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2 / 2)

古代末世日常 白日光 6726 字 3個月前

他們已經進入清河郡的範圍了,這小姑娘算起來也是清河郡的人,而且還有點膽色,崔月也喜歡。

等那兩個女孩爬上來,其他人下去就拿了兩袋糧食,直接去廚房,順帶把乾糧準備好。

還有一天的路程,他們嫌不方便,也沒多拿。

兩個小姑娘,一個叫丁蘭,一個叫丁芸,是這個家裡的女兒,除了她倆,家裡人都去世了,除了白天出去找吃的,其他時候都躲在地窖裡。

這家人還算有點小錢,地窖修得也很實在,崔月好奇的問道:“平日裡都是誰出去的,你家的地窖都是石頭做的,能推開嗎?”

地窖口的石頭蓋得很嚴實,不然這個房間裡要是不巧來了乾屍,聞到人味,也會在屋子裡鬨騰。

知道崔月是個女人,兩個小孩就沒那麼怕了,丁蘭站出來說道:“是我推開的。我以前的力氣就很大,現在更大了一點。”

“能舉多少斤?”

“不知道。”丁蘭臉上都是灰,眼裡都是茫然。

“等到城裡了,讓你試試。”崔月拍了拍丁蘭的肩膀,神色頗為欣賞。

就崔耘之前的批評,她還是很不服氣的,她又不是一個冷血的人,隻是見不得有些人,一副唯唯諾諾等著人救的模樣,又不是小孩子,哪能事事都靠著彆人。

捎帶兩個小孩而已,並不影響崔月她們的速度,晚上找了個地方修整一下,第二天上午就回到了崔家。

因為晚上有有野鬼乾屍的襲擊,城門守衛和郡城的壓力陡然增加,崔月路過的所有城池,入城費至少都翻了一番,清河郡也是一樣。

崔珣立起來的規矩,崔月自然也要遵守,給了兩顆金珠入城費,才帶著人回家。

這個點崔珣還在忙著其他政務,崔月告知了一聲,回房就悶頭大睡了一覺。

出去一趟,她可真的是累瘦了。白天忙著趕路,晚上也要輪班守夜,雖說她是主子,可以不用這樣,但為了籠絡人心,崔月也沒有搞特殊。

等睡醒了之後,崔月看到桌上為自己準備的雕花奶酥、米糕、雜果子、蜜餞,還有煎茶,忍不住喟歎一聲,“我到底是被崔家給養廢了呀。果然,鹹魚最愛的還是享樂,可惜,爹他怎麼就背著我偷偷奮起了呢。”

她空間裡倒是有吃的,但是背著盧勇他們吃好吃的,感覺良心會痛。隻有在家裡,她才能這麼光明正大的享受美食,不同的身份,過不同的日子,崔月這點倒是很通透。

金珠伺候著崔月梳洗,然後提醒道:“主子,您跟大小姐的百鳥服已經做好,前些日子工奴就送過來了。大小姐趁你不在,已經穿著她的那件出去炫耀過了。”

和外麵的四處荒蕪相比,崔家的華服美食,仿佛又是另外一個世界,崔月恍惚了一下,然後好奇的說道:“把那件衣服拿出來給我看看。”

一個月前,這件百鳥服還是崔月期待已久的東西,據說是用上百種不同的羽毛織成,在陽光下熠熠生輝,能顯出不同的色彩。這樣的衣服,需要十幾位工奴,花費一年時間才能製成,一件衣服的花費都是百萬貫錢。

連崔家這種豪奢,也隻給兩位嫡女各備上一件。

除了剛開始的時候,清河郡亂了兩天,在崔珣的組織下,城內的生活又恢複了正常,世家子弟們一部分又開始冒頭,組織集會。崔家這次沒死什麼長輩,所以崔雪也不忌諱,前幾天就已經開始在外麵走動了,靠著那件百鳥服,風頭都被她一個人搶了。

穿上百鳥服,崔月在鏡子麵前照了許久,那種華麗又迷人的光澤,襯得人越發的貴氣,“金珠,我要簪院子裡開得最美的那朵花,再配上我的蝴蝶步搖。”

既然穿上了華服,其他的東西也得有。

“以後再這樣穿的機會就少了。美則美矣……”

看到鏡子裡的小美人,崔月惋惜的歎了口氣,以後她也要奮起了。

金珠梳著發髻,笑著說道:“不過是件百鳥服,以主子您的家資,還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況且主子天生麗質……”

“你可彆給我灌**湯,曲轅犁的事情怎麼樣了?”崔月離開之前,就已經把曲轅犁的圖紙拿出來了。

“已經弄出來了,效果還不錯,匠頭那邊造了許多,讓盧安帶了幾個過來。批量生產的話,這又是個掙錢的好門路。”金珠管著好幾個鋪子,心裡自然有數,“隻不過我們的玻璃坊,裡麵的貨現在賣不出去了。”

“賣不出去就先放著吧。等那些人緩過來了,生意又會來的。”崔月的語氣淡然。

玻璃鏡這種東西,是她前兩年弄出來的,也不是為了掙錢,就是為了讓自己享受而已。銅鏡雖然磨的錚亮,照臉是沒有問題,但崔月總想要個全身鏡,所以就把玻璃鏡搞出來了,順便再賣了點錢。

現在的工藝不是特彆好,玻璃不算特彆平整,在後麵貼銀膜的話,也很難貼的致密,成功率低了,崔月賣得也就貴,本來就主打高端市場。

就算分潤給崔家一半,幾年下來,崔月確實也發了很大一筆橫財。

她空間裡有用的工具書多了去了,但她之前打定了主意,就想當個紈絝子弟,吃香的喝辣的,反正她爹養的起。

而且她就算成親,也不會給自己留下後代,瀟瀟灑灑的過完一生,不想過多的參與這個世界的發展。

但現在連她爹都瀟灑不起來了,她還能瀟灑個屁,隻能把那些準備壓箱底的東西拿出來,收拾收拾準備當大佬,穩穩的罩住她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