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著財產來的
律師來了,擬定好合同之後,雙方簽了合同,按了手印,最後又跟著律師去司法處公正了的,事情才算是了結了。
胡美英和馮娟太不講道理,顧靈犀必須要以防萬一才行。今天是逼不得已做出妥協,畢竟她的星級飯店也已經在籌劃中了,輿論可以壓死人,在現代生活活過來的顧靈犀深知這一點,所以,她必須要排除所有對自己事業不利的事情,讓自己的酒店繼續進行下去。
而這一次的形成,也確實是讓胡美英和馮娟長了見識,沒想到這裡辦事這麼嚴謹,所有的細節都處理的這樣仔細。而處理完之後,胡美英才發覺,她已經沒有任何的機會再去給顧靈犀講條件了。
這條約裡將所有的一切都羅列的十分清楚,該儘的義務他們會儘,該儘的責任他們也不會少,但如果高俊還是不能夠改變的話,將來即便他演變成殺
人放火的壞孩子,也是與他們沒有關係的。
剛開始的時候胡美英還是反駁的,假如孩子有人管著,肯定不會變成這個樣子,除非是顧靈犀和高誌遠不想要儘心儘力的去管。
律師當時就反駁了,孩子接受的都是相同的教育,更何況在學校裡的時間比在家裡的時間要多。為什麼彆的孩子可以變好,你的孩子卻不能夠變好?如果真的是如此的話,隻能夠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你的孩子確實是難以管教,不想變好!
最重要的一點,不好的教育已經深深地烙印在孩子的心裡了。顧靈犀作為嬸嬸,隻能說是從側麵上來引導他走正路,幫助他去做一個好孩子。
這麼大的孩子都已經記得事情了,小時候受的教育都在心裡根深蒂固了,改變或許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
人家既然都已經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了,胡美英和馮娟也不好再多說什麼了。繼續掙紮下去,顧靈犀就說要放棄。反正現在沒有人守著了,她要是放棄
了,他們也是沒有辦法的。如果下一次繼續用這種方法的話,也不一定靈驗了。畢竟當初大家都是看著他們在有律師的情況下簽了合約的,到時候大家又該猜測了,原本答應了的,為什麼反悔呢?肯定是有原因的呀!當然這原因就得要歸咎在胡美英的身上了。
胡美英雖然胡攪蠻纏,但有時候她也會靜下心來思量一下利弊關係,知道自己該做一個什麼樣的抉擇。其實當初之所以將高俊送來,心裡是有著另外的打算的,哪裡是盼著高俊將來能夠成才?畢竟在她的心裡,高俊原本就不是一個學習的料。
她和馮娟商量著,高俊在這邊紮根了,與顧靈犀混的熟悉了,取得了她的信任之後,就可以完全留在她的身邊工作了。畢竟都是一家人,到時候跟顧靈犀要個店麵經營經營,恐怕也不是難事。
再者說了,高俊再怎麼留在顧靈犀的身邊,那也是她的親孫子,是馮娟的親兒子,親近的人當然還是他的母親啊!到時候要是高俊真的能有本事,從顧靈犀這裡掙得一些財產,那到時候不還都是高誌國
兩口子的嗎?高誌國日子過好了,她和高建成兩口子自然也難過不到哪裡去。
胡美英打的如意算盤倒是挺好,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實現了,畢竟這才剛剛一開始,顧靈犀就將高俊給打發出去了,彆說以後接近她了,一周就這麼兩天的時間,哪裡有什麼時間親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