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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換真情,苗桂花是真心為自己這個小姑子做打算,眼見著小姑子在聽到自己這話後,還滿臉的底氣十足,她心想小姑子果然還是太年輕。

將小姑子的手拉的更緊了一點後,她忍不住歎一口氣道:“央央,我知道這話說了可能會得罪人,但誰讓我現在管你當親妹妹,所以該說的話我還是得說的。”

“這世上的男人十個中有八個渣,還有一個半光聽他親媽!你要是想結婚以後過的順遂,要麼從現在開始就改改性子,要麼以後可得好好擦亮眼睛。如果你選擇改姓子,那嫂子就啥也不說了,但如果你選擇擦亮眼睛找男人,那男方家庭的先決條件就是父母雙亡或者婆母懦弱。當然,在此基礎上,那男人要是在乎你而且還好拿捏那就更好了。”

說完這句話,苗桂花滿臉的怨念肉眼可見。

無他,誰讓老祝家這些個男人雖然不是愛打老婆的渣男,但是卻分外聽她婆婆吳采菊的話?

而她婆婆吳采菊那人又……

要不是她這個小姑子腦病好了之後總是偏幫她,現在她還生了老祝家孫子輩的第一個金孫女!她苗桂花還不知道這日子過得還有啥盼頭。

苗桂花的真情實感未央看在眼裡,但正因為此,未央有些納悶,“嫂子你明明知道這些道理,為啥要嫁給我哥啊?”

距她所知,她這輩子的媽可是在年輕時候就‘聲名顯赫’的很,媳婦熬成婆之後,潑辣難纏的名號就更沒有再從身上去掉過。

而且她幾個哥哥可是十裡八村有名的孝子,據說當年有女同誌跟他們的親媽吳采菊乾架,才剛剛扯到吳采菊的頭發,她幾個哥就合力把人家女同誌的頭發扯禿嚕了一半,一點都不怕村裡人嗤笑他們恃強淩弱當眾打女人。

所以從那以後的兩三年,那位女同誌出門都必包頭巾,唯恐彆人看到她人還沒老結果頭發先沒了的慘樣。

話說到這裡,苗桂花歎一口氣,很顯然一下子就弄明白了未央的意思,“我們家後娘當家,咱媽當時替你哥提親的時候給我後娘拎了一整袋子的大白麵粉,所以我後娘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但你不一樣,咱媽疼你,肯定尊重你的意見,你現在年齡也不小了,俗話說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咱這邊跟你同齡的小夥子就那麼多點,之前因為你身體原因媽不放心你出門都已經耽誤了不少好對象,要是再耽擱,所有好對象被彆人搶先給定親沾了,那你可哭都沒眼淚了。

“常言道嫁人就是咱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嫂子說的可都是過來人的經驗之談,你可千萬要把嫂子的話記在心上。”

苗桂花這麼苦口婆心為她著想,未央當然把她的話放在了心上。

隻是改姓子是不可能改姓子的。

苗桂花口中的改姓子肯定是讓她不要這麼好吃懶做,混吃等死。

要變勤快點多乾活。

然而上輩子未央就是被嬌養長大,後來祝家雖滿門獲罪,但那抄家的官員見她生的好,往後進京如若沒有被判處死刑,被發配到教坊中絕對能成為一方台柱子,而未央的發配權掌握在他們手上,要是未央養的好了,他們可以儘情向那些教坊中的管事媽媽索要高價,所以遣令下屬並沒有怎麼虧待她。

沒想到她並沒有憑著那副好樣貌成為教坊台柱子,卻成為了被宮中盛寵不斷的寵妃,她於是就更不可能受什麼苦了。

當了十幾年千金大小姐,又當了好些年的寵妃。

未央過了一輩子的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讓她突然間變得勤勞簡樸又能乾起來,那簡直是在赤/裸/裸的難為她。

而且那個暴君對她那樣好,她都沒有為他洗手做過羹湯,這輩子要是為一個還不如暴君的人乾這乾那,她的心裡能平衡嗎?

不能夠的!

否定了第一個選項,未央將苗桂花給她的第二條‘擇偶建議’記在了心上。

不過苗桂花說的有一點她比這條建議記得還要更為深刻,那就是她這輩子的親媽是真的心疼她。

不然也不能把她留到今年都十八歲了連個親都沒給她定。

這年齡放在大周朝絕對是超標了,放在小寨村也算是大齡了,畢竟國家雖然規定十八歲才是女子的法定結婚年齡,但大部分村裡人去過最遠的地方不過就是縣城,人生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村裡窩著,完全沒有用到國家頒發的那什麼結婚證書的地方,所以才不會在乎什麼法定結婚年齡。

十五六歲定親,十七八歲結婚在這裡是再正常不過了。

要是家裡有窮點,或者不待見閨女一點,十五六歲就把閨女嫁出去也不是沒有的事。

而她這副身子的人生前十八年可一直都是個傻子,正常人家都會覺得傻子是個拖累,到了年齡該打發就趕緊打發出門了,哪裡願意一直養著,而且還是那麼寶貝的養著啊?

嫁人成婚這個選項無論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都是大勢所趨。

未央年齡又到這了,所以不管吳采菊對她的婚姻大事有沒有什麼想法,未央覺得麵對這種事情還是得跟她的親媽討論討論才是最靠譜的選擇。

有著這些想法,在吃罷晚飯,喝罷吳采菊為她準備的白糖水後,打著胃不舒服,還想再喝一杯熱水的旗號,未央跟著吳采菊去了主屋,隻因家裡唯一一個點暖瓶擺放在主屋他們老兩口的床下。

在吳采菊為她倒熱水的檔口,未央開口道:“媽,今兒三嫂告訴我,我大嫂私底下給她說,要是媽你這麼繼續慣著我,等我嫁人以後在婆家絕對是有的受,下場肯定比她現在還要淒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