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短小(1 / 2)

穿成男配長子 迎陽 4921 字 3個月前

二十八

南若和趙榮立刻起身去迎,顧漁的事趙榮已經知曉。

因下人提前一步來報,待他們趕到門口,王尚書的馬車正好停下。

“學生趙勉仁見過尚書大人。”

趙榮帶頭拜下。

南若雖未有功名在身,但好歹掛名在東宮,便也自稱一聲學生。

王尚書掛心外甥,隻草草點頭,南若見狀便主動提出帶他先去見顧漁。

“漁哥兒可有受傷?”王尚書問,他眉頭緊皺,腳步飛快,是真的在擔心顧漁。

南若便麵露遲疑。

府裡請來的大夫已經給顧漁瞧過,腳傷小問題,有大問題的是他的喉嚨,往後怕是再難開口發聲了。

王尚書臉色就白了白,聲音都顫了:“隻管說,我受得住。”

南若道:“是有些不太好,但與性命無憂,傷在了喉嚨。”

王尚書腳下一晃,趙榮立時伸手扶住。

都是舅舅,能理解疼愛外甥的心。

“大人千萬穩住,彆在孩子麵前露了蹤跡,叫孩子心中不安。”他勸道,“我這外甥隻請了自家大夫,比不得宮中太醫,許還有得治,且孩子受此大罪,還需您這舅舅為他主持公道。”

王尚書隻是關心則亂,理智回籠,很快冷靜下來。

但等進屋看到衝著他想叫舅舅卻發不出聲,隻眼淚大顆大顆往下滾落的外甥,還是沒持住紅了眼睛。

南若和趙榮見狀就體貼的關上門,將空間留給二人。

還沒下台階,就聽裡麵傳來一聲怒喝:“顧解這個畜生——”

南若和趙榮相視愕然。

顧解是顧漁的爹!

這是親爹叫人拐賣兒子?

兩人麵麵相覷。

南若朝趙榮遞去個探尋的目光,趙榮搖頭,他倒是知曉有顧解這麼個人,好歹當年才女之名他也是聽過的,後續的事也有耳聞,但顧解不在京城,他並未打過交道,不清楚其為人如何。

“可惜這孩子了。”他歎道。

出了這樣的事,往後彆說讀書科舉,走旁的路也艱難,算是毀了,若真是顧解所為,那真真是畜生無疑,不,說畜生都是抬舉他,虎毒還不食子呢。

他衝南若使了個眼色,壓低聲道:“這件事你可彆多管,人家家事,摻和進去隻會鬨得一頭亂,最後裡外不是人,待會兒王大人出來,你隻當什麼都沒聽到,反正拐子你也抓住送到官府去了,是非對錯自有律法定奪。”

王尚書那一聲喊,要說全然無意,他可不信,這種父虐子的事最是難斷,他不想穀哥兒心軟強出頭。

南若明白他的顧慮,此世講究萬事孝為先,父母對子女有絕對的掌控權,子女麵對父母的責罰需得小受大走,意思是父母打得輕就忍著,打得重就跑,否則受傷不能動彈,反而是陷父母於不義。

現代人看來自是荒謬無語,可眼下確實如此,父母賣兒賣女實屬正常,反過來兒女賣父賣母試試,被人揭發出去,坐牢打板子都是輕的,往後幾代人都抬不起頭,且古人難離故土,想換個地方重新開始都難。

這樣的大環境下,除非能拿到確確實實的證據證明這件事是顧解所為,否則很難給顧解定罪,且這件事顧漁還不能出麵,子告父屬不孝,非但不能告,還得隱瞞包庇。

因為律法裡有一條叫親親得相首匿製。

直白的說就是準許親屬之間互相包庇,譬如父親殺了人,兒子妻子選擇包庇不說不會受到任何責罰,且在眾人眼裡,包庇才是正確做法,若去舉告非但不會讓人覺得正直,反而認為你這個人不孝不義。

除非涉及到謀逆大罪。

退一萬步,即便證據確鑿表明顧解虐子殺子,顧漁也得先扛過一百仗,再坐三年牢,民告官,子告父,妻告夫,都要先處罰原告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