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動搖(1 / 2)

() “不受歡迎的冒險者”並不是一個罕見的名詞。

事實上,在烏瑞諾斯大陸,一些做過天怒人怨的壞事的,或者枉顧冒險精神、與整個公會對著乾的異類冒險者,都曾被列為“不受歡迎”!最嚴重的“不受歡迎”,甚至伴隨著高額賞金通緝任務,意味著一下子成了多數冒險者的公敵。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那些曇花一現的“邪惡巫師”。

儘管他們通常個體實力很強,可是在前赴後繼的冒險者圍剿之下,通常都鬨騰不了多久。

不過從赫瑟爾的話語中,布蘭琪意識到,自己隻是字麵意思上的“不受歡迎”,意味著冒險者公會不再給自己提供一切便利服務,僅此而已,還沒有將自己列為“敵人”。

這裡要說明的是,冒險者公會並不是冒險者的管轄機構。

冒險者的出現,比冒險者公會要早得多……早在第四紀元的“索倫王朝”,就已經有了冒險者的蹤影!那時候,一些先驅者開始掌握異於常人的神奇力量,他們四處冒險,擊殺魔物,那是“冒險者”這個詞第一次出現在大陸上。

而“冒險者公會”,則是第五紀元的“卡爾王朝”建國二百餘年後,四大傳奇橫空出世,才共同創立的!他們其實隻是把當時已經有的冒險者群體更規範化,留下四條標準職業之路,降低了門檻和晉級難度,從而催生了更多的冒險者,讓這個原本稀少的群體無比繁榮起來。

從這個角度來說,冒險者公會是如今全大陸冒險者的最權威官方組織,但也不能完全代表所有冒險者!也不能強製命令冒險者,最多用“任務”方式鼓勵。

一個簡單的例子——特殊印記的冒險者,人家根本不屬於四大標準職業之路,憑什麼聽你四大傳奇創立的冒險者公會的命令?這種人更像是第四紀元的那些自由自在的冒險者先驅,人家是自己找到了利用神奇力量的方式,自願四處冒險獵殺魔物,就算冒險者公會也管不著他們……

同理,冒險者公會也沒有權利宣判一個冒險者的有罪與否。

有沒有罪,看的是“王國律法”!

隻不過,時至今日,冒險者公會早已有著無比強大的影響力,僅僅一個“不受歡迎”,不再提供任何服務,就已經是相當恐怖的製裁。

這種製裁的可怕,要慢慢才能體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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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被趕出冒險者公會之日算起,時間飛快過去了八天。

布蘭琪發現自己簡直無路可走。

首先是無法正常冒險,現在外麵巨魔泛濫,她一個初級魔法師並不足以輕鬆應付,或許單獨麵對一隻巨魔,還能憑借帝王魔法的霸道將其乾掉,但遇到多隻的話就麻煩了……而她進不去公會,也就無法進入十字招募長廊,也就意味著不能和其他冒險者組隊!

而不能冒險的話,就意味自己的光明塵埃和金錢的收入來源被掐斷了。

國王任務,她也沒資格去提交,就算殺了巨魔也得不到一枚銅布比的賞金。

而哪怕身為**師的女兒,布蘭琪也並沒有多少零花錢,她這次出門,貼身衣袋就隻有十幾枚金塔塔。

其次是不能進一步修煉了!

布蘭琪銘刻的最後一個技能是【水繩術】。有著【帝王之手】,她完全可以像當初模擬“完美大火球”一樣,模擬出“完美水繩”,騙過光之印記,強行晉升中級……可那又如何?進不去魔法師分殿,自己根本沒機會學習下一個技能!

至於購買技能書什麼的,那同樣也要進入公會裡才有地方購買,何況布蘭琪也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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