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屬正當防衛(2 / 2)

不要是說把你媳婦兒踢傷的爬不起來床,我就是把她踢死了,法律也不會追究我的責任,隻能說你兒媳婦兒活該!”

看著她一臉不可置信地瞪著自己看,向瑾繼續道,“因為我不是挑起事端的一方,是你兒媳婦無理取鬨,一個成年的大人,上趕著去欺負兩個孩子。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但毆打兒童屬於情節惡劣,法官量刑時可能從重處罰。

你兒媳婦想打我跟我妹,我都可以去告她故意傷害罪了,你們自己不龜縮著離我們遠點兒,你還有臉跑來訛詐我,行啊?我給你兩百塊錢,你敢接不?

隻要你敢接那個錢,我馬上去區法院,縣法院告你們敲詐勒索你信不信?

周圍在場的人都是看到的,有人證有物證俱全,你覺得你還跑的脫嘛你?”

在場的眾人聽到向瑾竟然搬出法律來,而且還能背出條條款款來,貌似很是熟悉的樣子,大家都震驚不已。

那淑英婆子一聽到向瑾搬出了法律,還說胡玉蘭毆打兒童是犯了什麼故意傷害罪,她心裡麵頓時就害怕不已,“你,你少在那胡謅,還有危言聳聽。”

向瑾輕蔑地瞥了她一眼,“胡謅?危言聳聽?嗬,我至於麼?不信你大可以去找彆人問問,也可以去書店裡找找有關法律方麵的書籍看看。

沒文化,沒見識不打緊,但不要盲目的自信跟愚蠢,這個社會可是講公理的,不是你個老婆子胡攪蠻纏幾句就能了事的,記住,法不容情!”

見她不似說假,那淑英婆子心裡就信了幾分,同時也慌了,然後就道,“我,我媳婦兒哪有打你們,根本是摸都沒摸到你們,還反而是被你給打了?”

向瑾就點了點頭,“是啊,也正因為是她被我給打了,所以才好運的沒有惹上官司,要是我跟我妹被她給打了的話,那她就不是這個大夏天好命的躺在床上納涼了,而是去蹲監獄了,而且還得賠錢,交律師訴訟費,還得再跟法院交一筆罰款。

這個錢啊,那可就不是幾十幾百塊就能搞定的,至少都得仟仟子。”

“仟,仟仟子?”向瑾的話就把淑英婆子說害怕了。

向瑾就挑了挑眉,“不然呢?你以為人家法院的門那麼好進?人家律師是白給你幫忙打官司,不要酬勞的?

不交罰款,沒得懲罰,那人人都可以去肆意妄為,想打誰就打誰,想整誰就整誰,那這個社會還不亂套了麼?

再說,她不來打我跟我妹,我會使出那吃奶的勁兒出於自保踢她那一腳麼?”

“是啊,說來說去,那還不是她自找的麼?”周圍跟著也有人幫腔。

淑英婆子是越聽越是氣,同時心裡麵也害怕的不行,最後也不得不故作大度地擺手,“唉,算了,算了,既然事情都說開了,我也不是那不講理的人。

胡玉蘭那個婆娘兒,又不跟我說清楚,就說是你打的她,我那哪曉得竟是這麼一出啊?看我回去怎麼收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