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 湊夠百福(1 / 2)

趙霜與韓則詩這邊聊著八卦,林聞缶那裡一會兒就寫了滿滿兩頁紙的福字。

寫完,他放下筆,繼續去旁邊做他的鬱悶小透明了。

小蓮則是望著林聞缶寫的字驚羨道:“林公子的字寫得好漂亮哦!”

趙霜道:“數數夠一百個了嗎?”

小蓮領命,一個個地數,數完道:“六十八個福字,每個都不一樣!林公子好有才啊!?(請來原站,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林聞缶的字在京城同齡人中也是出類拔萃的,在這小地方自然更有他驕傲的本錢,對於小蓮的誇獎,他自覺受之無愧。

趙霜在乎的不是他寫得字好不好看,而是數量夠不夠。

自己答應給人家寫字,人家要求一百個,這才寫了六十八個,果然繡花枕頭中看不中用。騷年,你知造不,你根本不是讀書的料,還是老老實實釀酒好不好?

“六十八個,還差三十二個。”趙霜走到桌前提起毛筆,打算補上三十二個。

可是筆尖柔軟的毛筆真不是她能掌控的,掂了掂手裡的毛筆,趙霜瞬間又放下了。

林聞缶聽說過這位知縣千金的字寫得好,但他是不信的,就這麼一個整日吃喝玩樂、在閨閣中待不住的女子,如何寫得出一手好字來?

看她提起筆又放下,顯然是覺得自己寫的字難看,無法與他寫的那六十八個子相比,所以不敢寫了吧。

林聞缶嘴角露出一絲譏諷。

守著爐子燉肉粥的付寧莫名酸酸的,人家能替師父寫六十八個字,自己卻一個都不會替師父寫。

他雖然認得字,但那都是很小的時候學的,並未開始好好練字,後來流落街頭淪為乞丐,彆說練字,連飯都吃不飽。

師父一定更看重能寫出一手好字的林公子吧。

趙霜放下毛筆,對小蓮道:“去給我找一根長一點的鵝毛來。”

古代沒有硬筆,那就用鵝毛寫字好了,西方人古時候多用羽毛寫字,既然很多人選擇,那肯定有它的優勢。

小蓮雖然不解,但立刻去找家丁幫忙拔鵝毛去了。

韓則詩與丫頭佩兒則是不懂,這位知縣千金來了後,一個字沒寫,又是要羊肉、蘿卜、玉米熬湯,又是要鵝毛的,果真名不虛傳的與眾不同。

不過韓則詩請趙霜來的目的也不是真的想要她寫一百個福字,隻要她肯來做客就好,隨她折騰。

同樣不解的還有林聞缶,但是他心裡是輕視的:果然寫不了字吧,作妖也沒用。

至於柔娘,霜兒姑娘做什麼都是對的,她要鵝毛,那也是對的。至於要鵝毛做什麼,根本不在她的思考範圍。

付寧則是思索,莫非師父要用鵝毛寫字?師父曾經在於記食肆中用筷子蘸醬油寫過字的,那張藥方他現在還保存著。

小蓮很快帶著七八根半尺多長的鵝毛回來。

趙霜看到這潔白的鵝毛,心道,這姑娘沒有把人家鵝翅尖上的長毛拔光吧?大冬天,沒了羽毛多慘!

她從中跳了一

根最長最粗的,對小蓮道:“拿一把剪刀給我。”

屋子裡的人已經完全跟不上趙霜的思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