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 謀殺疑雲(2 / 2)

妙手神農 夜猛 6843 字 6個月前

“小飛,我和你爸就隻有你一個兒子,萬一人家要求償命,我和你爸死都不會瞑目!”

王淑玲眼眶裡淚水竟然開始打轉。

“媽,你想到哪裡去了,這事頂多就是封了我的魚塘,然後賠一筆錢而已,咱們又不是故意殺人,連過失殺人都不算!”

餘飛哭笑不得的給母親解釋道。

“真的?”

王淑玲聽完,再次確認道。

“真的!”

餘飛重重的點點頭,並沒有嫌棄母親囉嗦,反而內心十分的感動,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兩人都沒有上過多少學,所以根本不懂法,死了人以為就要償命,

王淑玲這才放心了不少,雖然她覺得錢很重要,但是無論如何都沒有兒子重要。

院子裡的人都交頭接耳的討論了起來,對於這樣的事,大家各有各的看法,很多人覺得,周能是去偷東西,本質上就是錯的,加上他自己掉下去把自己淹死了,所以和餘飛無關,對於這樣的事情,就應該他自己負責,不關餘飛的事。

但是法律並不是這樣規定,有句話叫做死者為大,所以大家都十分的氣憤,因為他們都覺得這事怪不得餘飛,甚至還應該周能的家人給餘飛賠償損失,畢竟池塘裡死一個人,池塘裡的東西不能給人吃了,這就造成了直接的經濟損失,也會給人留下陰影,也應該給餘飛精神賠償。

就在大家套路的時候,遠遠便聽到了警笛呼嘯著向這裡趕來,大家急忙站起來,走到了門口。

連續兩輛警車到來,一起停在了小院的門口,車門打開,警察開始下車。

餘飛一眼就看出來了鎮派出所所長韓世傑,此人和餘飛的關係很不錯,所以下車的時候,便給餘飛點頭示意,但是其他的警察,餘飛大多數不認識,估計是縣裡來的警察。

“是誰報的案?”

一名警察快步走過來,盯著眾人問道。

“我!”

餘飛直接站了出來,反正逃又逃不掉,乾脆利索點。

然後警察便開始了例行的問話和記錄,等這些昨晚了,才和大家一起向池塘走去。

韓世傑這才找機會和餘飛走到了一起。

“你趕緊去走動一下關係,不然按照你這種情況,處罰肯定很重!”

韓世傑小聲給餘飛提醒了一下,餘飛疏忽了水塘的安全建設,水塘周圍空蕩蕩的什麼提示或者標語都沒有,更彆提柵欄等東西了。

餘飛聽完低頭想了一會,轉頭看著韓世傑,用隻有他聽得到的聲音說道:“如果這是謀殺呢?”

一句話出口,韓世傑正在前進的腳步忽然停止,轉頭震驚的看著餘飛。

“走吧,還不確定。”

餘飛催促了一句,這事他先不想說出來,因為他也不敢肯定,之所以告訴韓世傑,目的就是他也是警察,自己說出來沒有信服力,而自己告訴他,他一定會從側麵去提醒法醫,這樣就對於自己有利了。

而且如果真是這樣,餘飛也不想打草驚蛇,而是不斷的暗中觀察周圍的人,還有尋找可能留下的線索。

韓世傑再沒有說話,眼神閃爍的思考了一會,悄悄加速超越了餘飛,和走在前麵的警察走在了一起,然後一邊走一邊小聲的交流了起來。

終於到達了事發現場,早就難奈不住好奇的村民想要上去觀看,警察立馬拉出警戒線,不讓旁人隨便靠近,幾名警察換上白色的法醫專用衣服,走進現場開始勘察。

餘飛之前也來過一趟這裡,不過他的實力超強,所以沒有靠近,遠遠的對比了死者的鞋底和水塘周圍的腳印,便找到了第一案發地點。

此刻周能的屍體還在水麵上飄著,因為時間接近了下午,光線不是很好,所以很多人都看不清楚,餘飛卻看得清清楚楚,周能臉上帶著驚恐,死相非常的恐怖。

法醫和警察帶著腳套,在水塘周圍不斷尋找了起來,很快一名法醫停下了腳步,站在了餘飛之前也覺得是第一案發現場的位置,蹲下來細細查看了起來。

過了一會其他的警察也圍了上去,不斷的拍照測量的起來,韓世傑也圍了上去,跟著查看了起來,不過了一會,他麵色不太好的轉過身,凝視了幾秒餘飛之後,又轉過頭查看了起來。

餘飛心裡咯噔一聲,韓世傑這個眼神,明擺著是情況對自己不利,難道又出了什麼變故。

過了一會,警察終於勘察完了現場,全都收拾著走了出來,並且一邊開始商量打撈屍體的事宜。

“餘飛,現場隻找到了一個人的新鮮腳印!”

韓世傑走到餘飛的跟前,小聲的對餘飛說道。

“不可能!我之前明明看到了,現場絕對不可能是一個人的腳印,那明顯是兩個人一起行走留下來的腳印!”

餘飛皺起了眉頭,大白天的難道自己見了鬼。

“你可能看錯了,我也去看過了,的確是一個人的腳印,鞋印一模一樣,雖然看起來腳印有些偏多,也可能是死者多走了兩圈,如果你要說兩個人穿一樣的鞋,但是根據腳印的深淺判斷,體重都一模一樣!這樣的巧合幾乎不可能!”

韓世傑臉色很不好看的說到,如果之前餘飛所說的可能成為事實,那餘飛的確可以脫掉乾係。

如果是謀殺案,凶手隻要不是餘飛,當然餘飛就會被首先忽略,警察著重探查凶手,可是現在這樣一來,餘飛又脫不了乾係了。

餘飛皺眉思考了起來,他之前隻是查看腳印的大概軌跡,判斷現場還有旁人和死者周能一起行走,沒有注意到腳印的花紋,和法醫的判定標準並不一樣,但是餘飛依舊相信自己的判斷,就算是巧合和奇跡,餘飛也相信的確出現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