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玩笑》(2 / 2)

呃,不是為了色。

接著,小醜把戈登綁架到廢棄的遊樂場,也把戈登衣服扒光,讓他陷入最羞恥的境地,之後對戈登各種折磨。

比如,強迫沒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兒芭芭拉的果照如果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漫畫,戈登是真的慘

小醜的目的很簡單,讓戈登也經曆“糟糕的一天”。

如果戈登放棄曾經堅持的正義理念,一槍打死他,那他雖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俠證明:人生就是個笑話,所有人都是小醜,現在還沒變成小醜,隻因為糟糕的一天沒到來。

結果戈登向小醜證明:彆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堅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醜,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隻是個可憐的道具人,但在最後,他力壓兩位男主,成功封神!

就連百特曼在“糟糕的一天”親眼見證爹媽被殺後,都半瘋不瘋的,戈登卻在經曆“小醜特定版的糟糕一天”後,依舊信念堅定。

所以說,致命玩笑是戈登的受難日,也是他的封神一戰。

這也是我比較喜歡戈登的主要原因之一。

戈登早越過了蝙蝠俠為自己設定的“不殺原則”,但他沒墮落

最後,再來說說致命玩笑中的蝙蝠俠。

作為一部神作,蝙蝠俠這個主角也很立得住。

小醜想向他證明自己的理念,蝙蝠俠也想向他證明:生活總是不乏希望與美好。

他想拯救小醜。

嗯,一個非常偉大的理想。

他拯救小醜的過程就不說了,個人感覺沒啥新意,無非就是“哪怕你犯了該千刀萬剮的死罪,我也不殺你,我希望你能反省”。

有趣的是小醜在賭輸後的反應。

他給蝙蝠俠講了個笑話:大晚上,兩個精神病爬上屋頂,準備逃出精神病院。

兩人都爬上天台,精神病鼓起勇氣,順利跳到遠處的屋頂,精神病不敢跳。

然後說:勇敢點,跳過來我們就自由了,美好的生活在後麵等著。

說:我不敢,到處都是黑暗。

說:你看這樣行不行,我用手電筒為你引路,你順著電燈的燈光走過來。

說:走在燈光上倒是沒問題,可萬一我走到一半,你關了燈,我不得掉下去?

其實小醜也明白蝙蝠俠想救自己的好意,但他看得更清楚,或者說更絕望。

笑話中的就是蝙蝠俠,是小醜,兩人都是瘋子,是相互理解的“同伴”,蝙蝠俠說我會幫你,就像精神病說用燈光為精神病引路一樣可笑。

兩人站在天台,周圍一片黑暗,腳下是萬丈深淵,稍微走錯,就會失足落下,哪有什麼美好未來,蝙蝠俠的確比他更勇敢,敢麵對黑暗,敢跳出去,但之後呢?

在無儘黑暗裡,蝙蝠俠必須每一步都萬分小心,才能避免“墮落”。

他連自己的未來都無法保證,可能走到一半就掉了下去,哪來的燈光指引後麵的小醜?

所以,小醜拒絕了蝙蝠俠的好意,選擇繼續留在精神病院

致命玩笑的劇情顯然無法在這本中出現,蝙蝠俠曾經站在天台,但他遇到個“天使惡魔?”哈莉。

哈莉送了他一對翅膀,直接飛過黑暗,迎來新生。

戈登更是成為“地獄魔探”,能一拳捶爆大醜。

我隻是在這裡介紹下大致劇情,以補充現在“大醜”的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