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1 / 2)

胭脂 少地瓜 6841 字 6個月前

鄉間百姓素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如今公雞才剛叫過頭遍,天邊仍掛著幾顆星星,這座隱藏在綿延群山中的小村落便已有動靜了,江家也不例外。

打破清晨寧靜的第一聲公雞啼叫的餘音尚且回蕩在山間,胭脂已經本能的睜開了眼睛。

時值初秋,早晚已略有涼意,可睡眼惺忪的她卻沒顧得上露在外頭被凍得冰涼的胳膊,而是熟練地掀開炕席邊緣,開了下頭幾層遮擋,從牆上因年久失修露出來的縫隙裡掏出來一個陳舊的小木盒。

天還有些暗森森的,偶然有風吹過,外頭樹木的枝葉便都刷拉拉的扭動起來,歪七扭八的影子映在窗紙上鬼魅一般,換作普通小姑娘隻怕要嚇哭了。

她卻不害怕,也不點燈,借著窗縫裡透進來的微薄晨曦,整個人都被盒子裡幽幽閃光的碎銀喚醒了。

清晨頭件事:數錢!

每次看到這個小木盒,每次見到裡麵日益增長的銀錢,胭脂的一顆心就會砰砰砰跳的飛快,整個人都被一種極大的喜悅和對未來的向往所占據。

她緩緩吐了口氣,第無數遍的數著,“……十五,二十……一共四兩三錢銀子。”

這個數額的私房對尋常百姓而言已經不少,多的是人家長年累月見不到銀子,她不由得歡喜起來,一雙好看的眼睛也閃著光。

但很快的,這光芒就換成進一步的渴望和堅定。

不夠,還不夠。

胭脂狠狠吸了一口氣,隻覺得渾身上下都是勁兒。

她拍了拍自己的臉,完全清醒之後就將小木盒重新放了回去,又小心檢查幾遍,這才一骨碌爬起來,麻利的將那已經洗的邊緣泛白的紫色交領單襦裙穿上,係了腰帶,踩了鞋。

追逐時興的妝發什麼的,隻是富裕人家的樂趣,普通百姓因要時時勞作,並沒有多少打扮的心思和本錢。胭脂隻抬手將一頭黑壓壓的好頭發隨意編做一股麻花,又將尾部吊於腦後。如此一來,額發、鬢發儘歸一處,辮梢兒也不礙事,正好做活。

收拾齊整之後,胭脂又習慣性的豎著耳朵往東邊聽了一回,公雞叫過第二遍後,她才數了不到十下,那頭果然響起來後娘隋氏裝模作樣的低呼。

“哎呦,肚子疼的緊,當家的,你快瞧瞧可是怎麼了?”

緊接著,便是江誌大驚小怪的噓寒問暖。

並非每個人都是吃苦耐勞的,這隋氏便是個典範。

隋氏年紀雖輕,但卻是個十分精於算計的人,又生的身量窈窕,風/騷入骨,早就將自家男人迷得七葷八素,對她言聽計從,過門不幾日就將家中一應財產牢牢捏在掌心,便是幾十畝地的租子也是一個銅板一個銅板算過的。

若不是胭脂多個心眼兒,將那些活計明麵上一份,暗地裡一份的做著,莫說四兩三錢銀子,就是四十三個銅板,怕也攢不下!

貪錢愛財也就罷了,偏偏她又格外好吃懶做,但凡稍微動彈些就叫苦連天。

江誌自詡讀書人,又是秀才的兒子,那是萬萬不能勞動的,不然就失了讀書人的體麵……

胭脂趕在公雞叫第三遍之前直接推門出去,先去廚房裡拐了個彎兒,將昨晚泡發的一紮乾菜切成碎末,又舀了一點麵,慢慢用筷子打的似散非散擱到水裡,弄了個疙瘩菜粥熱著,便去趁這個空檔喂雞鴨。

東屋的動靜漸漸低下去,不多時江誌披著一身鄉下不多見的長衫出來,衝胭脂招了招手。然而不等他開口,胭脂就麵無表情又語速飛快的說道:“飯我已經做上了,雞鴨也喂過了,等會兒便去撿柴火,且叫她不必再費力喊叫。”

江誌麵上就有些尷尬,含含糊糊的說:“如今她懷了身子,腹中也是你的弟妹,好歹體諒些。”

姑娘家家的,脾氣這般不好可不成,日後如何說人家?

話音未落,隋氏就已經在裡頭嬌滴滴的咳嗽了聲,仿佛十分弱不禁風似的勸道:“當家的,你可千萬彆說孩子,倒叫我心裡難受。”

一強一弱對比鮮明,江誌心中天平難免傾斜,又對胭脂道:“你瞧,她也並非無情之人,私底下也時常同我說你的事呢。”

他這副模樣叫胭脂又好氣又好笑,“隻怕沒好話!”

誰稀罕她生的孩子,我就隻有一個弟弟!

“哎,話不要這樣講,”江誌忽然就正經起來,插著手,十分認真地說,“英雄不問出處,她雖沒讀過書,心腸倒也不壞,你這樣講未免有失偏頗。”

他知道大約女兒對自己續弦一事存了疙瘩,得空就過來說隋氏的好處,試圖叫家庭和睦。殊不知他越說,胭脂心中就越煩躁。

胭脂恨鐵不成鋼的瞪了他一眼,江誌就訕訕地閉了嘴。

見她胡亂吃了飯就要上山砍柴,江誌忙挽了袖子上前,替她將籮筐背上,一麵絮絮叨叨的說:“其實你不必日日都去,咱家隻這三口人,一日用得了幾多柴火?有這閒工夫,你倒不如做做女紅,或是讀幾本書都好。”

在做學問一事上,江家人倒是統一的很,並不十分重男輕女,胭脂也是讀書長大的,甚至還同男孩兒一般有個“江輕容”的正經名字。

江誌是個典型的書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笨手笨腳的,不過說幾句話的功夫,就又不知怎的被筐刮破了衣袖。

胭脂憋了半天才得一句話,“罷了,你快彆幫了。”

真真兒的越幫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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