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入夥吧,熱心網友(上)(2 / 2)

“不客氣。”

顧雲將包掛在小臂上,雙手插進褲子口袋,故作瀟灑地轉過身。

但實際上,他的眼睛已經徹底變成了金錢的形狀。

五千塊!

這可是五千塊啊!

加上先前的定金,一共就有六千塊,平分之後,他還能有三千塊入賬!

也就是說,他不但能把打折的跑步機買回家,還能剩下一千多塊錢的閒錢,而這,僅僅是不到一個星期內他賺到的錢!

沒想到賞金獵人在這個世界竟然這麼吃香,賺錢是如此得容易!

顧雲又仔細感受了一下五千塊的重量……

他咋就這麼有錢呢?

現在的他,承受了這年紀不該有的巨款。

嗯。

好像稍微有點得意過頭了。

顧雲正欲回家,王碌的電話卻打了過來。

“喂?”

“喂,你現在在哪兒?”

王碌的聲音聽起來有些凝重,一點兒沒有賺到大錢的喜悅。

“警局門口。”

“你來找我一趟,我有重要的事要和你談談。”

………………

20:32分。

顧雲迷路了20多分鐘後,兩人終於在和警局僅隔了一條馬路的燒烤店門口成功會麵。

“這次我們一共賺了六千塊!發大財了!”

剛一碰頭,顧雲便歡天喜地地說道。

眼睛還維持著金錢的形狀。

“現在不是討論這件事的時候……等一下,你剛才說賺了多少?”

“雇主給了我五千塊,加上定金就是六千塊了!”

六千塊!

他之前給高中生算運勢的時候,一個人才收30塊,這六千塊比他過去一個月的收入還多!

於是,王碌的雙眼也變成了金錢的形狀。

發財了。

這回真的發財了!

等乾了下一票,他就可以回老家……

“不對!我是來跟你商量正事的!”

差一點就立起來的Fg將他拉回了現實,王碌突然間想起來,自己目前也處於未知的危險當中。

當初見到神時他還是在念初中,與現在都快相隔二十年了。

那天之後他一直在尋找那位神的下落,用儘各種方式,卻沒能找到任何蛛絲馬跡,所以漸漸的,連他自己都懷疑起那段記憶會不會隻是某個晚上他睡糊塗後做的夢。

也許,神隻是人們腦海中的幻想,並不存在。

直到剛才在金先生家時,小胖子證明了那不是一場夢或是幻覺。

而他眼親眼見到了小胖子的下場。

如果他們沒有接下這份委托,今天的事件將會以另一種方式收尾。

失去理智的食屍鬼吞食了家中的所有人,後被聞訊趕來的警方擊斃。

那麼……

他要付出的代價又是什麼?

一想到這件事,王碌便覺得毛骨悚然——會不會有那麼一天,當他一覺醒來時,映入眼簾的是家裡已經被鮮血染紅的地毯?

這似乎已經不再是一份工作了。

然而,他仍然對神一無所知,他需要更多情報。

所以,在來的路上,王碌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顧雲。”

“嗯?”

“你的那個熱心網友,我們拉他入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