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炒作(1 / 2)

花錦的微博一發,頓時有好多粉絲蹲在下麵問問題。

【他們都說你去打架啦,說得有鼻子有眼的!】

【樓上,花老師打人是要錢的。】

【三千塊!】

【那為什麼會去警察局啊。】

這事兒進了警方,警方沒定性,她這裡也不好解釋。

花錦隻安撫了一下粉絲,說了下基本情況,就轉手又把解約合同和三千塊錢的信封發給了方戈。

【花錦:方董,成功解約了。[圖片]】

【方戈:[恭喜你.jpg]】

方戈的回複速度很快,花錦彙報完打算直接關掉對話框的,看到冒出來的表情包,還挺意外。

和之前的那個“一切順利”風格相似,“恭喜你”是個胖墩墩的福娃造型,穿著紅肚兜,笑眯眯的,手上舉著福字。恭喜你三個字就被p在了福娃的頭上。

花錦:……收藏一下。

挺喜慶。

花錦這邊才發完,就收到了沈韻韻的微信。

【沈韻韻:花姐!你解約了?我看見你微博了!】

【花錦:我才發。你在微博是買了房嗎。這麼快就看見了。】

【沈韻韻:我買了你公司的股票啊啊啊!】

【沈韻韻:我想著,你不告訴我你殺誰,那你總不能殺自己吧。】

【沈韻韻:我就!買了你公司的股票!】

【沈韻韻:[笑著活下去.jpg]】

花錦:“……”

【花錦:姐妹,買股票這個事兒它可能不適合你。換個愛好。】

·

第二天一早,警方的公告還沒發,雖然有花錦自己的澄清,但畢竟她也隻說自己沒打人,沒有給出一個她和方戈出現在警局的相關解釋。

於是輿論依舊沒有休止,甚至因為花錦被公司三千塊解約,越發地熱鬨起來。

直到晚上,警方出具了聲明。

【麗央城警方:9月18日,我市發生一起襲擊事件,犯罪嫌疑人包某在某遠美商場地下車庫襲擊女明星花某,經查,包某與花某並無私人恩怨。包某自稱女明星嚴某的“真愛粉”,為嚴某打抱不平,因此襲擊花某。包某涉嫌故意傷害未遂,以《治安處罰條例》處罰包某三日行政拘留,罰款五百元。】

警方的公告一發,花錦就轉發了。

【花錦:看吧,我是作為受害者去的警局。方董是現場目擊證人,是熱心群眾,當人證的。】

【臥槽太可怕了吧。】

【沒受傷吧花花?】

【嚴某是誰?嚴思玲?】

【嚴思玲粉絲去打花錦啊我的媽,我昨天就來蹲瓜,竟然是這種瓜。】

【我還以為花錦和方戈有點什麼呢,沒想到竟然是和嚴思玲的瓜。】

【真的是粉絲嗎?是的話這也太恐怖了吧?】

【有點難以置信。說實話我真有點不信,雖然看到了警方公告,但是……太離譜了。】

【害,黑粉私生粉襲擊人,那也不是第一次了。】

【全網都知道花老師擅長拳術,隻有腦殘粉才敢去找麻煩。一般正常人不敢的。】

【方董不應該是大忙人嗎,怎麼會是現場目擊證人?】

【對哦,現場是遠美商場的地下車庫,那是花錦弘文武館在的商場吧。】

【花錦在這裡可以理解,上班。那方戈為什麼在?】

【他們兩個同時在地下車庫,這……?】

【方戈是誰啊?】

……

還有不少營銷號也跟著湊熱鬨,開始似是而非地編故事,從介紹方戈的身世,道介紹花錦的身世,再從家世方麵揣測兩人關係,編得有鼻子有眼。

大多數都在揣測方戈和花錦有點不正當關係。

·

人事經理埋著頭,不敢看上麵的主管。

花錦沒打方戈,甚至和方戈關係還不錯,之所以一起出現在警察局,是因為方戈給花錦被襲擊這事兒當了目擊證人。

太虧了。

他們被花錦騙了。

彆說主管了,她都覺得氣。想起昨天被花錦演,她就覺得肝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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