,一邊把身上當做睡衣的舊t恤脫了下來,扒拉著穿衣服。

陸霄有些不自在地彆開眼睛,淡淡道:“就是上次電視裡新開的那個遊樂場。我也不是專程帶你去,隻是搶到了團購票,不去怪可惜的。你到底去不去啊?”

“去去去!”秋雨桐大喜,立刻爬了起來。

兩人簡單洗漱之後,又吃了陸霄做的手工小籠包,便乘坐地鐵來到了遊樂園。

今天正是周末,遊樂園裡的遊客非常多,其樂融融的一家三口、呼朋喚友的學生、親密的小情侶……到處都是飄揚的氣球、擠擠挨挨的兔耳朵,一片熙熙攘攘,熱鬨非凡。

排隊玩了兩個小項目之後,陽光漸漸強烈起來,兩人便坐在樹蔭下的長凳上休息。

“你彆走,我去買個東西。”陸霄叮囑了一句,便起身往旁邊走去,不一會兒,拿了個奇怪的東西回來。

秋雨桐疑惑地看著陸霄手裡的怪東西,這是什麼玩意兒?黑乎乎的,還在冒著白煙,看起來很燙。

“巧克力脆皮冰淇淋,我覺得你應該喜歡這個口味。”陸霄把怪東西遞給他。

“吃的?隻有一個嗎?你呢?”

“太貴了……”陸霄頓了頓,改口道,“我不愛吃。”

秋雨桐盯著那黑乎乎的玩意兒看了好一會兒,才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而後眼睛陡然睜大了。

不是燙的,是冰的,而且……好吃!

陸霄看著他小心翼翼地伸著舌尖,一點點地舔著冰淇淋,漸漸有種坐立難安的感覺,忍不住啞聲道:“你,你彆這樣吃。”

“啊?那怎麼吃?”秋雨桐不明所以望向他,嘴角粘了一點融化的巧克力,嘴唇泛著淡淡的水色,“霄兒,你要吃嗎?真的很好吃。”

這一瞬間,陸霄隻覺得耳邊“嗡”地一聲,腦海裡忽然一片空白,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低下頭去,幾乎是蹂/躪一般,狠狠吻著那兩片魂牽夢繞的柔軟嘴唇,仿佛沙漠裡乾渴瀕死的旅人,終於找到了一汪甘甜的泉水。

這些天以來,每一晚,每一晚他都想這麼做,他一直拚命克製著自己難以言說的難堪欲/望,可是心底有個聲音告訴他,這人本來就是屬於自己的,自己應該緊緊摟著他,狠狠吻遍他每一寸肌膚,肆無忌憚地做儘一切想做的事情……而這個人一定會溫柔地包容他,努力地承受他,就算羞得無地自容,就算疼得眼睛都濕了,也不會拒絕他,就像夢裡一樣。

不管這人到底是誰,不管他從哪裡來,不管他想做什麼,不管他是虛榮淺薄還是天真無知……他隻知道,從看到這個人的第一眼開始,自己的生命才忽然從黑白變成了彩色,才忽然有了全新的意義,才忽然感覺到什麼叫做真正地活著。

作者有話要說:快要恢複記憶啦~

不過兩人暫時回不去了,霄霄會在這個世界創業,然後當幾十年霸道總裁,直到過完這一世人生,兩人才會回去~

這個番外大概還有幾章吧,還會寫一點十年之後,霄霄當了總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