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歐陽修出事
第一次是在慶曆五年,被人揭發與外甥女阿張有奸情。
說是親外甥女,但其實阿張與歐陽修並無血緣。
歐陽修有個妹子,嫁與襄城張龜正作續弦。張龜正與前妻生育有一女,即阿張。
歐陽氏嫁入張家不久,張龜正便去世了,歐陽氏孤苦無依,隻好帶著時方七歲的小阿張回到娘家。
阿張長大成人,歐陽修便給她張羅了一門親事,嫁與族兄之子歐陽晟。
歐陽晟是虔州司戶,宋仁宗慶曆五年,歐陽晟任滿,帶了妻子阿張、仆人陳諫回京述職。
回京後,阿張與陳諫私通,被丈夫發覺。
歐陽晟將阿張與陳諫告到開封府右軍巡院,審訊的時候,阿張突然供稱,以前跟歐陽修也有過不正當關係,並說道“引公未嫁時事,詞多醜鄙”。
然後就有人聯想到了歐陽修的那首《望江南》。
江南柳,葉小未成蔭。人為絲輕那忍折,鶯嫌枝嫩不勝吟。留著待春深。
十四五,閒抱琵琶尋。階上簸錢階下走,恁時相見早留心。何況到如今。
阿張為什麼要攀扯叔叔,至今流傳著兩個說法,一說“張懼罪,且圖自解免”。
一說阿張受了權開封知府事楊日嚴的教唆。
因為楊日嚴之前擔任益州太守時,歐陽修曾經彈劾他“貪恣”,楊日嚴懷恨在心,抓住阿張被訴通奸的機會,指使獄吏教唆阿張,企圖將歐陽修拖下水。
諫官錢明逸聞訊,立即上書彈劾歐陽修。
不過,案子到了法司那邊,主審的軍巡判官孫揆認為,阿張的供狀過於駭人聽聞,且缺乏證據,不足采信。
但宰相賈昌朝認為,法司應該根究歐陽修到底有沒有涉案,又命三司戶部判官蘇安世重組法庭,再審阿張案。
蘇安世則采信了阿張的供詞,認定歐陽修與阿張有不正當關係。
幸好此時,宋仁宗又派了宦官王昭明“監勘”,以防止出現冤錯案。
如今這個王昭明正和李若愚一起,在陝西調教廂軍,一個負責秦渭,一個負責環慶。
說起來這人與歐陽修可是有過節的——之前,歐陽修被任命為河北都轉運,仁宗命王昭明隨行,但歐陽修卻上書說:“按慣例,並無內侍同行之理,臣實恥之。”
這是擺明了歧視內官。
然而,大宋的宦官們,人品似乎比士大夫還可靠。
王昭明看了蘇安世的結案報告,大驚失色:“今省判所勘,乃迎合宰相意,加以大惡,異日昭明吃劍不得。”
話醜理端。現在你們僅憑阿張一麵之詞,並無確證,便判歐陽修犯下人倫大惡,分明是為迎合宰相之意。若是鑄成錯案,豈不是害我異日陪著吃劍?
蘇安世聽了王昭明的話,也有些慌,不敢再枝蔓其獄,維持了孫揆的原判。
這事情雖然逃脫,但歐陽修還是被查出有瑕疵的。
他用阿張奩產買田、卻立歐陽氏戶口,涉嫌侵占孤兒財產。
於是慶曆五年八月,歐陽修“坐用張氏奩中物買田立歐氏券”,被貶至滁州,留下了那篇著名的《醉翁亭記》。
……
而這次出事兒,卻是因為他妻子的堂弟薛良孺。
薛良孺因為舉薦的人貪贓,受連坐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