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千萬貫(2 / 2)

唐坰找到了地方,隨手摸了兩張出來——果然,上麵的一張是《汴梁日報》,下麵一張是他唐坰不知什麼時候寫廢的……不對,等等。

唐坰忽然意識到什麼。

他手上的,是一份手稿。

上麵的標題是赫然“長慶樓東主身份存疑,明氏巨額財富從何而來”。

唐坰三行兩行掃過,他知道這肯定是《汴梁日報》那等報刊上,小報記者所寫的報道。唐坰時常看報,所以知道這些記者喜歡用吸睛的標題和直白的文體。

唐坰瞬間門將一切都忘了,甚至都沒意識到他渾家提著火鐮,罵罵咧咧地從灶間門走出來。

長慶樓東主……還有那個姓氏:明!

就在唐妻氣不打一處來,想要再教訓教訓唐坰的時候,隻見這唐坰“啊”的一聲大叫,直接轉身衝出家門。

*

這回開封府不得不接受唐坰的報案了,因為他所訴的,乃是“欺詐官府”的罪名,而且涉案金額巨大,多達七八十萬貫。

開封府尹陳繹不得不親自過問此案,看了案卷之後皺起眉頭:“長慶樓?”

“長慶樓當初撲買‘釀酒專賣權’的款項十八萬貫,那買家在交割時就已交訖,去年的酒稅,也一分不少地交上來了呀?”

唐坰怔了怔——他在禦史台中隻管風聞奏事,因此過來開封府之前也絲毫沒有想到要查證。

誰想到剛剛報案,就得知自己報案標的中的四分之一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了。

“那——城外修建山陽到汴京城的‘公路’,據說總開銷在60萬貫以上,若是這明姓少年隻是個一文不名騙子,豈不是……豈不是連官家與王相公都為他所騙?”

唐坰強逼著自己又想了個理由出來。

開封府尹心想:這也有點道理。萬一作為“公路收費法”先行的“山陽-汴京公路”,其倡導者是個年輕的小騙子?

“那唐禦史的意思是?”

唐坰得意了,這種時刻,也就是旁人表示願意聽他說話的時刻,唐坰每每自覺受到矚目,感覺要多好有多好。

“這簡單,這片文章明顯是《汴梁日報》的記者寫給《日報》的。但是《汴梁日報》卻沒有刊載。隻要找到《汴梁日報》的記者和編輯問上一問,其中的內情便可知。”

陳繹沉吟了片刻。

說實在的他是不想按照唐介所說的去做的:因為此刻唐介一臉的得意洋洋,這副表情實在是討打。

但是:唐介所說之事也不可不慮——因為這條公路涉及到的錢款金額實在太大了。

六十萬貫,由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獨力操持著?

這太難以想象了。

“去傳《汴梁日報》的編輯,告訴他,將寫這篇文章的記者也帶來。”

除此之外,開封府尹陳繹下定了決心,一拍驚堂木:“去請明小郎君。”

*

沒過多久,明遠在開封府的內堂裡,見到了唐坰這個“吵架王”。

此刻的唐坰,一副趾高氣揚的模樣,擺出“放馬過來”的招式,神色之間門似乎在說:“來呀,來吵架呀!”

明遠不理他,自顧自先見過了開封府尹,行了儒生之禮。

而得到消息幾乎與他同時到開封府的編輯與記者來到開封府上,也沒有跪拜,隻是拱手成禮。

這種“免跪”的態度,讓明遠對這宋時的公堂也心生好感——

大家都不是罪囚,因此便沒有誰會比誰更高一等。

而且此案不是什麼刑事案件,隻是“可能”涉及經濟糾紛,開封府並未將問案的地點放在外麵的公堂之上,而是將所有涉及的人員都請入了開封府內堂。

開封府陳府尹頓時開口問那《汴梁日報》的記者。

“這一篇可是你寫的報道?”

“你可曾將此報道投遞到《汴梁日報》?”

在兩個問題都得到肯定的答複之後,開封府尹又轉向《汴梁日報》的編輯。

“當時這篇報道因何沒有在《日報》上刊印?”

《汴梁日報》的編輯衝坐在堂上的陳府尹拱手,道:“因為小人知道,這篇報道不實。”

他說這話的時候,身邊的記者也追問:“這篇報道的確是小人所寫,但沒被刊用之後小人就將字紙丟棄了。這……這又如何出現在府尹手中?”

陳府尹看向站在堂上另一邊的唐坰。

這時唐坰已經一臉窘態:他總不能說這是自己是從妻子收集的引火紙裡扒拉出來的。

但是陳府尹思忖片刻,還是覺得有些疑點需要問清楚。

“你又是如何確定這篇報道不實的呢?”

這名編輯抬起頭,看了明遠一眼,隨後回答:“啟稟府尹。明郎君實際上是長慶樓的東家,這事開封府已事先知曉吧?”

“撲買”長慶樓時,史尚出麵作為明遠的代理。但是長慶樓這產業在明遠名下,開封府不可能不清楚。

陳府尹微微點頭,但依舊目視堂上立著的編輯,在等待他解釋,為何認定這篇報道不實。

隻見三十多歲,文士模樣的編輯微微一笑,望著明遠道:“因為明小郎君,也是我們《汴梁日報》的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