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來個辯護律師(1 / 1)

“要是我的丈夫潘戰正不能回來的話,麻煩你去上窯貨運港口,通知一下趙老。請趙老幫我找一個辯護律師。”林曉雪想了想,雞蛋也不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 萬一她那個便宜老公趕不回來,她豈不是要被黃夢琪那些人給陰了。還是要多找幾個朋友問問才行。 “好。” 老陳也覺得縣裡來的那個調查員不太對勁,查案的技術沒話說。但是這誘導性勸供,有點兒過了。 林曉雪進了監獄,被指高空從犯故意傷人。減速帶的設計製作不得不暫停。 趙老也一直在找機會去見見林曉雪,積極在為林曉雪奔走。陳公安消息一送過去,趙老立刻就上了心。 要說律師,港口這邊還真沒有,鋼廠那兒有一個,不過好像不是這種辯護律師? 趙老決定先去鋼廠問問,那個鋼廠的律師,這個事兒吧,要怎麼做才行。 “刑事案件的話,這塊我確實不太懂。不過我同學有專門學這個的。不過都進了公安係統了,不知道能不能做辯護律師。這樣我,打電話回學校問問。” 趙老從鋼廠律師那兒得知,一些能夠做刑事辯護的律師,一部分進了公安係統了。肯定是不能出來給人辯護的。還有一部分下鄉了,不知道在哪個牛棚豬圈裡改造呢。 剩下的,沒幾個了,要不就隔得老遠,要不就失聯了,放棄了律師這門職業。 “那郭律師,你看,要不你去幫幫忙?曉雪同誌是無辜的,她才設計出了減速帶這樣的出色的設計。難道就因為的得罪了人,所以要遭受這樣的莫須有的指控嗎?”趙老急的團團轉,找不到人,他很擔心曉雪那丫頭會被陷害。 “趙老你彆急,彆急,彆急嘛。我也不是說不去,就是我怕我去了也起不到什麼作用。我不太懂刑事案件啊。”郭律師還是很尊敬趙老這樣的老技術員的。 “那就去,你去了,也能讓那些人收斂點兒。咱們現在是社會了,什麼都講究一個法律。不是想害誰就能害誰的時候了。” 郭律師拗不過趙老,隻好和廠裡請了假,跟著趙老去了一趟棉花鄉。 作為一名專門看合同的經濟律師,頭一回來處理刑事案件。郭律師惡補了幾天的功課,特意去鐵都一位在公安係統裡工作的律師前輩那裡取經學習。 趕在林曉雪這起傷人事件提交到法院的時候,來到了縣裡的法院審判現場。 控方是公安,原告是黃夢琪,被告是陳美紅和林曉雪。檢方那邊也沒有律師,是由公安來陳述案情的。而林曉雪這邊,原本她已經做好自己為自己辯護了。 快要開庭了,陳大哥才告訴她。趙老那邊給她找了一個辯護律師。 這個年代,律師是非常稀有的。林曉雪這邊臨時多了一名律師進行辯護。 給原告還有檢方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她從哪兒找來的律師?咱們江北這一區,根本就沒有律師。那個殺人犯,她該不會是找了假律師吧?” 檢方的公安示意黃夢琪在法院裡,注意一點兒。現在還沒有定罪,林曉雪還不能說是殺人犯,而且林曉雪作為從犯,最多在這次的案件中有行為過失,連傷人罪都不能定。 “法院會審核律師的資格。” “我不信,我要求法院仔細檢查,林曉雪她說不定就找來了一個騙子!”黃夢琪有不好的預感,立刻就焦躁了起來,在法院走廊裡來回走了幾圈兒之後,拉著檢方公安要求去找法官。 “這個時候除了律師之外,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都不能去見法官!夢琪,你冷靜一點兒,我們是絕對會給你一個公正的審判結果的。” “公正有什麼用,我要她死,我要她被槍斃!我媽還在醫院裡躺著呢,我媽她還沒醒呢。我絕不會放過凶手!”黃夢琪咬牙切齒。 開庭的時候,林曉雪和陳美紅被帶了上來。而黃夢琪,就在對麵,看到林曉雪的時候,黃夢琪的眼神就像是沁了毒一樣。 郭律師已經全部了解案情,他覺得公安的做法有點過分了。整件事,與林曉雪同誌的關係微薄的很。 公安的筆錄和調查卷宗上都清楚的寫明了這件事林曉雪同誌是不知情的。 一切都是一個意外,陳美紅過失傷人動手打傷了董主席的頭。導致董主席住院,但是根據診斷結果,董主席除了失血過多之外,並且有少量的顱內出血之外,並沒有彆的傷情。 這樣一起刑事案件,公安方麵的處理結果很有問題。一直把嫌疑人關押在監獄裡,反複提審。 郭律師皺著眉一直在看卷宗,這讓林曉雪有點慌。難道還真能強行給她定罪? “沒事,你是無罪的。”郭律師看完之後,看到了林曉雪巴巴的眼神,他安慰了林曉雪兩句。 她也覺得她是無罪的,但架不住公安的反複提審誘導她承認有罪啊。 “謝謝你郭律師。” 一開始庭審,法官一上來。檢方開始宣告陳美紅林曉雪的罪行。檢方公安還是比較公正的,提出的指控都是基於調查結果得出來的。 郭律師等待檢方指控結束後,就站起來為林曉雪辯護。 “首先,我不同意檢方對陳美紅故意傷人罪的指控。根據卷宗上描述,當時陳美紅以及林曉雪並不知道董蘭在辦公室。陳美紅在追打林曉雪,而這個時候,董蘭突然開門和陳美紅正好迎麵遇上。此時,陳美紅已經無法停下動作,這符合我國刑罰種過失傷人的規定。” 過失傷人和故意傷人,完全是兩個不同的犯罪。 “我反對,在陳美紅的證詞中,陳美紅反複強調是林曉雪故意陷害她的。也就是說,在襲擊被害人董蘭的時候,陳美紅和林曉雪是知道董蘭就在辦公室的。” “檢方理解太草率了,法官可以現在詢問陳美紅對於是林曉雪陷害她的說法。陳美紅不願意承擔傷人的罪名,想將所的責任推給林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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