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2 / 2)

“房子我沒什麼意見,離我家比較近就行。”

不住在一起,那住的近總行了吧?林語桐心想,可以來一個空巢計,名義上那是她租的房子,實際上她回家住了也不錯。

林語桐想的挺美的,奈何楊勝男不同意,私生飯跟的就是你這個人,跟你有幾個住處沒什麼太大的關係。

“我會在交通便利的地方給你租一套房子,張靈和你同住,你以後的飲食起居全由她負責,如果有私生飯發現了你的住處,我們立馬換住址,記住,私生飯不是飯,這件事情你一定要放在心上。”

最近不是還發生一起,私生飯跟車,在高速上,差點導致偶像和自己一起出車禍了,私生飯竟然還放言說,能和偶像共生死,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這些話,楊勝男看了就更擔心自家藝人了,防狗仔她都沒這麼防過,狗仔還能用錢搞定,像有些私生飯是軟硬不吃的。

林語桐被楊勝男教育加科普了一番後,深深的明白了私生飯對偶像的危害。

一路上楊勝男像老媽子一樣叮囑了一堆事情後,她終於被送回了宿舍。

宿舍裡靜悄悄的,可能都在房間待著呢,也有的根本就沒有住宿舍,而她的室友胡靈靈,聽說接了一檔綜藝,去見節目組的人員去了。

林語桐也沒打擾彆人,隻是躺在床上玩手機,公寓裡看似熱鬨,估計過不了一個月,裡麵還能住超過兩人,那已經算是厲害的了。

躺在床上無所事事,又睡不著的林語桐,想了想,就玩起了遊戲吃雞,隻是有點兒慘的是,她連連幾局落地成盒。

想當年她青銅的時候,把把吃雞的,不服氣的林語桐,覺得自己下局一定能吃雞,就這樣,她吃到了半夜。

哢嚓~

房間門被打開了,林語桐抬頭看了一眼,是胡靈靈,好大的酒氣啊!什麼節目組啊這麼能喝的嗎?

“還沒睡呢”

胡靈靈驚訝的看著被微弱的手機光亮籠罩的林語桐,半夜了,竟然還沒有睡覺,該不會和她一樣才回來吧?

還好,客廳的燈照進來,讓林語桐顯的沒那麼驚悚。

“你喝酒了?”

一股酒氣充斥在林語桐的鼻尖,酒她喝過,但那隻是一點點紅酒,她從來沒見過同齡人喝成胡靈靈這樣的。

渾身都是酒氣,一聞就知道喝了不少,不過看起來胡靈靈酒量還不錯,眼神清明,說話清晰,走路穩健。

一點兒都不像喝多了的人,難道傳說中的千杯不醉是真的?

“喝了一點點,我身上的酒氣是我故意在衣服上灑了點酒,讓那些人以為我喝多了,不敢再給我喝酒而已,再說了我都二十了,是個成年人了。”

國人就是這樣,談事情喜歡在酒桌上,不喝就是不給麵子,多虧經紀人已經為胡靈靈擋了不少酒了,到酒局最後還好她機智。

主要也因為她現在人氣不低,節目組導演製止了一些想要敬酒的人,事實上,胡靈靈隻喝了一杯紅酒,喝多那隻是假象。

林語桐抿抿嘴,為胡靈靈的機智點讚,不過她沒有碰到過這樣的事情,自然也就沒有發言權。

隻是道:“哦,那我先休息了,你也早點兒睡。”

看了一眼手機都淩晨一點了,明天還要錄製新專輯呢。

說是專輯,其實也就隻有三首歌,SGS真正賺錢的地方在於跑商演和代言廣告,鵝視頻隻有她們一年半的合約,能出三首歌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林語桐迷迷糊糊的想著事情,很快就睡著了,連胡靈靈什麼時候洗漱完畢回到房間都不知道。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合約:

在這個純新人簽約五到七年的現狀之下,林語桐簽五年。

公司幾乎沒有任何投入的情況下,換來一個頂流,等於簽約以後公司直接賺錢。

在這個流量至上的時代,千萬不要小看一個頂流的賺錢能力。

如果有一個像林語桐這樣的頂流,跳槽彆的公司,條件隻會更好,簽約最多三年,分成不可能比築夢低。

而且對於純新人,通常合約分成是逐年遞增的,隻是林語桐沒有經曆這個過程而已,起碼這五年,不出現狀況的話,公司高層不想留人的話,分成都不會漲。

據了解,內地公司和當紅藝人的分成比例為三七,甚至有的公司為二八,一九。

大牌藝人的分成彈性還是非常大的,雖然林語桐不是大牌,但也是當紅,五五,我認為沒有任何問題,簽約年也是藝人自己選的。

關於歌曲版權問題,歌曲發行,公司在去掉成本之後再拿分成,這個我不覺得公司虧了。

何況林語桐的練習生約沒有任何的約束力,她可以不簽約的。

而且林語桐家人從業政法,也不是什麼高官大咖,能對她的事業有太大的幫助,如果挑合同漏洞,隻要是律師基本都能做的到。

就楊勝男問題,在她手中的兩張王牌不受掌控的情況下,手中重新握住一張牌,讓她的地位不受動搖,留住林語桐是當前最重要的事情。

當然,如果有小可愛對合約還有問題的話,你就當主角光環吧,何況我不認為林語桐的合約,有什麼光環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