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貫(2 / 2)

明遠脫口而出:“不用打折,100貫!”

程朗和胡家兩口子都傻愣在原地。

由羅壽介紹給明遠的程朗更是恍然明悟,為啥此前羅壽還特地囑咐他:“好好乾!”

明遠話都出口了才往回找補:“胡四哥為人忠厚,阿關姐精明能乾,過去的經曆又都是有官牙作保的。兩位在市麵上,論誰都能掙到50貫,這個折扣,安誰頭上也不合適,是吧?”

胡四哥和阿關姐相互看了一眼,竟都覺得有點兒道理。

“就這麼定了吧!”

明遠能花100貫怎麼可能隻花80,當下馬上請程朗辦契。

在牙行裡等候的時候,明遠和胡家夫婦見到不少打聽雇主的勞力。沒有哪家雇主能像明遠這般爽快大方的。胡四和阿關姐對視一眼,都對明遠心存感激。

旁邊有人在為幾貫的工錢討價還價,嘴碎得很,扯起了荒年時的情形。

“若是在荒年,彆說是這幾貫雇工錢了,那種時候大街上賣兒賣女的都有。”鄰近有幾人正在閒聊。

“是呀,男孩兒百來文,女孩兒二鬥米就賣了②,也隻是想給孩子找個活路……”

“唉……”

一時間牙行的大廳裡人人歎息。

這種情形在關西,可並不怎麼稀奇。遇上荒年,或是黨項人吐蕃人犯邊,百姓便會拋下耕耘多年的土地,拖家帶口地逃進關中。

“也就這好年景,我們又遇上了好心的小郎君。”

聽著左近的議論,阿關姐快人快語,直接將明遠誇上了天。很明顯這種當麵誇獎的話是老實巴交的胡四決計說不出的。

一時間契約辦好,明遠領著胡氏夫妻兩個回到家中。胡四和阿關姐一起拜見了舒氏娘子和十二娘,口稱“娘子”“小娘子”。

從此胡四負責外院,阿關姐負責內院。另外,阿關姐廚藝不賴,自然也包下了廚房的活計。

明遠問過阿關姐,曉得她會記賬,當即給她預支了一部分家用,大約在20貫上下。

至此,早先“父親”明高義捎來的那些鹽鈔,明遠已經花去了大約900貫。

依他的個性,剩下的100貫會捏在手裡,暫時不會花出去,除非新的注資到賬。

當晚,阿關姐在新雇主麵前使出渾身解數,做了一桌好菜,吃得明遠和十二娘讚不絕口,連舒氏娘子定下的“食不言”規矩都給忘了。

舒氏則滿臉溫柔笑意,慢慢品嘗明遠和十二娘挾到她碗裡的菜肴。

剛用過飯,明遠陪著母親和妹妹在自家院中遛了一小會兒彎。阿關姐那裡已經燒好了熱水,正在認真學習了解明家的衛浴設備。

明遠便從後院退出來,正要回屋休息,忽聽外麵有人拍門。

胡四去應了門,過了片刻將人引了進來。那是一個三十來歲的中年男人,穿著綢袍,看起來是商人模樣。

胡四說這人姓周,是特地在長安城裡打聽了一圈,才找到明高義家的。

還沒等胡四說完,這周姓的商人就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撲到明遠跟前,同時高聲喊著:“恩公啊……”

明遠:……?

“多虧恩公借銀救命在下才不至於在生意場上滿盤皆輸……”

“偏偏恩公施恩不望報飄然而去隻留下話命在下將錢還至長安給小郎君您……”

“在下也知道為人應重義氣守諾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您……您要向家父還錢?”

明遠聽對方語速飛快地說完一大段,終於意識到了什麼。

“不不不依令尊所說這些錢都是給小郎君的,任明小郎君您花用……”

這……這是試驗方新的注資方式?

“您欠家父多少錢?”

連明遠的好奇心也被調動了。

“快進來!”

這時,才有候在門外的挑夫挑著銀箱進來。

“一萬貫!”

這周姓商人挺直身體,非常自豪地告訴明遠。

作者有話要說:稍許解釋幾句宋代的主仆關係和相關的物價(以下內容分彆總結自吳鉤《宋:現代的拂曉時辰》和程民生《宋代物價研究》)。

宋代的奴婢仆傭,已經不再像前朝那樣不具備獨立法律人格的奴隸。他們不再屬於賤戶,而是獲得了自由民的身份。宋人羅願曾經記載道:“臣竊以古稱良賤,灼然不同。良者即是良民,賤者率皆罪隸。今世所雲奴婢,一概本出良家。”

因此,宋代奴婢與主家的關係,不是人身依附關係,而是雇傭關係。雇傭時必須簽訂契約,訂立契約時必須寫明期限、工錢。到期之後,主仆關係就解除了。

為了防止出現終身為奴的情況,宋代的法律專門規定了雇傭奴婢的年限,上限是十年。

而雇傭奴仆的價格,與奴仆的工種和期限都有關係。

比如司馬光在《答劉蒙書》中寫著:“鬻一下婢之資五十萬”,買一名下等婢女需要500貫。

而在政和年間,在京師雇傭一名奶媽,價錢是30貫。

為什麼500貫和30貫差彆這麼大呢?主要婢女是長期雇傭,奶媽是短期雇傭。

宋代的法律禁止人□□易,但在災荒年間百姓賣兒賣女,也確有記載:男孩100文,女孩1鬥米,就可以把小孩領走——當然,這些父母恐怕也隻是想給孩子找個活路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