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我懂法守法 (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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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外那由原來土蠻酋首的刑房改造後的臨時司衙,或者說,會客廳堂,陸寧見到了賈倫的信使。

是一位斯斯文文的中年文士,看起來頗為得體,見到陸寧作揖,自報姓名,叫範讚時,來自吳越地,本是吳越小吏,去年時便去了東海投齊。

陸寧聽了一怔,吳越小吏,叫範讚時,這名字比較特殊,是以以前書本上見過還有印象,難不成是範仲淹的祖父?吳越官吏,又同名同姓,那多半不假了。

所謂吳越小吏,自然是這範讚時的自謙之語,實則他官宦世家,自幼就有神童美譽,但看來是向往新生活,這才離家投奔東海。

奈何應該是報效無門,最後,不知道怎麼,成了賈倫的門客。

隨之心下又一哂,這賈倫,現在都有幕僚了,而且,還是名人之祖。

打開賈倫的書信,陸寧眉頭就皺了起來。

信裡麵卻是說,前漢偽侍中盧瓊仙,私放錢債,年一本一利,有債民告發,本官念她婦人之見,又歸順有功,距此也不過區區數月時間,本想小懲大誡,她卻攜款私逃,拷打她府中奴仆,才知道她逃去邕州投靠文總院,傳聞她和文總院有舊,但畢竟是人犯,還請文總院告知她下落。

信裡是說,盧瓊仙放高利貸,而且年利率達到百分之百,這顯然是違反齊律公錢令的,公錢令實則就是最原始的一種金融法,對公家及錢商的經營進行了一定的規範。

涉及民間借貸,裡麵規定,放貸利息,最多“三年一本一利”,也就是,利息最多三年翻本,一年的利息,最高百分之三十三。

盧瓊仙顯然是違反了齊律。

但,怎麼就感覺有些不對,前幾天廣州府尹李昉,還說盧瓊仙是不知所蹤,可沒說她放高利貸的事兒,怎麼剛剛幾天,這賈倫就派人,看起來,跟自己要人一般。

“聽聞總院善於和蠻人打交道,賈少尹也是很欣賞總院,他常說,當年在聖天子身邊,就常聞聖訓,聖天子也最喜文武雙全的人才,總院將來必飛黃騰達。”見陸寧臉色,範讚時在旁,不動聲色的說。

陸寧淡淡道:“賈少尹見過聖天子?”

範讚時撚須一笑:“聖天子做東海國主時,賈少尹正是國侍郎。”

打量範讚時幾眼,陸寧心下歎口氣,名門高士,卻不得不做這種事情,跟那些仗勢欺人的家奴狐假虎威有什麼區彆,隻是,層次顯得更高一些,不動聲色間,就令你明白其中利害關係。

又想,東海這幫人,劉漢常是這樣,賈倫也是這樣,都打著是自己昔日故舊名號嚇唬人,不過,這好像也是人情之常,絕大多數普通人,都會如此吧。

“我並沒有見過盧瓊仙。”陸寧笑了笑,“也不知道她惹了這麼大麻煩,若她真來見我,我自然知會賈少尹。”

“如此最好!”範讚時鬆口氣,本來隱隱感覺這文總院,可不是簡單人物,卻不想,這般識趣?一時有些不太敢相信。

就在這時,衙堂外,有人激動的喊:“範先生,找到盧仙子了!”

自然是範讚時帶來的差官,剛剛遠方一匹快馬來,以及馬客跳下馬,和外麵差役說的話,陸寧聽得清楚,說是盧瓊仙人在邕州,東海百行最近剛剛開業的一家客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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