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盜賊(1 / 2)

火吻 桑玠 8116 字 3個月前

第三章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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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歌琰睜開眼睛的時候,果不其然又感覺到自己的臉頰和發絲上淌著一片濡濕。

她想用手背去抹一下自己的臉,抹完以後卻發現自己的手臂上纏滿了白色的繃帶。

南紹顯然已經把她平安帶回到了他們落腳的地方,她的身體下麵是鬆軟的床鋪,被子上還散發著一股清香。

歌琰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氣,然後掀開被子,從床上翻身坐起來。然後她對著自己的身體定睛一看,發現不止是她的手臂,連她的肩膀和腿上也全都纏滿了繃帶。

活脫脫像個繃帶怪人。

而且,這些被包紮好的地方依舊在隱隱作疼,尤其是肩上的槍傷。

歌琰有些煩躁地下了床,從一旁取了她的外套套上。

接著,她拿起桌子上擱著的紅色記號筆,走到掛在牆上的那張寫得密密麻麻的大白紙上,在“卡納·穆薩維”的照片和名字上打了一個鮮紅的大叉。

然後她扔下筆,轉身走出了自己的房間。

客廳裡,南紹正盤著腿坐在沙發上呼哧呼哧地邊吃泡麵邊看視頻,那張英俊的娃娃臉上沾滿了他風卷殘雲濺起來的油漬,顯得很可笑。聽到她的腳步,他立刻抬起頭說:“喲,你終於醒了?”

她也沒個正形,整個人直接往南紹的身邊一躺,兩條長腿往茶幾上一擱:“敏敏過來幫我包紮的?”

“嗯啊。”南紹回答,“除了她還能有誰?要是我的話,指不定拿繃帶把你的臉也纏了給你直接送埃及去。”

歌琰二話不說,直接抬手重重地擰了一把他的大腿,痛得他差點把手裡的泡麵飛出去。

“姑奶奶。”南紹眼淚汪汪地說,“您能彆一睜開眼睛就開始搞我行不行?”

歌琰目露嫌棄地看著他:“每次敏敏過來,你就不懂得挽留人家吃個飯?給人家買束花?”

“嗐。”他擺了擺手,“我和敏敏都認識這麼多年了,還整這套虛頭巴腦的做什麼?再說了,你可彆忘了咱倆的腦袋都是千金懸賞的。亡命之徒還劈情操上飯館買花,你不如自己直接在腦門上貼一張[我想死]走到CIA總部去得了。”

方敏是南紹的發小,現在在加州一家醫院裡做護士。但凡歌琰入境到美國這邊落腳辦事的時候,隻要帶傷回來,方敏都會立刻悄悄地趕過來給她包紮傷口,是個小天使般的好姑娘。

歌琰真的被這塊榆木氣得腦殼疼:“要不是你還能派點用處,我早就把你連人帶電腦全部扔出去了……說到這個,你知道昨天那個不長眼的鬼是誰了嗎?”

南紹聽到這話,放下了泡麵,轉過頭,賊兮兮地衝著她笑:“你說得這麼隱晦做什麼?你應該說,是哪位人中豪傑竟然可以把著名的火吻搞得如此狼狽不堪。不僅在ADX大牢的通風管道裡當場表演脫衣秀,還燙得手腳上全是泡……”

這確實是歌琰職業生涯中完成任務質量最低、形象最差的一次,且根本沒有之一。雖然最後她成功地金蟬脫殼了,但吃相極其難看。

她從出ADX監獄的時候心裡就不爽極了,這南紹又總是不怕死地喜歡往槍口上撞。她此時沒再二話,直接抬手就朝他的腦門上拍了過去。

南紹頓時捂著腦袋哇哇大叫:“拍傻了誰以後還可以給你做技術支持?!”

她彎著嘴角冷笑:“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南紹委屈巴巴地看著她:“你喜新厭舊、見異思遷……”

歌琰:“說人話。”

南紹摸了摸腦袋:“我找不到那人。”

她蹙起了眉:“什麼意思?”

“就是……昨天等把你安置完之後,我再返回去追蹤當時複原ADX安全係統的那股信號,發現根本就沒有那股信號的存在。換言之,就是那人把自己曾經介入過恢複監獄安全係統的全部痕跡都抹得一乾二淨,無論是進入還是退出,甚至根本連一點點蛛絲馬跡都找不到。”

“我知道這很不可思議。”南紹歎了口氣,“從常理來說這的確很難辦到,很多黑客技術很高超的人,都沒有辦法將曾經介入過的痕跡全部抹去,我這麼些年也從來沒遇到過這種情況。據我所知,有這種能力的人,在我們這一行用一隻手都數得過來。”

歌琰沉默了兩秒:“你覺得會是誰?”

“幾大情報局裡的技術人員都沒這麼厲害的,我所知道的那幾個自由黑客,有兩個根本和老美那邊搭不上邊,老美也不屑於找他們幫忙。而最牛逼的那個,在好幾年前就已經神隱了。”

最後那個詞,讓歌琰一瞬間就提起了興趣:“神隱?”

南紹用力地點了點頭,眼睛裡一瞬間迸發出了光亮,侃侃而談道:“這個人叫Ksotanahtk,在我們黑客界是傳說般的存在。沒有人知道他的性彆、長相、年齡等所有的個人信息,隻知道他一手創辦了[凡人無畏]這個黑客基地,讓全球所有支持正義、幫助打擊恐怖罪惡勢力的自由黑客都可以有組織地進行交流活動,他也是全球公認實力排名第一的黑客,一直到現在都是沒有人可以超越的。不過後來,他鮮少再在基地裡出現了,也不知道忙活什麼去了。”

歌琰聽完後,用單手支著額頭說:“我不關心你的偶像有多厲害,我隻關心一個問題——這個ID像臉滾鍵盤一樣的人為什麼要幫著CIA和FBI來抓我。”

南紹聳了聳肩:“我也不明白,講道理他應該和這些安全機構都搭不上邊的。但是我實在想不出來還有誰那麼有能耐了。”

歌琰在腦子裡思索了片刻,忽然冷不丁地問道:“話說回來,你不是收到了黑帽大會的邀請函嗎?是哪天來著?”

南紹:“兩個星期之後。”

“行。”她眸光輕閃,“那這兩周就在這兒待著吧,到時候我跟你一塊兒去拉斯維加斯。”

南紹聽完,驚訝地抓了抓自己的腦袋,滿腦門問號:“你確定你要跟我一起去嗎?這才剛剛在ADX監獄裡鬨了這麼大一出,你還要在老美的地盤上瞎蹦躂,嫌命長?我現在連出去買一包泡麵都怵得慌,而且你之前不是說你對黑帽大會沒興趣的嗎?”

按照他們當初計劃好的,去ADX監獄刺殺完穆薩維之後,他們就會立刻離境返回英國,然後南紹過兩周再自己來美國參加黑帽大會。

可因為歌琰這次意外受傷,整個行程都被耽擱了,講道理這兩天等她傷好點兒了他們也應該要回去了。至少歌琰得自己先回去,因為這裡到處都是FBI和CIA的眼線,待在這裡實在是不太安全。

“我現在改主意了。”

歌琰的目光裡此刻精光閃爍:“我有興趣,我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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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後。

美國,拉斯維加斯。

黃金城彌漫在全城空氣中的紙醉金迷,在蒲斯沅每一次到來時都變得更為濃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