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 打造招牌(1 / 2)

國內的電影審查機製其實並不複雜,一般來說,就是在劇本完成之後需要交上去審查一次,以此獲得拍攝的資格,然後在拍攝完成之後進行第二次審查。

這個第二次審查,才算是比較正式的審查,也就是大家都比較清楚的電影審查委員會審片環節了。

為什麼說第二次審查才正式呢,原因很有意思。

第一次的審查,也就是劇本審查的官方要求是這樣的,“持有《攝製電影許可證》的電影製片單位,應在拍攝前將電影劇本(梗概)送廣電或相應的實行屬地審查的省級廣電部門備案。”

重點就在這個(梗概)了,因為具體的材料要求裡,並不需要完整的劇本,還是一個僅僅不少於一千字的劇情梗概而已。

這樣一來,可發揮的空間就大了,隨便編個一千字以上的內容,是劇本裡的東西,但實際上並不是重要劇情,屬於隨便糊弄糊弄就能過去的。

所以,這裡的審查其實根本不具備任何實質上的力量,就是個備案而已。

相比較而言,電影拍攝完成後的審查那可就正式的多了。

首先,這是根據國務院在01年的時候辦法的《電影管理條例》的標準執行的,具有法律效益的規定。

這個規定要求,電影拍攝完成之後,首先要由製片單位進行自審,之後再提交給由36人組成的電影審查委員會進行看片審查,電影能否通過獲得上映資格,完全由委員們的意見多寡來決定,提的意見越多代表影片問題越大,如果委員們沒有問題,則直接通過。

委員們又是根據什麼來審片的呢?這個也有明令規定,根據《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電影片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中,總共有九項內容,當電影裡出現這九項內容中的任何一項,就需要做出刪減修改。

當然,這些是明令規定的,但是實際上,到了真正審片的時候,在這九項的基礎上,我們可愛的委員們又能“奉上意”腦補出多少條條目目那就未可知了,總之,往往審片之後打回來的修改建議會有各種堪稱千奇百怪的修改建議就是了。

嗯,我沒有黑誰,這就是實際情況。

而《無雙》呢,很不巧的,還真就撞在了槍口上。

《無雙》所違反的,是上麵那個“十四條”中的第四項,“夾雜凶殺、包裡、恐怖內容,顛倒真假、善惡、美醜的價值取向,混淆正義與非正義的基本性質;刻意表現違法犯罪的囂張氣焰,具體展示犯罪行為細節,暴露特殊偵查手段……”

嗯,後麵還很多,就不說了,轉回來說《無雙》,它撞上的,就是其中“具體展示犯罪行為細節”這一個點。

在最早莊聞強和麥兆灰的認知裡,《無雙》這部電影最吸引人的地方,除了畫家這個身份前後反轉這一點之外,就是那近乎真實的假鈔製作過程了,所以在這些內容上,莊聞強可以說是極儘細致和真實,恨不能把這部電影拍成“畫家教你造假鈔”。

這樣的結果就是,電影的效果確實變好了太多太多,但是相應的,其想要通過大陸審查的難度也高了很多很多。

關於這一點,張步凡一開始想要勸莊聞強,可是一想到如果因此影響了電影的效果那就不好了,思來想去,最後決定,先拍,等到審查的時候再說,說不定運氣好了就給過了呢?就算不過,到時候再進行刪減唄,就像現今很多好萊塢電影那樣,搞一個“大陸特供版”唄。

當然,這樣做必然是有弊端的,首先觀眾們沒法欣賞到最高品質的電影,其次國內這幾年有了太多的“特供版”,很多觀眾對此已經有抵觸,如果咱們自己的電影也這麼搞,很有可能會因此損失不少的口碑和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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