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2 / 2)

李甜甜說著說著,有些羞澀地低下了頭:“結婚還早呢。”

“不早了,我們打算讓你們早點結婚。”

李建國的一句話讓謝黎挑了挑眉,也讓李甜甜瞪圓了眼:“真的?”

隻有王翠花一副半點不意外的樣子,看起來知道內情,點點頭道:“你爸都說了,還能有假?”

李甜甜興奮地看了看李建國,看了看謝黎,又看了看王翠花,捂嘴傻笑起來。

謝黎無奈而寵溺地看了她一眼,拍了拍她的背,問李建國:“雖然我也很高興能結婚,不過還是想問嶽父,是不是有事才臨時改了決定?”

“就是上回甜甜堂嫂介紹的那戶人家,唉……”

隔壁村孫家的兒子要結婚,出三大件和一百塊彩禮錢,賈小桃特意來招呼,王翠花還動心過。不過李甜甜那時已經喜歡上了謝黎,堅決不肯答應,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結果竟然鬨出事來了。

王翠花這才知道,原來孫家要結婚的不是大兒子,而是小兒子。

孫家小兒子是個傻子啊,誰不知道?偏孫家還要找正常的女孩子做兒媳婦,想著將兒子托付給兒媳侍候,所以也怪不得那麼大手筆的彩禮錢,卻還找不到女孩願意嫁,需要到處找人做媒,並稱隻要成了就給媒人五塊錢勞動費了。

賈小桃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想起來李甜甜,特意趕著蹭飯的時機說了。

當然,重點不在這,重點是孫家找了很久,都找不到願意的女孩子,或者說有願意的,他們看不上,他們就看上李甜甜了,前幾天托了人來找李建國提親。

“什麼?”李甜甜蹭地站起來,驚訝地張大嘴,“他們看上我了?”

她氣得說不出話來,繞著飯桌轉圈,叉著腰像個小茶壺一樣氣呼呼的走來走去,碎碎念地生氣道:“他們憑什麼啊,就仗著家裡有關係,不把人放在眼裡,我都定親了還好意思來提親,不要臉,不要臉!”

謝黎也十分不悅,臉色沉了下來,可是看見李甜甜的樣子,這種煩躁的情緒一下子沒了,眉眼舒展,不禁樂道:“沒事,嶽父不是沒答應嗎?”

“沒答應我也氣啊。”李甜甜怨念十足。

李建國夾了一筷子排骨,嘴裡津津有味地吃,見狀歎道:“所以我才說讓你們早點結婚,少很多事情。”

孫家有親戚在縣城上班,主管的還是財政這一方麵的,大家都要看他們臉色。這要是拖下去,讓他們惦記上,就怕生出事端。

還不如提前將李甜甜嫁出去。

反正女大不中留,李甜甜的心不在這裡了,他們也懶得消磨,免得女婿等不住改了心思。

李甜甜一愣,立刻轉怒為喜:“對啊,我們早點結婚!爸,你說什麼日子辦酒席合適啊?”

“……”

李建國忽然連飯都吃不下了,瞅李甜甜一眼,嘴裡叼著個排骨,心酸極了。

就算讓他們早點結婚,也不用這麼迫不及待?

“唉……回頭我找老趙拿個日子。”李建國越想越難受,愁眉苦臉說。

隻有王翠花懂他的想法,忍著笑,哭笑不得地輕輕錘了他一拳。

……

最後拿定日子,選在夏收之前,讓謝黎和李甜甜結婚。

謝黎從知青點搬了出去,先入住新家,請了些鄉親們將家裡布置了一番,然後買菜買米,開鍋埋灶,準備婚禮。

鄉下結婚不看登記,看酒席,沒辦過酒席的男女就算登記了,住在一起也是要被戳脊梁骨的,而辦過酒席的,哪怕沒登記,孩子出來了也沒人會說一句。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這個年代,許多知青下鄉和當地村民結婚,收到返鄉的通知,都能夠爽快地拋棄了孩子和另一半回家。因為他們在法律意義上來說,還都是未婚,回城之後,大可以再結婚。

隻是苦了留守在鄉下的人,還在期盼著等一個結果。

上一世原主能夠瀟灑離開,也是因為沒有登記領證。

現在謝黎倒是有心想領證,一邊準備酒席,一邊思考著等辦完酒席,什麼時候兩人一起去縣城。

李建國手背在身後,溜達來了。

“下午過去接甜甜,記得繞村子一圈,對了,牛車準備好了嗎?”

謝黎點頭:“嶽父放心,牛車都刷新乾淨了,到了下午一定能按時過去。”

李建國滿意頷首,掃了院子一圈,正來幫忙的鄉親們乾的熱火朝天,也不留下招人煩了,擺手道:“行,我回去了。”

也怪謝黎父母都不在身邊,還要他這個老丈人來看著。

李建國搖搖晃晃溜達回去,回想女兒期待喜悅的目光,心裡柔軟成一片。

希望這一對小兒女能過得好,一輩子和和美美不分開。

作者有話要說:  遲到了遲到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