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寵愛第七天(2 / 2)

李純白了她了一眼。

自古粉毛切開全是黑,真是絕對真理。秦慕遙看著溫柔人畜無害,其實設計裴教授的時候也毫不手軟嘛,可比她身上的衣服黑多了!

秦慕遙不知道這二次元裡的道道,還以為新換的粉色假發是真好看,歡天喜地地拉著李純

推開巷子深處的鐵門,狹窄的地下室裡傳來幾聲吉他音和紅燒牛肉泡麵的味道。

秦慕遙環視一周,隻有大逸蹲在架子鼓旁邊吃泡麵:“阿坤還沒來?”

“阿走咯。”大逸狼吞虎咽地吃著麵條,嘴裡含混不清。

但秦慕遙還是聽明白了。得,又少了個人。

“估計是你們樂隊名字取得好,”李純笑著總結,“隔三差五就走人!”

秦慕遙這個樂隊名字叫RE,跟“熱”沒什麼關係,取的是英語前綴Re-,是重建的意思。

一語成讖,樂隊也總在“重建”,除了秦慕遙和大逸,其他人都流水一般地換,跟吃流水席似的。

秦慕遙不由歎口氣,這麼多年,早習慣了,隻是...

目光挪到大逸身上,男人滿足地吸溜起最後一根麵條,細細的長條在空中跳舞,揚起的紅色湯汁劃出漂亮的弧度,落在了...旁邊雪白的鼓麵上...

!!!

鼓麵上那一點油膩的鮮紅深深地刺痛了秦慕遙的眼。

她演出這麼多年,好不容易賺點錢才攢了這一套鼓,就這樣被他糟蹋了,這個不靠譜的臭男人!

秦慕遙電光火石地衝到大逸身後,一腳飛起:“離我的鼓遠點!”

一米九的大漢被踢出老遠,連自小練武的李純都自愧不如。

但秦慕遙火氣還沒消,畢竟鼓可是鼓手的生命,是以心裡輸出不停,炸鞭炮似的。

這個大逸,儘乾些不靠譜的事,阿坤肯定是被他氣走的!以前的小六、蔥頭、老李,哪個走的時候不是對他無語得不要不要的!

被踢到滾出去的大逸半天沒緩過神,過了會才拿了張紙過來擦鼓:“我剛剛可不是被你踢走了,我是怕你的高跟鞋踢得我疼,自己滾走的!”

這鬼才邏輯,真是沒誰了!

秦慕遙和李純投來毫不遮掩的蔑視,大逸卻是毫不在意,嘻嘻哈哈地念叨:“看你急得,我本來也打算給你擦乾淨。這鼓是鼓手的生命,我作為你的師父,那不也是我的命嗎?”

一番話,倒是勾起了秦慕遙的回憶。

大逸這人性子古怪跳脫,樂隊其他人常常因為受不了而出走。但在秦慕遙心中,大逸卻是師父,也是英雄,更是她生命中的偶像。

初遇大逸,就在幾年前秦慕遙私自逃脫的時候。

那次,秦慕遙在小巷子裡亂轉,正好遇見了大逸彈著吉他,賣力地演唱。

周圍一個觀眾都沒有,甚至偶有居民罵他太吵。但大逸卻唱得如癡如醉,仿佛眾人皆醉、他獨醒。

秦慕遙被深深地震撼,震撼於那種從內而外的,不顧一切的,真正的自由。

明明第一次見麵,兩人卻像是靈魂的知己。大逸隻看了她一眼,便要她來做樂隊的鼓手。

秦慕遙從沒有打過鼓,但無法拒絕這個提議。

而後,秦慕遙被秦家抓了回去,又過了很久才拉攏了李純,可再次找到大逸的時候,鼓手的位置他還給她留著。

秦慕遙感動地無以複加,但也不明白,為什麼第一次見麵,大逸就提出讓她來做鼓手。

大逸從沒有回答過她。輾轉很久後,秦慕遙才從彆人嘴裡隱約猜到,大逸可能是在她身上看到了過去的自己。

據說,大逸也是為了自由,從一個富豪家庭逃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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