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重返故地(1 / 2)

,最快更新我的帝國無雙最新章節!

“高北院我就不見了,原本也想在此看看劉漢常怎麼辦這案子,但怕要耽擱很久,不過蜀地大族,因為土地事用出的小小花招,若無彆的惡行,還是要寬容,我寫封信,明日你送去雲安縣,了了此事。”

聽完湯玉娘回報,陸寧思索了一會兒說。

就為了看一個小小的劉漢常到底想怎麼盤剝高家,就在此多停留十天半月甚至更長時間,很沒有必要。

也算給劉漢常一次機會,日後他真故態複萌做出什麼不軌的行為,到時候再收治,也不枉東海故舊之情。

這封信,當然不會提及自己身份,但隨意編造些言語,顯得自己對他過往十分了解,比如隱晦提提昔年他在東海曾經觸怒聖天子一事,也足夠威懾他了。

湯玉娘聽得點頭,這件事,她也沒想幫高家說話,總院怎麼說,就怎麼做就是。

……

第二日,湯玉娘帶了名婢女,又有幾個便裝軍漢打扮成仆役,去了雲安縣。

劉縣令好像沒聽過文總院名頭,但聽說是禁軍統領,也不敢怠慢,出來相見。

見到湯玉娘,他更是驚訝,又笑著說,自己最欽佩的就是禁軍將領,可惜自己手無縛雞之力,不能跟在聖天子身邊征伐四方。

而等他看過文總院寫給他的信,立時臉色大變。

當即他就下令,釋放高大郎和高四郎,更告訴二人,高家可按規製保留良田四千畝,但二郎、三郎和四郎需分家,大郎隨侍父親,承繼父親之千畝土地。

而且二郎和三郎,忤逆無情,等不孝之罪,立即鎖拿,杖六十。

齊律的不孝之罪,承繼唐律,“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供養有缺;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等等。

而“祖父母父母在,彆籍異財”這一條去了,也就是除了承繼家業的長子,其他兒子,準許成親後另立戶口,並不算不孝之罪。

高二郎和高三郎的行為,雖然沒有明確觸犯齊律,但可等同不孝。

他二人就在雲安縣,被鎖來打得哭爹喊娘。

爾後,劉縣令才恭送湯玉娘離開。

湯玉娘和高大郎高四郎前後腳到的夔州城,湯玉娘回了樓船不久,那高北院,又帶了大郎四郎來碼頭給文總院謝恩,李氏和陳氏也跟來了,同樣要叩謝湯玉娘。

陸寧一律不見,且剛剛下令啟行,樓船起錨,緩緩駛離碼頭。

高家一眾人等,隻能眼巴巴看著這艘巨大樓船漸漸遠去。

十幾萬畝土地,僅僅留下了幾千畝,可以說土地儘沒,而且因為弄虛作假,便是贖金公家都不用再付。

但本來可能抄家滅族,卻免了一場禍事。

高彥儔看著遠去船影,心裡也不知道什麼滋味。

看來因為路途遙遠,成都府的老朋友來信躲避“歸公令”的法子不但過時,還成了被嚴懲的標靶。

但偏偏好像因為新政之下,平民徭役賦稅大為減輕,加之齊軍驍勇,甚至新征募的本地蜀人禁軍,換了主子,也突然就變了副模樣,京城有豪門策動叛亂的,轉瞬就被平息,落得抄家滅族的下場。

“四郎,家嫂這次算是結交了貴人。”高彥儔回頭看了眼站在旁側的四子高季友,不管怎麼說,全家得以幸免,事情沒朝最壞的方向發展,算是不錯了。

陳氏和李氏一起,站在更後麵,但也聽到了家翁的話,她心裡更不是滋味,那湯玉娘,怎麼落魄到成為婢妾,自己還是不如她呢?模樣生得俊俏,就真的可以萬事亨通嗎?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