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傻子(2 / 2)

玫瑰盛放的香氣,被風一拂,在深夜裡傳出老遠,程昊在孫特助的攙扶下安安靜靜地往裡走,唯獨在經過玫瑰花圃時,掙紮著停了下來,指著:

“明、明天讓人來鏟了、鏟了!”

“好、好,鏟了、鏟了。”

孫特助順毛擼。

“不、不行,誰讓你說鏟了!”

程昊一拍他腦袋,孫特助差點沒被打蒙,大爺的,說風就是雨,失戀了不起啊。可想到對方付的高額薪酬,隻能捏著鼻子認了,“好,好,不鏟、不鏟。”

程昊這才不鬨了。

扶上二樓,拖上床,孫特助任勞任怨地替他脫鞋,擦臉,好不容易要走了,誰料這人又鬨少爺脾氣,“怎麼就一個枕頭了!還有一個呢!”

說也說不清,孫特助沒辦法,找半天,最後在房間櫥櫃的角落裡,找到了一個被藏得嚴嚴實實的枕頭。

塞給人,程昊這才抱著枕頭,閉著眼安安心心地睡了。

孫特助歎了口氣,這一天天的,耍猴啊。

程昊睡到半夜,一身的汗,迷瞪瞪地起來,在浴室裡衝了個澡,清醒了。

跑衣帽間拿睡衣時,對著空了一大半的櫃子,愣了半天。

自己也鬨不明白在想什麼,或者乾脆也沒想什麼,就是神遊。

隻覺得櫃子空了,他胸口也空落落的,有風在呼啦啦地吹,說難受,算不上;可說不難受,還是有點難受的。

程昊靠著櫃子,睜眼到了天亮。

第二天,去公司時,又跟沒事人一樣了。

到晚上回小公寓,程母親自下廚做了頓飯,吃完飯,母子倆坐沙發前,一個織毛衣,一個看電視,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台轉到《麗妃傳》複播,程母愣了會,突然道:

“阿正,明天去相親吧。”

“好。”

過了很久,程昊才從喉間吐出長長一個好來。

—————

唐咪連軸轉地拍了十天戲,泊溪的文戲,差不多就完了。

第二天要走,隆導提議在附近的五星級酒店吃頓好的,順道給泊溪送個行,全劇組都去,唐咪也去了。

劇組工作人員像是看出了點什麼,最近對待她,都有點小心翼翼。

畢竟,如影隨形的保鏢不見了,盛大那邊又派來個生活助理,這次是個年輕小夥子,嘴巴利索會來事,才來兩天就上上下下地給混熟了,辦事也勤勉,倒是一下子給李蓉和唐咪省了不少事。

五星級酒店的菜,也就那麼回事,倒是清酒不錯,度數不高,不醉人,口味不算醇厚,挺清冽,唐咪喝了幾盅,打著點下酒菜,吃了個飽。

李蓉出去接電話,唐咪酒喝得有點多,轉到走廊儘頭去洗手間。

洗手間外的水池,是男女公用的,她洗完手,關上水龍頭時,旁邊遞來一塊白色手帕,泊溪站她旁邊,拄著腿,背挺得有點硬,在那不知看了她多久了。

“我明天就走了。”

泊溪笑起來總有種書卷氣,“想想啊,有點不舍得。”

兩人拍起戲來,確實很莫逆。

泊溪能瞬間接住她que的梗,臨場反應能力,跟她幾乎是半斤八兩,影帝的金字招牌,是一點水分都沒有。

唐咪沒用手帕,從旁邊抽了紙巾,手烘乾:

“做完手術,不還得回來嗎?”

“我怕我一回來,你又不是單身了。”

他眼神裡藏了點什麼東西,呼之欲出。

走廊的燈總特意弄得曖昧而幽暗,泊溪能看到唐咪長長的眼睫毛,不到十來天,她已經整個兒瘦了一圈,瘦下來,眼睛就更大了,水當當的,即使不是特意,可抬起頭來時,都像是在勾人。

泊溪死摳著手掌,才忍住想要上前拉住她的欲望。

這麼曖昧的話,唐咪沒接。

她隻是彎了彎嘴角,笑意沒到眼底:“泊哥,怎麼這麼多年,你還看不開?”

“要看開,早看開了。”

泊溪將酥癢的手藏到背後,一手插著兜陪她往裡走,屋裡是燈紅酒綠,屋外是幽暗迷離。他眯起了眼睛:“既然兩回都分了,要不要考慮我?”

他有點急躁的表情,讓唐咪笑了。

她以前總覺得他過分……完美,或者說,情緒保持得太完美了,沒一點活人氣兒,此時才有了點真情實感。

“泊哥,我現在不想考慮這些。”

唐咪搖搖頭,“我隻想好好地把這部戲拍完。”

泊溪眼神黯了下來,半晌,又提起了精神,揉了揉唐咪的腦袋:

“等著哥回來。”

唐咪朝他做了個加油的手勢,笑得像一隻饜足的小老鼠。

才推門進去,就見李蓉像中了彩票一樣,滿麵紅光,見她就撲了上來,抱著唐咪猛跳:“小貓!你被提名了!你被提名了!”

唐咪莫名其妙:

“什麼提名?”

“就是金雀獎啊!那個金雀獎!年度最佳新人獎,和最佳女主角兩項提名!《麗妃傳》!”

“金雀獎最佳新人和最佳女主角?”唐咪有點傻乎乎地重複。

“對!對!對!”

李蓉說風就是雨,“我得去想辦法敲定你走紅毯的禮服,還得聯係……”

隆導在主桌,欣慰地看著她,有前途的新人啊。

“恭喜!”

泊溪抱了抱她,鬱姚、男二,幾個年輕藝人,都趁勢抱了抱她,“祝福你。”

出道沒多久,就得了這個提名,要是能拿獎,那就更了不得了。比起在娛樂圈沉浮了好多年隻混了個臉熟的藝人來說,唐咪的運勢,是衝天了!

而她在劇組拚命三郎的勁兒,讓大家對她除了祝福,還是隻有祝福。

努力,是能被看得見的。

頒獎典禮,就在這周六。

李蓉提前去聯係D家,準備紅毯禮服,唐咪在周五晚上,才請了假,一趟飛機,飛回了北城。

回到公寓,之前程昊寄來的包裹已經被父母給歸整得整整齊齊,將她衣帽間擠了個滿滿當當。

唐媽媽看著她在那翻:

“找什麼呢?”

“找明天紅地毯要配的鞋。”

程昊當初給她買了將近六七十雙鞋,家裡放不下,他爸媽又去打了一套新的櫃子,專門放旁邊,跟鞋子陳列櫃一樣,一打各式各樣的鞋。

“啪嗒——”

一樣東西掉了下來。

唐咪蹲地上,撿起來。

她認得這個東西,海瑞溫斯頓的藍緞戒盒,她當時以為,程昊會用這個向她求婚的。

“這是……”

唐媽媽隨手塞的,想半天才想起來,一拍腿:

“我跟你爸打開一看,血紅血紅的那麼大一塊鑽石,嚇了一跳,後來上網一查,叫什麼血鑽,老貴了,一想這麼大一顆,不還得好幾千萬?程昊錢多,可也不能丟水裡啊,給分手的前女友送這個,那不是傻子乾的事兒?不過,你彆說,還挺真,挺好看。”

“晚點告訴媽,在哪兒買的,媽也買幾個淘淘去。”

唐咪:……

她以前確實有許多帶著玩的紅寶石、綠寶石戒指,但這一切,僅止於——學生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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