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0章 五角大樓的大黑手(1 / 2)

千分之九百九十九,近乎百分百,但它不是百分百,它的十次方為99%,也即是說,如果讓蒙戈每天參加10次符合人權的活動,那麼他每天有1%旳幾率逃脫。

他越獄的期望值為一百天,三個月出頭。

“這次蒙戈越獄,就是在外出放風的過程中......奇跡先生設計的牢房沒用上,白矮星束縛裝置被扯壞。”克拉克神色複雜道。

哈莉笑道:“隻要讓他動起來,就等於給他機會,動的次數越多、幅度越大,他越獄的幾率越大。

‘蒙戈狀態熵’越大,他出問題的幾率越大。

這個理論不僅對蒙戈適用,用在所有超級罪犯都何時。”

“如果不讓蒙戈離開囚室,剝奪他放風的機會呢?”克拉克問。

哈莉搖頭道:“沒用,《外星犯罪法案》是一套製度,也代表一種思想態度。

它的本質是尊重生命。

活人的人權價值千金,死人沒一毛錢的人權。

你活著時,它給你極大的權力,等你被殺,等你死掉,成為死人,你立馬丟失所有權力,殺你的那個活人罪犯,卻享有極大的權力。

你不讓蒙戈離開囚室,是不是還要剝奪他吃飯、上廁所、活動手腳、保持健康的權力?

如果剝奪他全部正常活動的權力,用鏈子將他捆在電椅上,敢動一下就電得他腦袋開花,電火花......

那麼他的狀態始終保持一個,熵為零,的確能保證他逃不掉。

但問題是,這麼做完全違背《外星犯罪法案》,你們當初堅持這套法案的意義就沒了。

不如直接判他si刑,賜予他死亡,彆折磨,反而顯得更仁慈。”

克拉克陷入沉思。

露易絲若有所悟,這似乎是一套新理論。

她來了興趣,立即把腦袋伸到手機鏡頭前,問道:“你的意思是,《外星犯罪法案》隻對普通人有用,對超凡者,無論是否是外星人,都沒效果?為什麼?”

“你怎麼定義‘超凡者’?”不等她回答,哈莉便自己說道:“超凡者肯定要有超凡之能——超越凡人理解、超越常識的能力。

連普通人都能越獄,對超凡者而言,不是機會的機會,也能成為機會。

關押他們的獄警都是普通人,你讓普通人如何去想象超凡的手段?”

“要怎麼改變這一點?難道這是個無解難題?”露易絲凝眉道。

哈莉不假思索地說:“解決方案非常簡單,針對超能者重新立法即可。

米國超級罪犯隔段時間就能重出江湖,根本原因是這個國家的法律,它是為普通人設立的,對超能者不適用。

舉個例子,在每個超級罪犯腦袋裡裝一枚足以把靈魂炸碎的炸彈,離開監獄高牆範圍,立即爆炸。

即便不給囚犯安排手銬腳鐐和特殊牢房,你看他們誰敢越獄。

在腦袋安裝炸彈的技術,對現在的地球而言非常簡單。

但這是違法行為。

現如今的法律不僅保護民眾生命和財產,它對人的權力更加注重。

人權甚至高於整個社會的整體利益。

因為法律的製定者是個人,是米國的社會精英,他們當然不希望自己的意誌被集體大眾淹沒、取代。”

“你支持對超能者專門立法,設立保障社會集體權力、壓製個人權力的法案?”克拉克問。

“當然......不支持,我立法針對我自己,有毛病呀!”哈莉理所當然地說。

“如果有誰敢在超級罪犯腦袋裡安裝炸彈,‘奎茵議員’鐵定會國會上彈劾他。”她補充道。

克拉克嘴角抽搐,“我還以為你很希望對超級罪犯設立si刑。”

“不,我和你們超級英雄一樣的立場。”

——我們都離不開超級罪犯。

你們需要他們來維持超級英雄的生涯,我需要他們搞事積累經驗,然後被我收割。

“你之前可不是這麼說的。”克拉克道。

哈莉歎道:“我也是人,人有兩顆心,良心和私心。我的良心告訴我,對超級罪犯嚴苛刑罰,有利於保護多數普通民眾的利益。”

克拉克心裡有些不舒服,按照她這說法,他們反對對超級英雄實行死-刑,與她的良心相悖,是置人民安危於不顧?

可他們的本心也隻是尊重生命,希望給每個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哈莉看出他不舒服。

她也是故意讓他不舒服的。

“嘿嘿,很諷刺對不對?我是超能者‘反動派’,但我堅持設立嚴酷對待超凡者的法案,隻為了普羅大眾。

正義聯盟是正義與公正的代表,卻不肯以超能者的身份,自己革自己的命。

咱們做了對方該做的事,你們是進步人士,本該堅持革自己,以展現大無畏的‘孤勇者’氣概。

我是反動官員、反動大資本家、嘿道太上皇,卻成了孤勇者......這特麼什麼世道!”

克拉克臉頰漲紅,想大聲反駁,自己沒做“反動派”的事。

可哈莉即便有所誇張,正聯並非沒為民眾考慮,但在事實上,她沒說錯。

露易絲沉聲道:“如果嚴酷懲罰超能者罪犯有利於普通民眾,為何普通民眾的代表——國家政-府,卻和你持相反的態度?

《外星犯罪法案》不是正聯製定的,正聯隻是表示支持,製定它的人是普通人的法學專家。”

“米國政-府能代表普通民眾?你搞笑吧,連米國民眾自己都不會這麼認為。”哈莉譏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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