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2 / 2)

“這樣吧,找幾個人監視馬向山和李準兩人,發現他們有再次吸食藥品的情況,就打匿名舉報電話。”

這種事情如果經過警方私自發布在網上,打草驚蛇不說,就如楊勝男所說,已經泯滅人性連親兒子都坑的人會不會狗急跳牆?給周圍的人帶來傷害?

還有李準,他最近瘋狂的作為,他要是發起瘋來可比其父更有危害性,這些她都不敢賭,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這件事我來安排。”

以兩人的默契,楊勝男立馬就明白了林語桐的意思,就算雙方的矛盾已經不可化解,需要及時止損。

但是如果這樣會傷害到無辜民眾,那就不行,做人不可以自私成這樣,這孩子沒變!

她欣慰的看著林語桐,事實證明當初自己沒選錯人,以前的老東家更告訴了她這一點。

一旁的劉雙拍了拍腦袋,反正她是沒理解兩人再說什麼,但她知道,李準父子犯法了,不過,她還有一件事需要跟兩人彙報:“老大,楊姐,高穎那邊聯係我了。”

“她說什麼了?”林語桐自認為對高穎不錯,不說彆的,就說一個最為實際的,每個月的工資,高穎比劉雙多。

當然,她也想一視同仁,但是高穎是獨立經紀人,要和藝人分成的,劉雙隻是第二經紀人,說白了就是楊勝男跟她共同的助理,更何況她現在很少參加活動了。

而藝人的收入主要來源於代言,商演,拍電視劇電影來錢是最慢的,但林語桐接代言是比較嚴格的,也已經不接商演了,比起勤奮的吳洛宇來說,確實沒他賺的多。

這計算的隻是作為藝人的來源,像公司分成,導演這一塊,是不需要跟經紀人進行分成的。

所以收入和明麵職位都比跟她同期來的劉雙要高一些,雖然人往高處走,但是林語桐還是覺得自己被背叛了。

“她說對不起老大跟楊總的提攜,違約金她會打到公司賬戶上的,宇宙工作室半個月後開業,希望跟鳳凰娛樂有合作的機會。”

劉雙一直以為她跟高穎是很好的朋友,現在看來,她不過是一個襯托彆人優秀的工具而已。

因為她好幾次都聽人說過,明明能力差彆這麼大,姓劉的憑什麼留在林總身邊。

也對,皇帝是更信任更喜歡近臣還是朝臣?大家心知肚明的,那留在老大身邊的她,已經好處得儘了。

本來她對這種話一點兒都不在意的,可沒想到,高穎也是這麼認為的,那她還能說什麼呢?道不同不相為謀!

“我記得勞動法上好像有說,員工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可以要求賠償的吧?1,要賠我們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這就是違約金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這段時間他失聯,讓公司替他賠付了不少錢,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這些都是可以賠的。”

“你去跟公司法務說,除去合同上標明的違約金,另外要求他賠償這段時間公司為他賠償的費用,並且造成了公司名譽上的損失,賠個違約金就想走,門窗都沒有。”

林語桐冷笑一聲,當初她跟築夢解約後,依舊履行了解約前簽訂的工作,解約後有近一年沒有賺到錢。

更何況,吳洛宇不僅戲沒拍,廣告活動也沒參加,公司隻能出麵按照合同賠償,這些損失賠了嗎?還有,這對鳳凰娛樂的名譽造成了巨大的打擊,以後誰還敢找公司的藝人商演?

就想這麼走了?當鳳凰娛樂是什麼?這麼好來去自由的嗎?

沉浸在自己思想裡的林語桐沒有發現劉雙驚訝的眼神,直到她開口問道:“老大,你專業是學法的嗎?”

“啊?”上輩子學的算嗎?林語桐白了劉雙一眼,故作姿態道:“這是常識,多讀書。”

“我去劇組了,楊姐,剩下的事情交給你了。”

說完起身離開,劉雙看著自家老大的背影扭頭問道:“這是常識嗎?”

“這是,多讀點書。”

楊勝男內心活動:應該是吧?我不能表現出自己無知的樣子。

無知的劉雙沒有看出麵前這位是佯裝出自己很懂樣子,她反而很認真的在想,多讀書這件事。

“你老大都走了,你還不跟上?”

楊勝男見劉雙呆愣在原地,忙提醒道,還有語桐那孩子,自己走了,沒發現助理沒跟上嗎?

“啊?臥槽!老大等等我!”

反應過來的劉雙馬上跑出去,留在酒店房間的楊勝男無奈的搖搖頭,這倆人難道沒發現什麼東西沒帶嗎?

她隻能把門卡拔掉,交給了前台保管,現在的年輕人太著急了。

作者有話要說:  馬上就要完結了,先預告一下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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