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種花基本法(1 / 2)

如果可以,雲兮當然希望現在就找到胤禛。

不過,事與願違的是,雲兮在網上足足找了兩個小時,也沒有查找到任何胤禛留下的印記。

“他那邊沒動靜,那就隻有我這邊搞出大動靜來引導他過來找了。不過,也不排除他現在所處的地方特殊,根本就接觸不到網絡的可能。”

沉思片刻,雲兮在心裡做好了一個人單乾的準備。

“首先,玉蘭市的市區不能待,將來市區內很亂,變數太多不適合苟。”

“那麼,就隻能選擇郊區了,正好以後官方避難所的選址會建在郊區,趙父趙母的彆墅就在郊區,隻要能在天災末世到來後,抱住那棟彆墅,一直到官方避難所修建完成。那樣,我們就能獲得那棟彆墅的地契了。”

在種花國,土地是神聖的。

哪怕土地的所有權始終屬於國家,但隻有購買了使用權,那麼,在使用權沒到期,且地契還在的情況下,任何人都無權私自占有,哪怕是官方也一樣。

末世裡有不少幸運兒,就是湊巧房子在官方建立的避難所內,且當時做土地登記的時候房主本人在場。

於是,他們就擁有了一個能在末世裡安身立命的房屋。

甚至,如果房屋足夠大,還能在末世裡租出去收取租金。

女主宋嵐之所以要賣掉城裡的房子,果斷的買了綠蘿小區的房子改造,依仗著的,也正是這一點。

因為,隻有買了房,且全款無賒欠的,才能享受這種強有力的保護。

像是租住,亦或者貸款買房的,彆人想收走房屋雖然程序有點麻煩,但還是能做到的。

尤其是在末世到來之後,以官方的統治力,能在天災頻發的末世裡,維持著最基本的秩序與國策,就已經算是足夠負責,對得起廣大人民了。

像是國外的那些國家,末世一到,政體直接崩潰的都不在少數,就更彆說是讓全款買房的居民,享受到應得的權益了。

要實施以上計劃,並帶著趙家人在末世裡生存下去,首要條件就是取得趙父趙母還有哥哥趙雲瀾的信任。

必須得讓他們相信,末世就快來了,然後把家族的所有資產,都投入到避難所的修建,和儲備物資上麵。

末世到來後,雖然官方在經過一開始的混亂後,快速在全國各地修建起了官方避難所。

但那時候,現階段流行的紙幣早就成了廢紙,電子支付還有銀行體係什麼的,也因為天災的原因,電路癱瘓和設備報廢嚴重,全都沒用了。

現有的經濟體係直接崩潰,取而代之的變成了在天災末世裡崛起的貢獻點製度。

本著物儘其用的準則,不在末世到來前把錢花光,那簡直就虧到姥姥家了。

當然,仗著末世即將到來,就搞什麼賒欠、詐騙之類的手段,以此來達到聚攏物資,打造避難所的行為,雲兮是打心底裡看不起的。

做為等價交易的忠實擁躉。

就算有欠了彆人的卻可以不用還,也沒有任何後顧之憂的方法,雲兮也不屑去做。

她在這方麵臉皮薄,沒辦法做到欠了彆人的,卻還心安理得,甚至對債主狠下辣手的程度。

一夜好眠。

第二天一早,雲兮按時到公司打卡,並在將昨天的設計都提交上去,確認接下來沒有什麼緊急任務後,向她的直屬上司提交了請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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