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馬(7)(1 / 2)

7

八月三十日,高二普通班開學。

林眠特意提早來了學校。

口字型的教學樓,一樓二樓是普通班,三樓是實驗班。

林眠背著書包,一手拽著傅錚,一手提著紙袋子,第一次來到“神聖”的三樓。

他走在走廊上,一邊尋找高二(1)班的位置,一邊小聲嘀咕:“實驗班和普通班也沒有差彆嘛。我還以為,實驗班的學霸下課全都在做題呢。”

學霸和他們一樣,下課的時候到處串班,嘻嘻哈哈的,鬨成一團。

沒多久,林眠就在走廊儘頭看見了高二(1)班的班牌:“這邊!”

他拉著傅錚,小跑上前。

林眠從門外探出腦袋,一眼就看到了沈行舟。

沈行舟的位置就在講台正對下去的第二排。絕佳的上課位置,一定是留給年級第一的。

而這時,沈行舟正低著頭寫東西,神色認真,絲毫不受外界乾擾。

外界乾擾,主要是指——

他的新同桌周自遠,把數學課本卷成一個筒,對著他的耳朵唱歌。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拚——愛拚才會贏——贏——”

沈行舟不動如山,像電視劇裡的武林高手,自動在身邊布下一道結界,筆尖刷刷,沒有停過。

林眠見他寫得認真,不由地縮回了手。

這時,周自遠看見了他,碰了一下沈行舟的手臂:“同桌,有人找你。”

沈行舟以為他在胡說,深吸一口氣,剛準備發火,就看見林眠朝他招手。

沈行舟緩了神色,從抽屜裡拿出兩本筆記本,朝外麵走去。

林眠舉起手裡的紙袋子:“學霸,外套還給你,謝謝啦。”

“不客氣。”沈行舟接過袋子,又把手裡的筆記本遞給他,“這是上次說好的,我初中的英語筆記,你拿去看,有不懂的可以過來問我。”

“啊?”林眠抬起頭,雙眼亮晶晶的,“我都忘記這件事情了,真的可以借給我看嗎?”

“當然可以。”沈行舟道,“這些筆記做得很詳細,比較適合你看……”

他忽然發覺自己說錯了話,連忙補救:“我是說,我小學沒有上過補習班,初中才開始學英語,一開始也有點吃力,所以筆記做得很細。”

“我知道的,沒關係。”林眠把筆記本抱在懷裡,傻笑著問,“學霸你初中的時候英語也不好啊?”

“唉——”沈行舟沉重地歎了口氣,“中考沒有拿到滿分。”

“……”

這時,一個聲音幽幽飄過:“嘖嘖嘖,你這說的是人話嗎?”

林眠皺著小臉,搖了搖頭:“不是。”

下一秒,他反應過來,抬起頭,看見一頂紅毛在沈行舟身後飄來飄去。

又是周自遠。

周自遠從沈行舟身後探出腦袋,朝他們露出一個笑容,八顆大白牙,白得晃眼。

“你們可算開學了,實驗班可無聊了,就那麼幾個人,整天除了學習就是做題,都沒人和我一起逃課。”

原本傅錚一直跟在林眠身邊,沒有說話,安安靜靜地看著林眠和沈行舟說話。

可是現在,周自遠忽然出現,傅錚沒由來感受到一股強烈的威脅感,上前一步,要擋在林眠身前。

林眠連忙抱住傅錚的胳膊,一邊拉著他後退,一邊對周自遠說:“你去找彆人吧,我們和你不熟。”

周自遠一點兒也不覺得尷尬,笑著說:“你們前幾天還偷看我,哪裡不熟了?你們是我轉學過來見到的第一批同學,現在已經五分熟了,再加把火,可以七分熟。”

林眠癟了癟嘴,他覺得這個人不應該叫“周自遠”,應該叫“周自近”或者“周自來熟”。

林眠鼓起勇氣,又一次拒絕他:“我們都沒空,我們都要認真學習。”

他跟沈行舟說了一聲“再見”,就拉著傅錚跑了,頭也不回。

轉過拐角的時候,傅錚回頭看了一眼。

周自遠仍舊保持著燦爛的笑容,朝他們揮了一下手,語氣輕快:“拜拜!”

沈行舟看了他一眼:“你要是想逃學,最好先把你的頭發染成黑色的。”

周自遠捋了一把自己的紅毛:“這是天生的,我的家裡有紅毛鬼血統,紅毛鬼就是當年……”

沈行舟沒有再理他,轉身回到座位上,繼續學習。

*

林眠拉著傅錚,跑過實驗班的走廊,跑下樓梯。

林眠在樓梯口停下腳步,回頭看了一眼,確認自來熟的周自遠沒有跟上來,才鬆了口氣。

兩個人同時開了口——

“傅錚,你得離周自遠遠遠的。”

“眠眠,離那個紅毛遠點。”

林眠抬起頭,有些驚訝地看著傅錚。

在他的那個夢裡,傅錚和周自遠一直不對付。

傅錚原本是學校裡叱吒風雲、一呼百應的“校霸”。

可是,周自遠轉學過來之後,一切就變了。

周自遠比傅錚有錢,比傅錚性格更好,最重要的是,周自遠的摩托車比傅錚的更酷。

周自遠逐漸取代傅錚,成了新一任的校霸。

他們打遊戲、打台球,甚至逃課飆車打架,就為了爭出一個第一。

現在,林眠不想讓傅錚把時間浪費在這些危險的事情上,所以才讓他離周自遠遠點。

但是,為什麼傅錚也讓他和周自遠保持距離?

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