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二十七章經濟學
劾裡缽回憶起那一戰,眼神中都還有懼悸之色:“桓赧、散達有遼人暗助,軍力盛強,為了鼓舞士氣,我袒袖垂襴,韔弓提劍,三揚旗,三鳴鼓,之後棄旗搏戰,身為前鋒。”
“鏖戰既久,辭不失從後奮擊,終大敗之。那一戰,從阿不灣至北隘甸,死者如仆麻,破多吐水水為之赤,回顧戰地,馬匹馳突,踩除了一條闊且三十隴的大路!”
“可是我恨啊!相互攻殺的,都是我完顏部的兄弟,族人!都是我幼年時一同巡山圍獵,一同挖參捕獸的弟兄!”
“那一戰之後,我翻身投遼,但是從那次起,我再也不信遼人!”
“之後我破魯部、蒲察部、斡勒部、臘醅部、麻產部,皆獻之遼。”
“遼人將部族都送還回來,歸我統治,但是有個要求,就是出兵破烏春、窩謀罕盤踞的木城。”
“破了木城,遼使又要我破劾者尚駐守的阿疏城。”
“等到破了阿疏,遼國換了奚節度使乙烈前來,說是劾者尚投順了遼國,又要我凡攻城所獲,存者複與之,不存者備償!且欲儘征我部落馬數百匹!”
“我尋思若償阿疏,則諸部不複可號令任使。乃令主隈、禿答兩水之民佯為阻絕鷹路,複遣使於遼曰:‘欲開鷹路,非生女直節度使不可。’”
“遼人不知為謀,命我們討阻絕鷹路者,而阿疏城事乃止。”
“節度,遼人就是這樣對我們的,從那個時候起,我部一邊隱藏實力,一邊征伐降服周邊部落,力圖恢複。”
“但是遼人的欺壓實在殘酷,加之這幾年天時艱難,節度,我們需要大宋的糧食、藥品、軍器,我們願意公平交換!”
說完從懷中掏出一個皮囊,抖開來都是金沙:“我們不作過多的要求,隻求能給我們一個公平貿易的機會,不再被遼人卡著脖子,苦苦哀求才能半死不活地生存的機會!”
“我們的物產本來是能夠養活我們自己的,人參、貂皮、海東青的價值,曾經有幸上島的部落中人,都告訴過我們,可恨都給遼人掠奪了去!”
說完一指那頭神駿的海東青:“那樣的俊鳥兒,在汴京城值多少我不知道,但是就算在這島上,也起碼值五千貫!”
“五千貫啊,換成糧食都夠我族人吃上一年!可遼人給了我們什麼?!”
“五頭這樣的鳥兒,換得的是進入他們的榷市,痛哭求告,惡心作醜,讓他們的貴人們舒服了,才偶爾施舍的機會!”
“官人,我們也想活得像人!”
……
七月,辛卯,朝廷開始討論三件大事。
第一件,範純仁以國用天下之本,不可以豐年而廢,恰恰相反,正應該趁年景正好,再立常平錢穀斂散出息之法。
以常平錢借貸出息,讓很多敏感的朝臣看到了青苗法的影子,於是紛紛上章以為不可。
但是司馬光回複台諫的貼子裡寫到:“先朝散青苗,本為利民,並取情願;後提舉官速要見功,務求多散。今禁抑配,則無害也。”
意思是說青苗法本來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利民,當時也許民自願,隻是因為後來提舉事務的官員想要政績,因此務求多貸,才導致出現問題,如今隻要禁止了官員強行攤派,自然就沒有什麼為害了。
蘇軾上奏:“熙寧之法,也未嘗不禁抑配,而其為害也至此。民家量入為出,雖貧亦足;若令分外得錢,則費用自廣。”
“今許人情願,是為設法罔民,使快一時非理之用,而不慮後日催納之患,非良法也。”
其實參考後世校園貸的風波,就能夠明白蘇軾是非常具有先見之明的。
這個道理蘇油也曾經給朝廷講了無數次,不過以前聲音太小,說得也委婉,導致沒什麼人聽。
這次不一樣了,蘇油回京見司馬光,再次重申這辦法決不可行,甚至說出“貸款給無償還能力者即是犯罪”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