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2 / 2)

十年合約,天價違約金,都是普通家庭不能承受的。

練習生富二代還是少。

當然,要是林語桐肯解約,她的爸媽一定很讚成。

當初簽訂合約的時候,林媽陳大律師可是從合同裡雞蛋裡麵挑骨頭。

硬生生的把違約金壓到了最低。

一旁的紀曉涵若有所思。

“其實我有想過出道當藝人,但是不得其法,所以周末都會去酒吧駐唱,碰到楊總是我的榮幸,她也給了我這個機會,遺憾的是,我發現自己還沒做好當一個藝人的準備。”

林語桐看了紀曉涵一眼沒說話。

她如果記得沒錯的話,當初紀曉涵說這段話是為了熱搜預定。

看來,紀曉涵已經跟吳天聯係上了。

吳天的團隊要給紀曉涵立小白花的人設。

單純,善良,可愛。

可惜林語桐筆下的女主是一朵盛世白蓮花。

接近紀曉涵的同性都淪為了墊腳石,包括楊勝男。

這個一手把紀曉涵捧紅的人。

林語桐一直都不想和紀曉涵有什麼交集。

奈何是紀曉涵一直有意無意的往她身邊湊啊!

紀曉涵停頓之後見林語桐不接話,又接著說道:“我怕自己辜負了楊總。”

記得楊勝男捧紅紀曉涵之後,紀曉涵就和吳天一起成立了工作室。

並拋棄了楊勝男。

離開公司之後,男女主角事業更上一層樓。

讓公司責怪楊勝男沒有留住藝人,經紀人總監的位置都丟了。

而圈內人就覺得楊勝男的手段也就那樣,不然,男女主角怎麼一離開就事業大爆呢?

林語桐覺得自己遠離是非的中心會比較好。

但是人家劈裡啪啦說了一大堆,她要是不回答,好像顯的她瞧不起人一樣。

“我們能出道就是對楊總最好的報答了。”

說實話,林語桐不是一個會說好聽話的人。

隻是生活所迫啊!

“語桐,你是公司重點培養的人,又有一個富裕的家庭,一件衣服比我一年的生活費還貴,你為什麼會選擇做藝人?”

這就是傳說中的捧殺嗎?

如果周圍要是沒有攝像機對著她們,這麼問也沒什麼。

隻是,如果林語桐說錯一句,就會被節目組剪輯進去。

以她現在的人氣,嘖!又是一個炒作方向。

想來,紀曉涵誌不在第三啊!

林語桐環視了一下周圍好奇的目光,八卦之心人皆有之。

“因為喜歡啊!因為喜歡才會努力,才會堅持,才會想要從事這行。”

現在的年輕人,要不是為了名或利,要不就是為了夢想。

而原主林語桐是屬於為了夢想的人,隻是因為爭風吃醋把自己毀了。

現在的她,是鈕鈷祿*林*巨星*語桐。

紀曉涵看向林語桐的眼神裡有些許愧疚。

她之前聽從吳天的話,蹭林語桐的熱度。

最好讓林語桐失言,讓出第一名的位置。

原主在書裡經常跟紀曉涵過不去,所以她這麼做無可厚非。

但是現在的林語桐又沒招惹過紀曉涵,依舊被這麼對待了。

在紀曉涵看來,林語桐是有錢人家的千金,就不應該跟她們這些普通人爭奪出道機會。

聖母大概就覺得,你是有錢人,就應該讓著窮人,幫助窮人吧。

這會兒林語桐對自己筆下的女主有些失望了。

還是世界自行修改人設啊?就是因為她搶了《明日女團》第一名的機緣?

嗬!接下來她要往演員發展了,希望離紀曉涵越來越遠。

可惜的是,女團要組一年半的時間,一年半以後她才能離紀曉涵遠遠的。

雖然兩人是同一個公司的,但是楊勝男透露過口風。

如果林語桐第一名出道,楊勝男就把紀曉涵讓給彆的經紀人。

所以,第一名林語桐誌在必得。

這邊紀曉涵算計林語桐。

而那邊的吳天在跟節目組商量,暗中做點假數據,把第二名拉下去,這件事紀曉涵是不知情的。

因為吳天覺得,紀曉涵是一個善良的人,她是不會同意他那麼做的。

可事實誰說的準呢?

至於林語桐的數據,不是他們不想在林語桐的數據上做假。

主要是因為楊勝男的存在,讓他們不敢這麼做。

因為一旦楊勝男知道了,吳天還好,而紀曉涵就不要想再出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