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2 / 2)

在林語桐幼稚的走神中,鄭菲開口了:“我跟大家合照是為了炒作的事情,你應該已經知道了吧?”

這一開口就是王炸啊!這麼直接的嗎?好吧,既然你如此坦蕩,那我也就不藏著掖著了,林語桐點頭道:“是。”

鄭菲一點兒都不意外林語桐會承認,這段時間的接觸,她認知裡的林語桐是一個以真心換真心的人。

你對她坦蕩,她也會對你坦蕩,你對她虛偽,她會比你更虛偽。

因此,鄭菲就覺得,既然有事相求,那她就直說吧:“我想離開光子娛樂,我需要你的幫助。”

???

林語桐一臉無語的看著鄭菲,想離開直接解約就行了,她能幫什麼忙?

鄭菲看出了林語桐的想法,就道:“我需要你必要的時候在媒體哪裡承認我炒作的事情。”

“為什麼?”

還有這種事情呢?林語桐莫名其妙的看著鄭菲,她怎麼越來越迷糊了呢?

鄭菲笑了笑道:“我需要輿論站在我這邊,我想要離婚的時候,帶走我兒子。”

鄭菲的想法很簡單,以林語桐的人氣,事情才會全網皆知,隻要林語桐實錘了自己炒作的事情,然後自己再向大眾說出,是公司逼迫她的,經紀人不經過她的同意就發出了照片,到時候輿論一定會站在她那邊。

那時的光子娛樂聲明必定沒有那麼可信了,最差網友也是半信半疑的,到時候她就公布自己隱婚的事情,並和劉東海離婚。

加上劉東海近年高調的帶各種女人出入,網上早已有他抱著那些女人的照片,法院一定會站在她這邊,再加上輿論對她有利,她甚至能帶走劉東海的一半財產。

是吧,這才是鄭菲的真正目的,要隻是為了帶走兒子,以網上劉海東出軌的證據,法院一定不會把孩子判給劉海東的,何況孩子還不到三歲。

繞了這麼大一圈,鄭菲為的就是,帶走兒子的同時,還能分到財產,多麼精明的一個女人。

林語桐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她也不會輕易相信鄭菲:“默認你炒作不是什麼難事,但是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難到就是為了同情?可鄭菲值不值得同情還是兩回事呢!

“我知道你不差錢,我也給不了你什麼,我就希望你看在孩子能跟著自己媽媽的份上,幫我一次。”

知道林語桐吃軟不吃硬,鄭菲開始打起了感情牌。

鄭菲的確是個極為聰明的女人,果然,林語桐沉默了,為了孩子,這還真是一個好理由。

俗話說,寧跟要飯母,不跟為官父,有後媽就有後爸,林語桐真的做不到讓孩子跟著受苦,就算是鄭菲有私心,但孩子是無辜的,但她心裡還有一個想法。

“我知道了,如果你能做到讓媒體主動問這件事,我會默認的。”

林語桐不會主動去爆料,她最多做到默認,讓網友去猜去。

等鄭菲再三感謝走後,林語桐和楊勝男接通了視頻電話,告訴了楊勝男事情的前因後果。

視頻那邊的楊勝男沉默一會兒道:“不是什麼大事,我會處理的,如果光子娛樂那邊來問,我會告訴他們,你隻是看鄭菲不順眼。”

隻是默認鄭菲炒作而已,替鄭菲吸引一下大眾的眼球,隻要光子娛樂那邊沒證據,那就什麼事也沒有。

但林語桐還有一個想法:“楊姐,你說工作室把鄭菲簽下來怎麼樣?”

反正隻要不出意外,鄭菲自己就會被洗白,而光子娛樂這幾年已經不行了,沒一個能撐得住門麵的藝人,就算得罪了也沒關係。

何況,光子娛樂會不會為了鄭菲得罪林語桐和楊勝男兩個人還不一定呢!

“簽鄭菲?”楊勝男想了想點頭道:“簽她倒是可以。”

其一,工作室隻有林語桐一個能賺錢的,其二,練習生們年紀太小,很多角色都完成不了,工作室需要多元化的演員,其三,鄭菲演技很好。

鄭菲在觀眾那裡口碑還行,沒火的原因,就是一直演不到主角而已,可鳳凰工作室收購的原創影視版權很多,三十多歲的角色也有很多,這都不是事,所以簽鄭菲這件事可行。

“那就好。”

得到楊勝男的確切回複,林語桐心裡就有數了,過段時間,她可以試探一下鄭菲的態度。

要是不成,那她隻能另外物色人選了。

作者有話要說:  可以看到評論了,可喜可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