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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二章新義之爭
《新義》,是《周官新義》、《毛詩義》、《尚書義》的總稱,其中隻有《周官新義》是王相公親筆,其餘兩篇乃王雱和呂慧卿所作,當初製定的時候就極不嚴謹,乃是介甫公一家之言!
比如《尚書》,當年蘇明潤《尚書祈詢》中提出的一百多個問題,都在點子上,算是開辟了《尚書》辨析這樣一門學問。
到了今天,學界已經漸漸形成共識,其中不少章節,存在改編,刪竄,顛倒,甚至是偽寫等情形。
這些問題,是當時安石公也沒有弄明白的,王雱、呂惠卿就更隔了一層,他們作的《尚書義》,能作為學校法定教材?能作為科舉的唯一參看書目?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
《周官》同樣如此,不說彆的,就一個《考工記》,能繞得過理工去?
關於音律,尺寸,量衡,參照出土文物就會發現,和今人的理解區彆甚大,商周文字考義局如今對這個問題已經作了很多詳儘解釋。
這些進步,反證了王相公的《周官新義》,有很多地方不靠譜。
現在明明問題出在教材錯誤上,卻歸罪到考官的考題正確上,這不叫文過飾非叫什麼?
因為涉及到蘇轍,蘇油不得不上書闡明立場。
蘇轍的問題,不在於他對真理的堅持,而在於他犯了“程序錯誤”。
國家立《三經新義》為三經唯一參考書目,並且規定其為試官的唯一出題科目,那麼試官就理應遵守規定。
如果是教材有問題,考官發現後? 應當按照正常程序上報,建議朝廷修改,就像司馬學士現在所做的那樣。
但是在國家沒有給予明確答複? 下達指導意見之前? 一個考官? 當然必須按照原有規定來執行。
這就叫“程序正確”。
當然程序正確也存在例外,那就是事發突然,即將給國家百姓造成嚴重損失的時候? 可以從權。
但是出考題? 明顯不在此例外之列。
所以蘇轍童鞋應當承擔責任。
但是話又得再次說回來,蘇轍承擔了責任,並不是意味著他這件事情所體現出來的問題? 就不是問題。
因此朝廷應當在處理蘇轍的同時? 也對他說提出的意見? 予以高度重視。
如果《三經新義》有問題? 那就應當集合全天下的博學才士共同討論? 製定出一本符合大宋標準的“官方版本”《新義》出來? 作為考試參考教材。
有問題的部分,要標明有問題;有異議的部分,要標明有異議;未定的問題,要標明未定。
這是有先例的,著名的《史記三家注》? 便是這樣的體例。
至於考試? 隻能從已定的? 無疑義的那些內容中選取? 這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這道奏章說白了還是理工“求同存異”,“實事求是”那一套,但是不能說蘇油的奏章有什麼毛病? 完全站得住理,立得住腳。
可問題是,如果要照蘇油這個搞法,大家都服氣的“博學才士”,都有哪些?
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蘇油第一次將朝廷的博弈擺到了明麵上來,而且推出了解決問題的新方法——集體討論,求同存異,明確分歧,擱置爭議,照顧多數意見。
趙頊對此頗為猶豫,主要是他要顧忌王安石的麵子。
反倒是王安石上書,提出《尚書義》的問題相當嚴重,《周官義》也有很多地方不嚴謹,這是事實。
他提出一個折中的解決辦法,就是先辦一份報紙,名叫《學報》,隻攻學術,不涉政爭,大家都可以投稿,水平高的予以發表,啟發討論,最後趨同。
王安石都認賬,趙頊就不好再堅持了,同意先開一個學報局,點了程顥為編修,先辦幾期《經義學報》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